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艱難的判定,法律規定可以判定,可是能判嗎?(第3/3頁)
當然,其中還包括主體單位是否屬於行政單位等一系列事實條件。
以上被告方都屬於其要件,這一點沒有任何的異議。
所以……
被告的幾方,有做到履行的義務嗎?
沒有!
完全沒有進行法律法規對於大發超市進行處罰,那就是沒有行使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等同於說不作為。
而不是余言所陳述的,我行動了就代表我作為了。
法律上不是這麽規定的。
因為如果按照這種規定來講。
在行使行政權力時,完全可以拖沓,不受任何的約束!
總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完全是在消除影響和責任問題。
不代表著擁有作為的行為。
蘇白看向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開口:
“從被告人委托律師的表述來看。”
“其陳述的內容完全不屬於法律,對於行政不作為的規定條件。”
“所以我方申請對於被告方單位的行為。”
“進行判定!”
關於這個問題,蘇白不想再過多的進行陳述。
因為沒有意義……
對方扯的這些亂七八糟的,已經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內容了。
所以直接要求審判長進行判定就好了。
而另一邊。
審判台席位上,判與不判,這件事情讓彭光亮陷入到了為難。
如果按照原告的說法,那麽被告的四個相關單位。
都可以判定為懈怠不作為。
能判嘛?
彭光亮微微皺眉,只覺得這場庭審顯得過於為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