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7(第4/4頁)

劉楚的眉頭皺了一下,顯然他並沒有想到顧瑤會成為整個庭審裏最難纏的一個。

劉楚“證人,按照你剛才的意思,你是不是認為在這個案子裏沒有人需要為被害人的死付上法律責任?”

顧瑤緩緩眨了一下眼,說“我剛才說的很明白,這需要你們對犯罪嫌疑人有個全面判斷,再依法判定。而且這是你們律師的事情,你不應該反過來問我。我只能站在心理學角度上回答你,連啟運給三位女性造成心理創傷,這一點他責無旁貸,即便他現在已經成為本案的被害人,可這並不代表他對三位女性造成的心理創傷就會不藥而愈。當然,現在的法律無法判斷一個人給另一個人造成心理創傷應該怎麽判刑,所以連啟運不會因此受到法律追究。”

顧瑤的意思很簡單,她等於直接暗示了連啟運給田芳在內的三個女人造成了心理創傷,卻因為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而逍遙法外。

這在法律上的確是一個很大的“空子”,人們會去追究實質性的傷害,因為有實據可循,那麽沒有實據可循的心理傷害呢?就好像有精神病的人會被他人躲避、歧視,可是這些人是如何患上的精神病,卻很少有人提出疑問。

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人們無法在事先進行預防,只能等悲劇發生了再追究責任。

劉楚熟讀法律,自然能明白顧瑤的暗示,顧瑤這是等於直接在法庭上為田芳拉同情票了,他不由得一噎,但很快就重做旗鼓,再度發問。

劉楚“證人,就你的分析判斷,你是不是可以完全肯定,被害人連啟運一定侵犯到被告人田芳的心理黑洞禁區,從而才令被告人將其殺害呢?”

徐爍很快說道“有異議,公訴人不應進行誘導性提問!”

審判長“公訴人,請注意你的發問方式。”

劉楚“是,審判長。我只是想證實證人的證言帶有她個人的主觀傾向。被告人田芳在案發當日的心情如何,她殺害被害人的行為是否摻雜主觀故意因素,心理咨詢師根本無法準確的進行判斷。證人的證言不具備參考價值。”

也就是說,田芳當日心情起伏如何,是不是已經被逼迫到那個境地,除了她自己沒有人可以替她發聲。

可就在這時,顧瑤突然開口“公訴人剛才的問題,我可以回答。”

庭上眾人皆是一怔。

審判長再度確定“證人,你是否肯定能作答?”

顧瑤“我肯定。”

審判長“證人可以回答公訴人問題。”

顧瑤扯了下唇角,隨即目光淡淡的掃向劉楚,不帶一絲攻擊性,說“其實這個案子的發生就已經回答了公訴人剛才的問題。站在心理學的角度來說,連啟運對田芳造成的肉體、心理的雙重傷害,到底會不會令田芳進行反抗,從而導致連啟運死亡。這件事如果是在案發之前,我會回答你有可能會,也有可能不會。但是現在案件已經發生,現在公訴人卻還用‘假定’方式來質疑內部的關聯性和可能性,就等於是在假設時光倒流,讓我站在案發之前回答你。你這樣訊問,只是想誤導我的判斷。站在法律的角度上,連啟運是本案的被害人,但是站在心理學的角度上,我會說田芳、張麗椿和蕭雲霞同樣是被害人,只不過肉體上的傷害可以痊愈,心理上的傷痛卻會伴隨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