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有愛無性,有錢沒命(第3/9頁)

劉銘媳婦怎麽會是處女?這夫妻倆從上大學就搞對象,姑娘再保守也不能夠結婚後還守身如玉吧?不合邏輯啊!不用想,趙大力肯定又得把劉銘叫走去問話。

我讓強子跟劉銘聯系了一下,果不其然,人被請到警局喝茶去了。我提出要上劉銘家看看,強子說劉銘表示沒問題,讓我直接過去,說樓道鞋櫃下的腳墊裏有備用鑰匙。

於是我開上車,自己就往劉銘他家奔去。路上我怎麽想,怎麽覺得這個案子不太對勁。

假設就是劉銘買兇殺人,甭管啥原因吧,夫妻想幹掉對方的原因10萬種也打不住。那他幹嗎要報警?

難道是為了謊稱妻子失蹤?

這說不通,在明明知道妻子死了的情況下。飯沒做完,抽油機上有撞痕,地板上有血跡。我試問,他先把這些都處理掉,等個一兩周再去報警,是不是更合適?

而且如果是他買兇殺人,為什麽不處理掉瀏覽痕跡,不刪除殺手跟他的交易記錄,不想好借口怎麽解釋賬戶上的大額支出?他可是個互聯網從業人員,獲得C輪融資的創業好手兒,這倆身份說明啥?說明這人雙商都高。這麽個人,想殺妻,有一萬種方式可以掩飾,但他絲毫不加以掩飾。

而且還有一個問題,如果劉銘妻子真的是在家中遇害,可現場殘留的血跡和割喉可對不上號。

越想越覺得不對勁,這事兒只有一個解釋,就是殺人兇手在劉銘家裏綁架了他的妻子,然後拖到另一個地方割喉殺人,又棄屍下水道。

到了月季園小區,我先繞著小區轉了一圈,不算消防通道一共仨門,前後門出車進車都有門衛,側門供居民進出方便,門留得不大,出入沒人管著。

第二關是單元門禁,倒不是說門緊閉打不開,是大堂裏坐著一物業人員。我一進去就被他攔住了。我跟他說,警察查案的,他倒是沒太多想,想必大力他們沒少來。

到了劉銘他家那層樓,我在樓道裏站定,四下張望。往左往右都可以走。我先往右邊去了,相對兩扇樓道門後,分別是兩戶人家。等於一整層樓,一共就四戶人家。戶型肯定夠大,倒真襯得起社會名流。

回到電梯前,我點了支煙,邊抽邊往立式垃圾桶兼煙灰缸裏彈煙灰,猛地一回頭,發現墻上其實有倆垃圾道,由於是暗門,為達到美觀目的,所以真挺隱蔽。推開看看,深不見底,倒沒什麽異味。

我撚滅煙,摁了電梯等著。乘電梯直達一樓大堂,我去跟物業小夥子詢問垃圾道的排布走向,他很配合工作,從計算機裏調了平面圖出來,我又按著平面圖找垃圾道去了。

垃圾道最後通向垃圾存放處,沒什麽可疑的,肯定沒人能順著垃圾道爬上去,別說爬上去,滑下來都難,比較狹窄。除非你把人肢解了。

回到劉銘他家門口,備用鑰匙我已經從劉銘說的地兒找見了,挺好找。這把鑰匙坎兒新!我估計自打這鎖安上,就基本沒用過。

我仔細看了看鎖頭,沒有破損的痕跡,應該沒人動過手腳。

用鑰匙把門打開,家裏挺整齊,看得出來主人愛幹凈。而且恐怕更愛幹凈的人,是劉銘。他媳婦不在有陣子了,這房間仍舊是一塵不染。

我帶了魯米諾試劑跟紫外線燈。去到廚房,我打開紫外線燈,能看到魯米諾反應,血液滴落的地點跟劉明說的不差分毫,油煙機角上、地板上。血液痕跡不多。關了燈,我摁開油煙機,點了支煙。

跟屋裏走了一圈,沒發現什麽可疑痕跡,都收拾過了,現場調查組肯定也取樣完畢了。

但是,我跟這家裏,就沒看見結婚照。

他們臥室床頭,掛了幅畫兒,也不知道畫的是什麽,後現代那種。按理說應該掛結婚照啊!反正跟這屋兒裏,我就沒見過劉銘跟他媳婦都長啥樣兒。

不對勁。

種種證據指向劉銘買兇殺妻,也正是因為他妻子失蹤一周後真被殺了,他才不可疑。兇手在這屋兒裏把她殺了最簡便,避人耳目嘛。哪怕勉強解釋為:為避免留下痕跡,兇手決定綁走再殺,但這太可能節外生枝了,其實真不妥。退一萬步,他也可以在戶外伏擊劉銘媳婦啊,那不是更簡便?更尤其,怎麽也沒道理當下不殺,養胖了再殺,又不是殺豬。

而劉銘媳婦經過法醫檢驗,確實是在失蹤一周後才被殺的。我剛才也摸排清楚了,哪怕是兇手可以順著地下車庫上來,並成功躲過攝像頭,再高難度押著劉銘媳婦離開,他最終也得通過收費處,不能保證收費處的人就在打盹。一個殺手,他應該怎麽做?就地殺害,處理屍體,更精明些,利用垃圾道,截肢拋棄再回收。可他不,他非要高難度把人綁走且養她一個禮拜再殺,瘋了呀!一點兒合理之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