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之目]多多良老師行狀記③(第2/44頁)

老師“嘰嘰嘰”地笑著。

“沼上,你的長考也太多了吧?明明是為了解悶才玩的,怎麽變成只有我一個人悶得要死?”

這話多教人惱怒啊。

“你那是什麽表情?就算輸了,也不必拿那麽恐怖的眼神瞪人吧?真沒肚量。好啦,快放棄吧。”

“我,我說啊……”

我不是因為輸了才生氣。

我是看不順眼這家夥下將棋的方法。一刻也不安靜,動不動就站起來,每次站起來不是撞翻茶,就是跌倒撞到小腿。碰到關鍵時刻,就跑去廁所不回來。人家在思考的時候故意提起無關的話題,分散對手的注意力。以為要下了,手又縮回去,以為縮回去了,又伸手下子,還趁著我看別的地方的時候偷偷把子下在不顯眼的地方。自己占得優勢,就哼起下流的歌來。

旁邊就坐著一個妙齡少女呢。

真是有毛病。這個木頭人明明不上酒家也不逛花街,卻不曉得從哪兒學來的,有時候會大聲唱起不堪入耳的猥褻歌曲。

我思考著下一步棋,心裏七上八下,擔心坐在窗邊的富美會不會紅著臉跑掉。

——實在是,你有一點羞恥心好不好?

我根本無法集中精神。

“啊啊,好閑哦。你思考的時間簡直就是在浪費生命。我來讀個書好了。啊,就是連書都沒得讀,才會開始下棋的嘛。那我該怎麽辦才好呢?喂,沼上,我說沼上啊。”

“吵死人了啦。”

“你每次只要陷入劣勢,就會生氣呢。真沒修養呢。喂,喂,我說喂呢。”

“不要喂來喂去的!”

我爆發了。

“你到底是怎樣啦,從剛才就一直那樣分散人家的注意力!”

“我又沒怎樣。”

“還說沒怎樣,老師,你就不能堂堂正正一決勝負嗎?”

“什麽?我什麽時候犯規了嗎?我耍老千了嗎?我又沒有任何不正當行為。我的棋子沒有特別多,也沒有趁你不注意時偷下啊。”

“是沒有,可是……”

“我總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啊。”老師說。

“你堂堂的只有體格而已吧。一下子要上廁所,一下說喉嚨渴,啰裏啰嗦些有的沒的,分散人家注意力。你也替陪你下棋的我想想好嗎?就算沒有耍老千,這也太卑鄙了!”

“卑鄙?沼上,卑鄙這一手啊,並不算犯規啊。”

老師這麽說。

的確是這樣沒錯。露骨的犯規並不叫卑鄙。

相較起犯規,違反倫理和道德的行為才叫卑鄙。雖然沒有抵觸規則,但做出令人覺得不妥的行為——違反不成文的默契的行為,就會被視為卑鄙。

換言之……

“就算沒有犯規,卑鄙就是卑鄙啊。”

“這是策略,好嗎?策略。”老師耍賴說,“如果規定對弈的時候不能上廁所和喝茶,我就不上廁所也不喝茶。可是又沒這種規定。既然這樣符合規定,我要做什麽都沒道理受你責備吧?”

“哼。那你那飛車 [63]是怎麽回事?”

“就飛車啊。我在上半場從你那裏搶過來的棋子,現在正要用它吃掉你的王啊。”

“那個飛車直到剛才還擺在這棋盤邊上不是嗎?我一直以為那是守在那裏的棋子,可是這是怎麽搞的?怎麽會突然跑到這種地方來了?這不是作假嗎?”

“你這話太失禮了吧?”老師挺出肚子,“我把它從你那裏吃下來的時候,不小心擺在這裏,就這樣忘記了而已。如果我是故意的,那就是犯規,可是我完全沒發現,那也無可奈何吧?快到終盤的時候,我想起我應該吃到過一個飛車,仔細一看,它就擺在角落。噢,找到了,所以我把它放回到這裏來,這樣哪裏不對了?”

“當然不對了,這根本是耍詐!”

“什麽卑鄙、耍詐,把人說得這麽難聽。富美小姐就在旁邊,你不要這樣隨便中傷辱罵別人好嗎?”

“難聽?你的歌才讓富美小姐聽了惡心吧。”

“歌?”

“在人前唱那種下流的歌曲,你的人格才會遭到質疑呢。”

“我不記得我唱過什麽歌,”老師說,“是你唱的吧?”

——就是這樣。

老師一定是無意識地哼歌的。他不記得了吧。這就像沒喝酒卻爛醉一樣。歌的內容會那麽下流幼稚,一定也是因為是發自他的意識最深層吧。這家夥真的教人傷透腦筋。明明擁有那麽淵博的知識,但除了考察妖怪的時候之外,都只是個可惡的幼稚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