山姆威爾(第4/6頁)

雖然最好的酒館、客棧和妓院都在紫港與月池附近,戴利恩卻更喜歡舊衣販碼頭,因為那兒的顧客會講通用語的比較多。山姆沿綠鰻客棧、黑船工、摩洛戈一家家找下去,戴利恩曾在這些地方表演。一無所獲。霧宅外泊著幾條等客的蛇舟,山姆試圖詢問那些撐船手,有沒有見過黑衣歌手,但無人聽得懂他的高等瓦雷利亞語。可能他們裝作聽不懂。納波橋的第二個橋拱下有間肮臟的小酒館,最多只能容納十人,山姆朝內張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館、七燈之院及一家叫貓舍的妓院,仍然沒頭緒,得到的只有怪異的凝視。

他離開貓舍時差點在紅燈籠下撞上兩個年輕人,一個黑發,一個金發。黑頭發那個用布拉佛斯語說了些什麽。“對不起,”山姆不得不賠禮道歉,“我聽不懂。”在七大王國,貴族們身披色彩繽紛的天鵝絨、錦繡與綢緞,農民和普通百姓則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紡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們打扮得像孔雀一樣招搖過市,把玩著手中的劍,而有權勢的人要麽選擇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藍,要麽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沒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說你胖得讓他惡心,”金發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綠天鵝絨,另一面由銀線織成,“我朋友泰洛說你的劍嗒嗒作響,教他頭痛。”他操通用語,另一個穿酒紅錦袍披黃披風的黑發刺客顯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語說了幾句,引得他的金發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說你的衣著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難道是個大老爺嗎?”

山姆想逃跑,但那樣可能會被自己的劍帶絆倒。千萬別碰劍,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頭搭到劍上,也足以讓兩個刺客認為是挑戰。他尋找能讓他們滿意的詞句。“我不是——”他僅僅說得出這幾個字。

“他不是老爺,”一個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來自維斯特洛。”一個女孩推著滿滿一車海藻擠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裏邋遢,穿著大靴子,頭發又臟又亂。“快樂碼頭裏還有一個,正在給‘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訴兩個刺客,接著對山姆說,“假如他們問誰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說‘夜鶯’便好,否則他們會向你挑戰。你要不要買點蛤蜊?我的牡蠣賣完了。”

“我沒錢。”山姆說。

“他沒錢,”金發刺客嘲弄。他的黑發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語又說了些什麽。“我朋友泰洛很冷,親愛的胖子朋友,把你的鬥篷給他吧。”

“別脫鬥篷,”推車的女孩道,“否則他們接下來會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著身子了。”

“太吵鬧的小貓兒會被淹死在水裏哦。”金發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會。”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現了一把跟她一樣細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對金發刺客說了些什麽,然後兩人互相竊笑著走開了。

“謝謝。”他們離開後山姆對女孩說。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間出門佩劍,就代表別人可以向你挑戰。你想跟他們打嗎?”

“不。”山姆尖叫,那聲音把他自己嚇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嗎?我沒見過你這樣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車比畫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後一點蛤蜊吃了吧。現在天黑了,沒人會買。你要坐船去長城?”

“去舊鎮。”山姆拿起一只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們在這裏轉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趕緊又吃了一只。

“刺客們從不理會沒佩劍的人,連泰洛和渥貝羅這樣笨的騷駱駝也不例外。”

“你是誰?”

“無名之輩。”她有股魚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現在沒了。你要是願意,可以叫我貓兒。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爾。你會說通用語啊?”

“我父親曾是娜梅莉亞號的槳手長。一個刺客殺了他,因為父親說我母親比‘夜鶯’美麗——不是你碰到的那兩個騷駱駝喲,是一個真正的刺客。總有一天我要割開他的喉嚨,為父報仇。船長說娜梅莉亞號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趕了下來。布魯斯科收養了我,給我一輛推車。”她擡頭看他。“你要坐哪艘船出海?”

“我們訂了烏莎諾拉小姐號的艙位。”

女孩懷疑地斜睨他。“她已經離開了。你不知道嗎?她好多天之前就離開了。”

我當然知道,山姆想說。記得當時自己跟戴利恩站在碼頭上,看著那艘船向著泰坦巨人和外海駛去,船槳起起落落。“好,”歌手說,“這下完了。”假如山姆勇敢些的話,就該當即把他推落水中。戴利恩的甜言蜜語能讓女孩子脫衣服,但在船長的艙室裏,全是山姆一個人在苦苦遊說布拉佛斯人。“我等了這個老頭子三天,”船長說,“貨艙滿了,我的手下也操夠了老婆。不管帶不帶上你們,我的烏莎諾拉小姐今晚都得趁潮水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