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巨星(第3/16頁)

除了是女人和猶太人,小時候經歷的一次誤診,還讓她成了跛子。她從沒談論過這件事,除了在自己著名的小冊子《尤尼烏斯》(Junius)中,“也許”對此有所提及——這本小冊子寫於她服刑期間,是以偷運的方式送出監獄,隨後匿名出版的。她在書中指責戰爭減少了勞動人口時這樣寫道——這使得“老年人、女人和殘疾人”都不得不擔負起重體力勞動的責任。這使我們不得不聯想,她或許是在為“日後的自己”發聲——這三個詞在若幹年後,都將指向她自己。盧森堡是從不屈服的,當1914年她因煽動反戰遊行而遭逮捕,並被執行“庭外審判”時,她抗議道:“當一樁可怕的暴行發生在眼前,任何人都是有罪的。而我這樣一個女人卻因為說出了真相而被審判,簡直毫無道理。”用當時的檢察官的話說,她是對自己的“無家可歸”感到驕傲。她無法,更不願在這樣的黑夜中隱藏自己的光芒。而她微妙的處境,包括她“局外人”的身份,都為她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思考革命的出路問題,尤其是將一種新型的話語置於政治環境中提供了條件。這正是我希望證明並長期以來堅信的:女性的身份以及女權主義本身,最重要、最獨特的任務,是向社會提供一種不可替代的政治眼光。正是在羅莎·盧森堡的身上,我發現了這個問題的關鍵所在。

什麽是政治思想?革命者究竟該被允許在怎樣的範圍內思考?也許盧森堡的生平和著作會證實,女性的特質(同時參考過往的經驗),往往能克制或驅動她們在那樣的時刻,更好地扮演自己的角色。那些經由盧森堡思考的提議,通常會達成某種極限:“近乎於誇張”的或“觸及界限”的——在她給約吉謝斯的信裏,這兩個短語也被看成自己的口號。“我們正處在一個狂亂的時刻,“1906年,她同樣是在一封寫於華沙監獄(她的這一次入獄是由於推翻獨裁政府的計劃暴露)給考茨基夫婦的信裏提到,“‘一切存在都應當滅亡’。”(引自歌德的《浮士德》)但同樣,革命的危險之處,在於沒有人知道,推翻一切之後,會有什麽幸存下來。可在盧森堡眼中,這種危險卻同樣是“激動人心之物”。“革命是高尚的,”在來自1906年的信件裏還有這樣一句話,“一切都將隨之重新洗牌。”

無論在怎樣的條件下,盧森堡一直在努力尋找自我。在華沙,她曾與十三個政治犯一道被塞進一個狹小的單人牢房,身心備受摧殘。但磨難從未損耗她的熱情。“我的內心情緒,”在列舉了自己於被囚禁過程中所遭受的侮辱之後,她卻心平氣和地寫道,“永遠都不會因此而沮喪氣餒。”而在1916年12月從伏龍克要塞監獄寫給瑪蒂爾達·烏爾姆(Mathilde Wurm)的信裏,她說當一個人身處苦難中時,“務必要保證人格的完整性,這要比任何事情都重要”。“而這,”她又強調,“要依賴於保持堅定、純潔和樂觀,正確的樂觀是抗衡一切的武器,因為咆哮是恐懼和軟弱的表現。”但對於盧森堡來說,群體中的“堅定”往往很容易變成頑固的盲從,進而成為一種使人誤入歧途的品質。所以在同一封信裏,她承認這種保持人格完整的“處方”,只有在人“孤身一人”時才會有效。然而能量和熱忱終究是關鍵。她向自己的密友克拉拉·蔡特金致意:“那個瘦小脆弱的羅莎,已經擁有了充沛的能量,足以應付一切挑戰。”“熱忱連同批判性思維,是我們成為自己的路徑。”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她做出了這樣的總結。盧森堡或許可以作為“因信稱義”的代表,因為她的渴望與勇氣成就了她一生的非凡與卓越,而這一切都建立在她的信仰之上(盡管信仰總會在現實世界中顯得“不合時宜”)。我鬥膽說,大概從沒有一個人,會像盧森堡這樣遊走於刀鋒之上,只為享受革命信仰帶來的榮耀。

在盧森堡遇害兩年後,蔡特金訪問蘇聯歸來。在列寧的建議下,她決定要整理盧森堡的遺作,並嘗試出版它們。盡管盧森堡有一些“錯誤”,但在列寧眼中,她依舊是出色的“革命之鷹”。蔡特金原本被叮囑要銷毀她最著名的手稿《論俄國革命》(無法確定這份指令是來自列寧本人,還是其他蘇共政治局成員),可這篇文章最終還是出版了。這份手稿,盧森堡寫於自己的單人牢房,而她始終將牢獄生涯看成獨自思考革命或是個人問題的好機會。而她那些從監獄中寄出的信件同樣非常有名。[1921年她的《獄中書簡》第一次由索菲亞·李蔔克內西(Sophie Liebknecht)整理出版。]盡管是一篇包含了無比的勇氣和相當程度質疑的文章,但《論俄國革命》無疑是後人介入盧森堡內心,尤其是她的革命理論的重要通道。這篇文章直到1922年才由她的私人律師保羅·利維(Paul Levi)(有人認為他們之間曾有過一段短暫的戀情)整理出版。利維選擇了一個恰當的時機出版這篇文章——在此前不久,“喀瑯施塔得起義”[1]標志了人們對布爾什維克政權的第一次奮起反抗(在布爾什維克看來,這次事件無疑是一場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