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我想得到自己的原諒。

畢業那天的那頓火鍋,許灼和北廣是最先到的,中途衛優瀾卻打來了電話。北廣說,他不知道衛優瀾具體說了些什麽,但肯定是不好的,也一定關於我,因為許灼原本一只手捏著碗的邊緣,一會兒就已經整個人站起來,毛躁的往地上摔碗,咬牙切齒地回。

你要是敢動她手,我就拿你命!

之後許灼就走了,北廣本來要跟去卻被告知留在這裏等我和裴明珠。所以在我問起許灼的時候,北廣才會將視線轉移到菜單上,違心的回答我是許叔打電話叫走的。當然,後來巧逢許灼和衛優瀾,也就不是那麽巧合的事情了。北廣說,許灼沒有騙我,他是真的和衛優瀾提出了保持距離,只是依她的性格怎麽會受得了這奇恥大辱,所以想方設法的要許灼再乖乖的呆到她身邊。

那個年紀的我們,似乎都多了一股輕狂,不只是我和裴明珠,衛優瀾也同樣,哪怕她面對許多事情的時候比我們成熟太多。我們想要得到某些東西,某個人,就拼了命的去伸手,不介意也不考慮會不會傷害到對方,也不需要征求他的同意,任由自己伸出去的手攜風夾火,哪怕到最後是魚死網破。我終於理解衛優瀾在給我打電話的時候,語氣裏那莫名的怨恨從何而來,如果是我喜歡的男孩子,為了另外的人對我言聽計從,那大概只會讓我更瘋狂。

那些人是平常衛優瀾手下的混混兒,她用錢養著他們,他們幫她解決困難。事情發生後,小蝴蝶很粗魯的罵娘,說出門之前應該查下黃歷的,上面肯定寫著大大的兩個字,全忌。而當時我有許多話沒有說出口,我其實想說,她們不是應該查黃歷,應該遠離我。對於小蝴蝶和明珠而言,我就是個突發事件體,無論哪一天多麽的適合出行,只要有我在,只要我還和許灼糾纏,衛優瀾總會找上我,總會發生意外。但我最終沒有說出來,我害怕,怕她們真的因此而離開我。夏平安,她其實很懦弱。

明珠出事的消息,是小蝴蝶告訴北廣的,接著北廣就風風火火的通知了許灼,想要和他一起到醫院來看望。當時的許灼正在拿著手機發呆,北廣的話卻將他一錘敲醒。他很迅速的站了起來,飛奔著門外去,北廣的舊式摩托就停在門口,鑰匙沒有取下,他腳跨上去,就呼嘯著不見了人影。北廣以為他是來了醫院,緊接著打車往醫院奔,卻沒有看見人,後來才知道他是去找了衛優瀾。

警察局的人找到車廠來,說是故意傷人,北廣驚慌了,沒有考慮就脫口而出說不可能,那個時候我和他在醫院看望朋友……那帶頭的餓警察冷笑了一聲道,小夥子,做假證也是很嚴重的罪。受害者現在還躺在醫院裏,血流了一地,難道能平白無故誣陷他?北廣傻眼了,問是誰,那警察說,好死不死的,惹衛家幹嘛。

聽北廣敘述的時候,雖然沒有親眼見到那個場面,但我已經能夠相像,許灼是如何暴跳如雷的去找到了衛優瀾,又是如何歇斯底裏的在實踐他那個,要保護我的諾言,雖然這個諾言我一度懷疑了那麽久。

我怎麽會忘了,我怎麽能忘了,那是在胳膊上刻下刺青,說要保我平安的少年。

許灼身上一直都有帶匕首的習慣,剛開始我有些害怕那樣冰涼鋒利的器具,久了就習以為常,甚至在和他瘋鬧的時候,搶過那亮晃晃的刀,故作兇狠的模樣。記憶深刻的是一次暑假,我和明珠逛街的時候看見一堆情侶穿情侶體恤,特別甜蜜,於是我一刻也沒有猶豫的,拉著裴明珠去幫我和許灼選了一套,亮黃色,兩個太陽笑臉,吐著舌頭賣萌。我送給許灼的那天晚上,我倆就穿著那衣服招搖過市了,下身都穿的短褲,汲著人字拖,從學校後門的第一家大排档走到最後一家,感覺像是在走紅地毯般,接受眾人目光的洗禮。

結果特別不和諧的是,許灼太瘦,那件體恤很寬松,走動起來晃晃蕩蕩的,導致他別在後腰間的匕首就這麽掉落了出來,我當時特別不高興,因為此舉徹底破壞了我心目中的美感,於是我說你能不能不要在身上放這些東西!他卻不甚在意。

不行,萬一遇見危險怎麽辦?我不得保護你啊。

我不得保護你啊。

這句話在當時聽來,多麽的尋常不惹人起眼,但在四年後的今天聽來,足以讓我打從心眼兒裏泛起酸澀,翻江倒海。

彼時我不依,我說哪有那麽多危險呢?我生活了十七八年,獨自走了多少路,還不是好好的活到了現在,也沒有遇見過什麽滅頂之災,不要因為自己脾氣暴躁容易沖動讓人覺得危險,所以就覺得全世界的人都危險。然後我成功惹毛了許灼,他松開我的手走掉,我也賭氣往反方向走,卻果然千年一遇的碰見了流氓,驚慌之際,許灼卻又出現,擋在我面前,從那以後,我再也不阻止他隨身攜帶這些具有殺傷力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