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韓生義一直看著楚酒酒回到書桌邊上,然後才重新看向郭有棉。

“以後你要是找不到我,把東西給我爺爺奶奶就行了,用不著跑這麽多地方來找我。”

郭有棉以為他是關心她,連忙笑笑,“沒關系,我不怕辛苦。”

韓生義覺得自己說的挺直白了,沒想到她還是聽不懂,皺了皺眉,他只能挑明道:“可是你這樣跑來跑去,還跟別人打聽我在哪裏,讓我覺得很困擾,你們家不是也不希望讓別人知道咱們認識嗎?那就還是像以前一樣,別這麽麻煩了。”

郭有棉被他說得心裏一突,她覺得韓生義這是不高興了,可他不高興的點在哪裏,她找不到,心裏覺得委屈,郭有棉低頭抿了抿唇,然後從口袋裏掏出一個新手帕來。

依然,裏面包著一堆零鈔,這回的手帕是郭有棉托她爸爸在供銷社買來的,聽說是供銷社最受歡迎的花色呢。

本來想高高興興的交給韓生義,然而現在,她高興不起來了,韓生義接過手帕,對她道了一聲謝,郭有棉虛虛的笑了一下,然後就回家去了。

回到家裏,她悶悶不樂的,她大哥郭有田又不知道跑哪去了,弟弟則在屋裏呼呼大睡,郭大娘在堂屋做針線活,看見郭有棉回來,她放下笸籮。

“怎麽樣,送過去了?”

郭有棉低落的點了點頭。

郭大娘又問:“那打聽出來沒有?”

郭有棉疑惑擡頭,“娘,打聽什麽?”

郭大娘:“……”

“死丫頭,我不是跟你說了好幾遍嗎?去跟韓家人打聽打聽,最近牛棚晚上都在幹什麽,怎麽總是點油燈。”

過了好一會兒,郭有棉才想起這個事來,她心虛道:“對不起,娘,我把這事忘了。”

郭大娘:“你說說你,你還能幹點啥,就讓你打聽一件事,你都給忘了。你啊你,你是非要氣死我不可!”

郭有棉心情本來就不好,現在還要被她娘訓斥,她不禁委屈的問:“可牛棚晚上點不點燈,跟咱們有啥關系,娘你非要知道這個幹什麽呀。”

郭大娘憋氣,她哪知道答案,還不是郭黑子讓她這麽幹,他每天去壩上上班,家裏的事一點都不管,農忙的時候都是她帶著三個孩子累死累活的忙,他不體貼自己也就算了,現在還派這種奇奇怪怪的活給她。

還說什麽必須要調查出來。

奶奶的,她又不是調查員,怎麽去調查?

再說了,誰家晚上不點燈啊,牛棚點個燈,怎麽就成稀奇事了。

郭有棉委屈,郭大娘生氣,直到晚上,郭有田回來,他們家的氣氛才恢復了一些。

——

李艷突然跟陳三柱結婚,打了大家一個措手不及,這件事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幾個知青,而是可憐的大隊長。

李艷走了,她去鎮上工作了,可她的戶口還在青竹村,工分、分糧、還有公社要的報告,這些李艷全都沒處理,她跟陳三柱結婚的第三天,她就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然後搬去了鎮上居住,人走了,她卻還不忘了青竹村的好處。跑到大隊部,她跟大隊長強調了好幾遍,即使進城了,她也是村裏的知青,該她的糧食,一分都不能少,要是少了,她就去革委會舉報。

大隊長:“……”

你可快滾吧。

李艷接手工作沒幾天,她就兌現了和陳三柱的承諾,跟他結婚。結婚前,陳三柱還說要給她買三轉一響,如今家裏有一輛自行車了,剩下的收音機、縫紉機、手表,陳三柱說他還差兩張工業券,湊夠了就去給李艷買。

結婚前,李艷要了許多的東西,比如大鏡子、一套屬於她自己的搪瓷用具、新裙子、還有市百貨大樓才賣的牛皮小高跟,不管她要什麽,陳三柱全都答應下來,而且其中有一些,他真的給李艷兌現了。

戴著羊絨圍巾,穿著牛皮小高跟,李艷覺得自己活脫脫就是另一個二嬸,她飄飄欲仙,連自己姓什麽都快忘了,也把家裏還是空空如也都忘了。

她穿著這身洋氣的衣服,在馬文娟面前炫耀了好幾遍,然後才帶著自己的行李離開,而她走了以後,馬文娟茶飯不思,倒不是有多想她,她只是擔心。

刀子嘴豆腐心,說的就是馬文娟,她每天都跟李艷吵架,但她一點都不希望李艷出事。

擔心了半天,馬文娟覺得這樣不行,她找到丁伯雲,希望他能去勸勸李艷。

丁伯雲卻拒絕了她:“李艷已經跟陳三柱結婚了,我總不能去勸他們離婚吧。”

馬文娟:“離婚也比繼續當陳三柱的媳婦強啊!跟陳三柱結了婚,李艷就真的再也沒法回家了!”

丁伯雲:“你搞錯了,李艷從來就沒想過回家,她只想回城,而她現在已經做到了。”

馬文娟一噎,“可……可就算這樣,她也不能嫁給陳三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