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11頁)

“好笑嗎?”

“嗯。”

“你一定也覺得我很奇怪。”

“不。我覺得你的形容非常有趣。”

“有趣?”

“你這樣叫特別,不叫奇怪。”

“真的嗎?”

明菁點點頭。

“誰說形容光陰有去無回,不能用“肉包子打狗”呢?”“那為什麽老師說不行呢?”“很多人對於寫作這件事,總是套上太多枷鎖,手腳難免施展不開。”明菁嘆了一口氣,“可是如果對文字缺乏想象力,那該怎麽創作呢?”“想象力?”“嗯。形容的方式哪有所謂的對與錯?只有貼不貼切,能不能引起共鳴而已。文章只要求文法,並沒有一加一等於二的定理呀。”明菁站起身,拿起籃球,跑進籃球場。“創作應該像草原上的野馬一樣,想怎麽跑就怎麽跑,用跳的也行。”

明菁站在罰球線上,出手投籃,空心入網。“可是很多人卻覺得文字應該要像賽馬場裏的馬一樣,繞著跑道奔馳。並按照比賽規定的圈數,全力沖刺,爭取錦標。”明菁抱著籃球,向我招招手。我也走進籃球場。“文學是一種創作,也是一種藝術,不應該給它太多的束縛與規則。你聽過有人規定繪畫時該用什麽色彩嗎?”

“我真的……不奇怪嗎?”“你是只長了角的山羊,混在我們這群沒有角的綿羊中,當然特別。”明菁拍了幾下球,“但不用為了看起來跟我們一樣,就把角隱藏著。”

“嗯。”

“過兒,每個人都有與他人不同之處。你應該尊重只屬於自己的特色,不該害怕與別人不同。更何況即使你把角拔掉,也還是山羊呀。”“謝謝你。”

明菁運球的動作突然停止,“幹嗎道謝呢?”

“真的,謝謝你。”我加重了語氣。

明菁笑一笑。

然後運起球,跑步,上籃。

球沒進。

“你多跑了半步,挑籃的勁道也不對。還有……”“還有什麽?”

“你穿裙子,運球上籃時裙子會飛揚,腿部曲線畢露,對籃筐是種侮辱。所以球不會進。”明菁很緊張地壓了壓裙子,“你怎麽不早說!”“你雖然侮辱籃筐,卻鼓勵了我的眼睛。這是你的苦心,我不該拒絕。”我點點頭,“姑姑,你實在很偉大。我被你感動了。”“過兒!”

明菁,謝謝你。你永遠不知道,你在籃球場上跟我說的話,會讓我不再害怕與人不同。每當聽到別人說我很奇怪的時候,我總會想起你說的這段話。順便想起你的腿部曲線。雖然當我到社會上工作時,因為頭上長著尖銳的角,以致處世不夠圓滑,讓我常常得罪人。但我是山羊,本來就該有角的。

我陪明菁玩了一會籃球,又回到籃球場外的椅子上坐著。跟大學時的聊天方式不同,明菁已沒有門禁時間,所以不用頻頻看表。

“這陣子在忙些什麽呢?”“我在寫小說。”“寫小說對你而言,一定很簡單。”“不。什麽人都會寫小說,就是中文系的學生不會寫小說。”“為什麽?”“正因為我們知道該如何寫小說,所以反而不會寫小說。”“啊?”

明菁笑了笑,把我手中的籃球抱去。

“就像這顆籃球一樣。我們打籃球時,不會用腳去踢。還要記得不可以兩次運球,帶球上籃時不能走步。但這些東西都不是打籃球的本質,而只是籃球比賽的規則。”

明菁把籃球還給我,接著說:“過兒。如果你只是一個五歲的小孩子,你會怎麽玩籃球?”“就隨便玩啊。”

“沒錯。你甚至有可能會用腳去踢它。但誰說籃球不能用踢的呢?規則是人訂的,那是為了比賽,並不是為了籃球呀。如果打籃球的目的,只是為了好玩,而非為了比賽。那又何必要有規則呢?”

明菁將籃球放在地上,舉腳一踢,球慢慢滾進籃球場內。

“創作就像是赤足在田野間奔跑的小孩子一樣,跑步只是他表達快樂的方式,而不是目的。為什麽我們非得叫他穿上球鞋,跪蹲在起跑線上等待槍響,然後朝著終點線狂奔呢?當跑步變成比賽,我們才會講究速度和彈性,講究跑步的姿勢和技巧,以便能在賽跑中得到好成績。但如果跑步只是表達快樂的肢體語言,又有什麽是該講究的呢?”

“姑姑,你喝醉了嗎?”

“哪有。”

“那怎麽會突然對牛彈琴呢?”

“別胡說,你又不是牛。我只是寫小說寫到心煩而已。”

“嗯。”

“本來想去找你聊天,聽李柏森說你離家出走,我才到處找你的。”

“你聽他胡扯。我又不是離家出走。”

“那你好多了吧?”

“嗯。謝謝你。”

幾年後,我在網絡這片寬闊的草原中跑步,或者說是寫小說。

常會聽到有人勸我穿上球鞋、系好鞋帶,然後在跑道內奔跑的聲音。有人甚至說我根本不會跑步,速度太慢,沒有跑步的資格。明菁的話就會適時在腦海中響起:“跑步只是表達快樂的肢體語言,不是比賽哦。”“很晚了,該回去了。”我看了表,快淩晨兩點。“嗯。你肚子餓了吧?我去你那裏煮碗面給你吃。”“我才剛落榜,你還忍心煮面給我吃嗎?”“你說什麽!”明菁敲了一下我的頭。“剛落榜的心情是沉痛的,可是吃你煮的面是件非常興奮的事。我怕我的心臟無法負荷這種情緒轉折。”我摸了摸被敲痛的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