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4頁)

她接過紙條,紙條上畫滿了手繪的火鶴花,在群花的中間,有兩行細膩的小字:

花如火,情如火,連夜送上千萬朵!

花如火,情如火,多情卻怕無情鎖!

她震動地把紙條還給采薇,心裏有些明白,再堅韌的鋼,也禁不起細火慢慢地燒。

“然後,這一類的事情在我們之間經常發生,例如:我說過一句,我喜歡真絲襯衫,可惜買不起。第二天,我辦公廳裏就掛滿了真絲襯衫,從米色到咖啡色,從粉紫到深紫,從水紅到棗紅,從黑到白……簡直什麽顏色都有。我想學騎馬,他居然買了一匹馬寄養在馬場,馬背上烙著我的名字。而馬鞍、馬裝、馬靴、馬鞭……無一不備。唉!你不知道,我那時過的日子多苦,媽媽害嚴重的胃出血,住在一間暗無天日的小屋裏,爸爸早就去世了,小弟小妹都在讀書,全家就靠我的薪水過日子。我什麽時候見過這種場面?什麽時候領略過這種感情?是的,我愛黎之偉,他的環境比我更苦,剛從新聞系畢業,在一家小報社當記者,白天黑夜都要跑新聞,他和我相聚的時間不多。偶然相聚,我們去吃路邊攤,去吃蚵仔煎,去吃牛肉面。冬天,寒流過境,我們躲在體育館的屋檐下避風,兩個人都凍得嘴唇發紫。夏天,我們在淡水河邊,被蚊子叮得遍體鱗傷。哦,迎藍,我告訴你,當一個人太窮的時候,連戀愛的氣氛都談不上了,這是件非常殘酷的事實!所以,人類的故事,周而復始,永遠逃不開貧富的問題。”她住了口,喝了口咖啡。

迎藍沒說話,卻不以為然地輕搖了一下頭。她又想起阿奇,他們吃牛肉面,喝魚丸湯,常常安步當車地走到這兒走到那兒,阿奇從不送她東西,他說過一句話:“貴的,我買不起,便宜的,配不上你!”當然,這是他滑頭的地方,但,她聽了仍然很舒服。

“你不同意我的話。”采薇點點頭,吸了口氣,她又繼續說,“黎之偉實在愛我,但是,他錯在對我太有把握了,我十四歲就被他吻了,從此,兩個人都沒交過其他的異性朋友。當然,追求我的人很多,我們常把情書折成小船,放到淡水河裏去,讓它隨波逐流。最初,我也和他提過人仰在追我,他並不緊張,而後來,我就不說了。我猜,當我不說的時候,我已經對人仰動心了。而最後面臨的決定,是我母親忽然病危,半夜裏發作,氣喘不過來,我嚇得要死,找不到黎之偉,卻找到了蕭人仰。人仰飛車而來,一句話都沒說,就把母親抱進汽車,再飛車到醫院,連夜開始急救,氧氣筒氧氣罩全出動了,然後,醫生說要輸血,血庫裏已無存貨,找血牛找不到,我的血型和媽媽相同,我說輸我的,人仰說他也是O型,輸他的。結果,醫生說我根本貧血,就輸了他的,足足輸了將近1000CC。輸過血,他臉色好白好白,躺在那兒瞅著我,我馬上知道,我完了,黎之偉也完了。”她閉閉眼睛,新的淚珠又湧出了眼眶,她用手支住頭,玩弄著桌上的咖啡杯。迎藍已經聽得發呆了。

“母親被救了過來,人仰的臉色還沒恢復,我坐在他身邊掉眼淚,他忽然拉住我的手,對我鄭重地說:‘嫁我吧!我雖然不像黎之偉那樣在你心裏根深柢固,可是,我能給你更多的愛,和更多的照顧。最起碼,我不會讓你又老又病的母親,住在那樣一間小破屋裏。知道嗎?采薇,這簡直是……一種罪過!一種不孝!’我痛哭著撲進他懷裏,第二個星期,我們訂婚了,一個月後,我們飛美國舉行了婚禮,因為怕黎之偉來大鬧結婚禮堂。”

她說完了。擡起頭來,她用化妝紙擦千了眼睛,她那烏黑的頭發半垂在面頰上,映得那面頰更嬌更嫩了。

“你們結婚多久了?”迎藍問。

“才一年多。”

“那——蕭人仰對你不好嗎?”

“不,他很好,又體貼又溫柔,全家都對我好。是我自己不夠好,我常想起黎之偉,在我訂婚以後,黎之偉還企圖挽回,他跟我說了好多好多,我只是不停地搖頭,後來,他火了,他給了我兩耳光,罵我下賤,卑鄙,只認得金錢……我心都碎了,我哭著嚷:我就是!我就是!誰叫你是窮小子!他狂叫著跑走了,從此,就變得酗酒,墮落,生活頹廢……啊,迎藍,我不能忘了他,是我毀了他!”

迎藍呆望著她。

“但是,你已經無能為力了!你毀了黎之偉,總不能再毀蕭人仰吧!”

她怔了怔,臉上掠過一陣慘痛。

“是的,我不能。我不能。我太天真了。我本來想求你幫一個忙,現在想來,是太荒謬了……”

“你要我幫什麽忙?”

“去幫我打個電話,約黎之偉出來,我想見他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