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望京迷屍案(第3/6頁)

網線是他叔叔從川普脖子上拽下來的,隨手扔去了一邊兒。理由是看著礙眼。他壓根兒沒想到上一個跟川普動手的人是要置川普於死地。他說他去找川普時候看見他一臉傷,但他只以為川普是跟人打架了。我們去調查川普戶口的時候,他就以為我們是來抓他的,所以才自首。

這等於一個人一晚上被人殺了兩回。

都說貓有九條命,我沒見過,我倒是見了川普有兩條命。這你說,誰能想到呢?我真是壓根兒沒想到,可以列入活久見系列了。

羅波的供述沒毛病,哪兒哪兒都嚴絲合縫,甚至細致到倆人吃了啥,喝了多少酒,啞鈴打了多少下兒,血怎麽濺出來的。這跟法醫判斷的擊打傷致死、血液飛濺痕跡、胃溶情況等等全部吻合。

川普叔叔的供述也沒毛病,怎麽勒的、勒到什麽程度、如何掙脫,怎麽抄起椅子往頭上砸,怎麽扛著他去玉米地……

法醫和痕跡學專家也全都沒毛病,報告裏的東西全部事無巨細地還原了現場。

出了毛病的,是我。我壓根兒沒想到襲擊川普的兇手會是兩個人。我過分倚重經驗以及邏輯包括屍檢和犯罪現場調查了。

板上釘釘,也會出錯,就像煮熟了的鴨子也會飛。

撞鬼了。夜路走得多,難免不撞鬼。

因為這個案子,我被停職了,接受紀委調查。

不僅我倒黴,隊裏也受了影響。為什麽呢?因為我們隊當時領了一個建設二等功。建設二等功什麽概念?就是我們隊上所有人一人一個二等功,我作為隊長當時被評為全國優秀民警,結果因為這一起案子全沒給,都拿到手的獎狀給抱回去了。

你說我委屈嗎?我委屈。從技術上說,對方已經承認殺人了,他有殺意,他也下手了,但他沒能把人殺死;受害人最終死於別人的二次謀殺,那這起案子就是不對的。地檢最後把羅波放了。羅波還好沒斃,斃了就出人命了。

領導說:子承你就偷著樂吧,這是不幸中的萬幸,如果把羅波給斃了,那你面臨的就是判刑。不是他殺的定成他殺的,嚴重瀆職,要判刑的。

我撇嘴笑了一下,苦笑,我說:咱們擱這兒說,我搞案子搞成這樣了,還給我判刑了。我幹工作圖什麽?噢,幹得越多惹的事兒越多。我憑我的工作,憑我的良心去偵查每一起案件,我是因為工作,我不是因為別的。不能說你幹的案子越多,你的事就越多,那幹這麽多的結果是這個樣子,我心裏不平衡。如果讓我再選擇,我他媽絕對不幹刑警!

領導看著我,語重心長那套就來了:你工作沒少做,態度也沒有問題,但錯了就是錯了。這個案子盤根錯節,相互跟其他案子勾連,案情又很撲朔迷離,你看咱們這兒怎麽叫?叫迷屍案。是趕上了,就這麽寸。但人是誰殺的就是誰殺的,不能判錯。

我把證件什麽的往桌上一扔,走了。

我聽見大領導在身後叫我,我擺擺手說:我接受組織調查!等候組織處理!

氣炸了。真是氣到原地爆炸。我可做不到好氣還他媽要保持微笑。人在憤怒的時候不冷靜,多說多錯,我他媽還是撤吧。

在家躺了兩天,我翻來覆去地想,越想越絕望。羅波行兇殺人又拋屍,因為後面兒還一個排隊殺人的,無事一身輕出來了。我操,我他媽天天逮壞人現在我瀆職。鬧半天,法律就跟我身上好使啊?

倆徒弟打電話叫我出去喝酒,當晚,我們都喝高了,夏新亮歪在沙發上人都起不來了。我們聊了太多,真他媽覺得科技越發達,我們越沒用,幹刑警,純屬於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你譬如,DNA技術在2010年以後才好使,2010年以前全是指紋和足跡。當然DNA有很多種,第一是血液,血液比對,抽血,2005年2006年就可以了。細胞技術真是2010年以後才成熟。

我們在1998年搞了一個案子,倆人兒搞對象,男的把女的給殺了。殺了之後,找一個地兒給埋了。說埋這兒了,我們就去挖這個屍體,沒有挖出來,到現在這個孫子還逍遙法外,就因為沒有找到屍體。沒有屍體,定不了罪。屍體是一個證據,為什麽殺人,主要是看屍體。沒有屍體,什麽都瞎掰,你殺八百個,沒有用。沒有屍體是沒有用的。

還譬如,屍體要放在建築水泥裏頭起了工程,就特棘手。曾經也發生過這種事,挖豬圈,把人給殺了,扔在房基底下了,誰也不敢擅自做主拆這個房。農民的房,以前這是一塊地,把人扔這兒了。肯定是這兒嗎?是這兒。後來蓋上了房。這個房,還不是他們家的,是別人家的,你說這個你挖不挖?挖不出來怎麽辦?後來覺得還是得給挖了,就找到了屍體。但這是幸運,沒有找到的多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