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悅悅事件的15種反應的思考(第2/4頁)

“故此,法律、教育、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刻不容緩,它們是外在的建設。而每一個人負起自己的一份責任,則是內在的建設,即精神道德的轉變。美國的保護好人法就讓人有法可依,做好事沒有顧慮,這樣就激起被壓抑的善念,以及慢慢淡化被強化的冷漠。”

其三,有人說這說到底還是錢的問題。撿垃圾的沒有錢怕什麽,命有一條,其他人家裏還有很多人要養,惹不起,還躲不起嗎?

我評論:“這不是錢的問題,是人心的問題,為什麽最沒錢的撿垃圾的阿姨會救人,而其他衣著光鮮的、開車的,甚至那個拉著小孩的母親都不理?而且那個撿垃圾的阿姨雖然沒有什麽錢,但也有家人,如果被反咬一口,其家人也要負責。即使惹不起,打個110或120之類的電話總可以吧。這也是一種幫人的方法,否則輪到自己只能等死。”

其四,那附近有人反而說那個阿姨多管閑事,要出名,想上電視。

我評論:“說這話的人連基本的人性觀念都沒有,同時也可能被電視上的出名或炒作風氣迷昏了頭。何況那個阿姨事前事後也並沒有得到什麽利益,還把獎勵給小悅悅作醫藥費。她做這事情是本能的反應,是出於一個人對生命的最基本尊重。現在的人們對什麽事情都可以說是炒作,太可怕。魯迅一生批判看客精神,在這件事情上,看客連看都不看。所以魯迅“反抗絕望”,但絕望了如何反抗?至少大學生好一點吧?也很難說。說不等於牢騷,也是在做,而且說也是一種表達,是喚醒。”

其五,有人說這種事太多了,管不了那麽多。

我評論:“如果說路上的乞丐你不管是怕騙錢,網上的求助你不管是怕被騙,那麽這種親眼所見的事情都不管,只能證明你的心冷漠到極點,或自私到極點,用陳丹青的話說就是‘中國人的信仰就是,去他的,關我什麽事,活下去最要緊’。所謂五千年文明古國、禮儀之邦都變成了什麽?我想作為工薪階層至少自己每年自己拿出一兩千元或幾百元不等,去幫幫現實中已被確認的需要幫助的人是應該的。

“我的一位博士同學說,她上課也跟學生說了:‘關於這類事情,你只要按一個推己及人的思路來看就好了。如果摔倒的是你的奶奶,你要不要去扶?希不希望你不在場時別人去扶?如果被壓的是你自己的孩子,要不要去救?希不希望你不在場時有人去救?’可以肯定的是,人們都希望自己及家人在危難時得到幫助,但是自己親身遇到這類事情的時候卻躲避,這本身就很荒謬。所以說如此冷漠的話的人,輪到自己只能等死,也活該!因為每個人遇到事故的概率幾乎是均等的,誰也不知道哪一天自己會遇上。”

其六,不幫忙是因為害怕。

我評論:“一是,真的害怕;二是,想不出方法。但是稍為冷靜下來還是可以打相關求助電話或者找人幫忙的,或者打電話問朋友家人怎麽幫忙。這應該是害怕之後的第二反應吧,或者大喊:‘車撞人了,是誰的小孩?!’”

其七,中國也有不少助人為樂的事情嘛,同時舉了一些例子。

我評論:“是的。你可以一件件比較,好的壞的比較,但是比較的結論不應是‘中國好人壞人都有’,而應是‘自己遇到這類事情怎麽做’。也就是問一下,你是否會成為第19個冷漠的路人?胡適在《易蔔生主義》中的這句話很值得思考,即‘發展個人的個性,須要有兩個條件。第一,須使個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須使個人擔幹系、負責任’。在個性之余要有責任感。”

其八,孔慶東說西方也不是天堂,也有這類事情嘛!

我評論:“你不要以為西方也有這種事情就心安理得,甚至不以為恥了,還說什麽‘外國也有,我國為什麽不能有?’外國不是天堂,我國也可以不是天堂,這是強盜邏輯,那麽“別人生病,你為什麽不得病?”用魯迅的話說,做外國的奴隸不好,但是你別得出這樣的結論——還是做本國的奴隸好。”

其九,譴責這件事的人有道德優越感。

我評論:“非也!這不是道德優越感,而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情感反應。難道對這種事情不譴責的人就“道德正常”了嗎?這反而是麻木不仁冷血動物。而且,對這種事情為什麽不能譴責?能夠譴責還證明這個社會有點人的氣息,如果都三緘其口,這將是不適宜生存的社會。但是更重要的或者同等重要的是,譴責的同時要自我認識,要做好自己,要立法懲治,要進行教育,包括從小的生命關懷教育、愛的教育到大的國家民族的教育。有的學生說,家長從小教育他們要自私,這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