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巧眉和淩康終於結婚了。

婚禮簡單而隆重,一點也沒鋪張,雙方都只請了至親好友,填了結婚證書,走過紅色氈毹,交換了結婚戒指,掀起了遮面的婚紗……禮成。親友們大吃一頓,鞭炮放得震天價響,然後,巧眉就成了淩康的新婦。

淩康家境不壞,他們住在仁愛路一棟公寓大廈裏,高據第十一樓,大約占了八十坪左右的面積,這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八十坪的大廈住宅已經算很大了。當然,它不能和衛家的花園住宅相比,畢竟,在工業社會迅速發展下,台北沒有太多的花園住宅了。巧眉婚前,已經和淩康來過淩家兩次,每次以做客的身份,停留的時間都很短,可是,一下子,她就由衛家那嬌滴滴的小女兒,變成了淩家的兒媳婦,住進淩家來了。

巧眉和淩康占有一間很大的臥室,是間套房,有自用的浴室。這臥室中,除了床以外,還有一架簇新的鋼琴。鋼琴是衛家的陪嫁,衛家把原來的舊琴保留在琴房裏,以便巧眉回娘家小住時彈彈,而且,那間琴房的一桌一椅,那鋼琴的每個琴鍵,都有巧眉的影子,他們舍不得送走這架琴,也舍不得破壞這個房間。所以,他們買了架更新更好的琴給巧眉。淩家把琴放在臥房而不放在客廳,也用心良苦,他們知道巧眉不會喜歡在淩家川流不息的商場朋友,或淩太太的牌友間表演彈琴。

淩家有五房兩廳,客廳餐廳以外,淩康的父母擁有一間臥室,一間客房兼娛樂(麻將)間。淩康除了臥室外,還有個小書房,因為他愛書成癖,又辦了個雜志社,所以,書房必不可免,書房中,堆滿了書籍報紙,書桌上堆滿了文具稿紙剪貼簿和校對稿,這是整個家庭裏最亂的一間房間。然後,還有一間是秋娥住的。秋娥是淩家二十幾年都沒換的女傭,相當於衛家的秀荷。

新婚,巧眉曲意承歡,淩康愛護備至,兩老也誠懇地迎接著新婦,他們的生活相當和諧。當然,對巧眉而言,畢竟有許多不便,他們沒有出去度蜜月,因為巧眉反正看不見什麽,名山大川對她都沒有意義。而淩康的雜志每月出一本,工作天天堆積如山,主編離開,雜志一定脫期。所以,他們幾乎一結婚就進入了家庭生活。淩康追了六年,總算娶到巧眉,他已心滿意足。巧眉初進淩家,事事不便,頭幾天,她總是摔跤,不是被椅子絆倒,就是被桌角絆倒,甚至,被地上無意放著的靠墊、矮凳、書籍、擺飾……滑倒絆倒。淩家沒有把東西放在固定位置的習慣。幾天下來,她膝上手腕上,都摔得青一塊紫一塊。淩康的母親是個好人,心地善良卻大而化之,多年來養尊處優的生活使她略帶驕氣。淩康是她心中的寶貝,全世界沒有第二個男孩可以和淩康比。巧眉雙目失明,居然擄獲了淩康,對她而言,巧眉是太太太“高攀”了。因而,對巧眉摸索的行動,她看來不慣,對巧眉一天到晚摔跤,打破東西,她驚奇而懊惱。每次巧眉一摔,她就提高了八度的嗓門,驚愕地嚷:

“怎麽?又摔跤了哦?秋娥!秋娥!趕快扶她起來!我看,得給她雇個小丫頭才行,整天扶著走。唉唉!巧眉,你在娘家是怎麽過的呀!也是這樣東倒西歪的嗎?”

巧眉不敢說什麽,不敢告訴婆婆家裏沒這麽多家具,地毯從頭鋪到底,所有的東西都有固定位置……而家中每一個人,對她的行動都關懷備至,從不“允許”有東西絆倒她。她什麽都不敢說。淩老太太的大嗓門和經常誇大的呼叫,以及愛說話愛命令的習慣,都使她陌生而驚怯。於是,她每次摔跤,自己就先嚇得要命,只是一叠連聲地抱歉:

“對不起,對不起,我又沒注意這張椅子!”

淩康是不同的,她摔了,淩康心痛得要死,第一個反應就是罵秋娥:

“秋娥!這張椅子明明在餐廳的,怎麽搬到客廳裏來了!秋娥,跟你講了幾百次了,東西的位置要固定,你怎麽總記不住!秋娥!秋娥!這老虎皮從哪兒冒出來的……”

秋娥可真委屈,在淩家做了二十幾年,沒受過這麽多吆喝。於是,有一天,秋娥忍無可忍地叉著腰對淩康吼了回去:

“你可是我從小抱大的,二十幾年來,連先生太太都沒吼過我,你現在娶了媳婦神氣了。天下女人幾千幾萬,你偏偏選一個會摔跤的!怪我東西沒放對,怎麽你們從來不摔呀!再罵我,我就不幹哩!”

結果,淩康反而對秋娥道歉。

“好了,秋娥!你又不是不知道,巧眉看不見嗎!好了,好了,不怪你,我來想辦法。”

辦法是無法可想的,人類幾十年的生活習慣也不會因為巧眉的加入而改變。巧眉呢,怕透了淩康為這個發脾氣,弄得家裏大小不和。她學會了掩飾,學會了撒謊。淩康不在家時,她從不承認自己摔了,淩康看到了,她也急急忙忙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