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難

  我是一只樹妖,生於漫天飛雪的十二月,浮瓏山顛。

  我在時間裏漂流了成千上萬年,無數的人在我的生命裏來來去去,有些人我永遠記不住,有些人,永遠忘不了。

  我在浮瓏山上跟花草鳥獸做過伴,也在人世間跟各樣的人類或妖怪經歷過悲喜苦樂;我當過那個懵懵懂懂的小侍女,也當過那個風光無限的老板娘;我恨過人,也被人恨過;我愛過人,也被人愛過。

  身為一只不老也不死的妖怪,我大概是活得太長了,長得沒有辦法去總結自己的生命,而我又這麽懶,懶得去撿回遺忘的過往。

  所以,就這樣吧,盡量快樂地活著。過去不能追回,未來不可掌控,索性將每個今天視如珍寶。這樣就夠了。

  這樣簡單的想法,在我結婚之後,更加明確深刻。

  不過,關於結婚這件事,我至今都還有一種難以言表的不真實感。

  飛機在雲層裏微微顛簸,我轉過頭,看身旁那個酣睡到流口水的男人,他的臉孔還是那麽出眾,放到哪裏都不會被淹沒半點光彩,哪怕是在這一臉憨容的睡眠下。千百年的時光,沒有在他的容顏上留下任何不良的痕跡,我想,這並不是時間太眷顧他,而是他太藐視時間。這個男人,藐視了太多東西,冒犯他的妖魔,阻撓他的障礙,威嚇他的危險,甚至他身為東海龍族應當遵守的“規矩”。

  從我認識敖熾的那天起,我就沒有見過任何可以淩駕於它之上的事物,和人。哪怕他在一場對戰中輸了,輸掉的也只是那一場仗,不是他這個人,那顆倔強高傲的頭,是必然不肯低下的。

  我自認為沒有他那麽強硬霸氣,但,我也從不肯輕易低下我的頭。

  討厭一個人,往往是因為彼此太相似;喜歡一個人,往往也是因為太相似。

  我“討厭”了敖熾上千年,曾經,我是那麽討厭他把我抓到無望海時,那不可一世的姿態;討厭他在我萬念俱灰要放棄生命的時候逼我在痛到骨髓的時光活下來;討厭他像個老太婆一樣嘮叨我,管束我,要我學習各樣我毫無興趣的法術;討厭他孜孜不倦地學人類的樣子,每年都要送我一枚戒指。

  而我最討厭的是,他曾在我的生命裏突然消失了二十年,為了他身為東海龍族所應承的“責任”,在完全沒有告知我,甚至是故意欺瞞的情況下。

  那一年,他故意說了那過分的話,怒極的我,讓他立刻滾。他第一次這麽聽話,真的滾了。一滾就是二十年,只留給我一個怎麽也扔不掉,時刻栓在我手腕上的赤金紋龍平安扣。

  我一定是在人界混得太久了,連自己的思維行動都被人界那些俗氣的道理影響了——見面又嫌,不見又念。真真是應了這俗話,我竟開始了一場近二十年的尋找,我不停地走,不停地找,但他,就像蒸發在這個世界了,不留給我半點蛛絲馬跡。我走得有些累了,於是在一座不打眼的城市裏,開了一家叫“不停”的小店,賣甜品,而光顧我的,除了人類,還有妖怪。他們不是來找我的麻煩,相反,是來尋求我的幫助。

  可我覺得,我並沒有為他們提供什麽了不起的幫助,大不了是為他們沏上一杯先苦後甘的浮生茶,聽他們將完一個故事而已。我從不認為他們會感謝我,因為我根本不認為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舉動值得被感謝或者記住。

  但到了最後,當我遇到了真正的敵人,身陷困境,危在旦夕的時候,這些妖怪們,竟不約而同來到我身邊,拼了全力要保我周全。

  關於當年那場突如其來的劫數,我己經不太記得細節了,也從不跟人說起,無非是一場妒忌與一場執念惹出來的禍事。但,又應了“因禍得福”這樣的俗話,那個滾了二十年的男人,在我生命受到最嚴峻威脅的關頭毫無預兆地回到了我的面前。

  於是我才知道了,這又是一個俗氣得像八點档肥皂劇一樣的故事。

  離開我二十年,有苦衷,因為他是東海龍族,有守衛時間之軸,拯救地球的重任,他是把命都交出去的奧特曼,要與一切破壞人類和平的怪獸殊死搏鬥。他故意惹我生氣,只因為他怕自己永遠回不來,如果真的這樣,那麽,讓我憎恨他總比思念他好,起碼,我不會惦記一個討厭的人太久。

  連所謂的“苦心”,都這麽單細胞跟孩子氣,這就是我討厭了那麽久的男人。

  但最後的最後,這個在東海龍族裏出了名的孽龍敖熾,跟我這個從浮瓏山上下來的樹妖老板娘,結了婚,在我們相識過後的第N個聖誕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