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5頁)

“能不能——”他考慮著用辭。“另外找一些娛樂呢?你覺不覺得,我們生活有些單調?我們也該出去走走,交交朋友,打打橋牌,看場電影……”他頓住,驚覺到自己說錯了話。

巧眉轉向了他,臉色立刻暗淡下去,笑容從唇邊消失,她低聲地、敏銳地問:

“有誰不滿意我彈琴嗎?我妨礙了誰嗎?”

“嗯,唔,沒,沒有。”他口是心非。“我只是怕你太累了。”她沉默了,低下頭去,她好久沒說話。然後,她轉過身子,用力把琴蓋闔上,回頭說:

“好,今晚我們去‘看電影’!”

他一震,抓住了她的手。

“我說溜了嘴,你不必抓我的漏洞!”他凝視她,有些心痛,有更多的隱憂。忽然體會到,生活就是生活,生活很現實,兩個共同生活的人,不是整天對說“我愛你”就夠了,還要有共同的興趣,共同的目的,共同的享受,甚至共同的“患難”!而他和她之間,“共同”的東西實在太少,現在剛結婚不久,還可以在彼此的愛和新奇中去尋求滿足。以後,還有那麽長遠的歲月,僅僅靠愛和新奇,還能維持多久?想到這兒,他覺得真的該和巧眉好好談一談,開誠布公地談一談,深入地談一談,為他們的未來談一談。他拉住她,把她從琴凳上拉起來,一直拉到床邊,他讓她坐在床上,他拉了張凳子坐在對面,用雙手闔住她的手,誠懇地望著她,誠懇地說,“巧眉,我們要共同生活一輩子,是不是?”她驚愕地仰著頭,臉上有副驚怯得近乎痛苦的表情。他嚇住了她,這樣嚴重的“起頭”真的嚇住了她。她一句話也不說,只是被動地坐著,等待著。

“你瞧,”他不知道該如何“說下去”。“你不能永遠坐在鋼琴前面,彈一輩子的琴。”

“或者,我——可以。”她輕聲說,“我不會厭倦!我——可以彈!”

“但是,”他沖口而出,“別人不見得願意聽!樓上樓下,左右鄰居……都不是音樂家!”

她的臉驀然轉白。

“我懂了。”她慢吞吞地說,極端痛苦地。“你也不是音樂家,你父母也不是,你的親戚朋友也不是!我——”她重重地吸了口氣,“該知道這一點,該體會這一點!但是,你以前曾經整晚整晚聽我彈琴,贊美我的琴美妙得像詩像文學像生命……哦,”她點頭。“那是婚前!我早就不信任婚姻,我知道婚姻是最殘忍的東西。詩也好,文學也好,畫也好,音樂也好……婚姻會謀殺它們!最後,你會發現,你要求的妻子,不是詩,不是畫,不是音樂,只是柴米油鹽醬醋茶!”

他瞪著她,被她那敏銳的體會能力震驚住,也被她那很“殘忍”、卻不無道理的分析所“觸怒”了。她等於在說:你只是個庸俗的人,你要求的也只是個庸俗的妻子!他並不承認這個,這對他是“侮辱”,如果他要個平凡的妻子,他不會追求她達六年之久。可是,一時之間,他竟找不出話來駁她,甚至,找不出話來解釋自己,這使他有些惱羞成怒了。

“不要怪罪婚姻!”他大聲說,“你應該了解,人是群居動物,不是只有你一個人,也不是只有你和我!我欣賞你的琴,欣賞你的人,欣賞你所有的一切!所以我娶了你……但是……”

“但是,”她接口,“你已經不再欣賞我的琴,我的人,我所有的一切了!”

“胡扯!”他喊,“你故意歪曲事實,你故意歪曲我!我和你談話的目的是想增加彼此的了解,而你卻任性地否決一切!想想看,巧眉,”他搖撼她。“我只是希望你除了鋼琴以外,再學一些東西,最起碼,去喜歡一些東西,讓我們有一些共同的興趣,甚至,你可以試著了解我的工作,真正走進我的生活……”

“我知道你的工作,”她悲哀地說,“我可以走進你的生活,你要我幫你核稿呢,還是編輯呢?是畫版面呢,還是挑選彩色頁?”她搖頭,低呼,“淩康,淩康,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什麽意思?”他又急又怒又心痛。

“你不該娶一個瞎子當太太!我早就說過,你的世界我走不進去,我的世界你也走不進來!你不相信!現在,你要求我走進你的生活,我怎麽走進去?”她的聲音提高了,眼淚終於奪眶而出。“難道你不明白,我非但走不進你的生活,我連這房門都不敢走出去嗎?因為我一出去就會摔跤,我已經摔怕了!怕你母親驚叫,怕你父親嘆氣,怕你高聲罵秋娥,怕秋娥為我受委屈……我連臥房都不敢出,除了彈琴,你要我幹什麽?”她低下頭去,用雙手蒙住了臉,苦惱地、輾轉地搖著頭,喃喃地說,“錯了!錯了!錯了!什麽都錯了,大錯特錯了!錯了!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