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兩個月後)

“……根據封原的供詞,昭化十二年到十三年之間,曲不惟、岑雪明等人以竹固山為據點,一共賣出過五個洗襟台登台名額,其中,除了舉人沈瀾的名額是以一副稀世名畫換取,其余的售價十萬兩到二十萬兩紋銀不等。”

宣室殿上,刑部尚書將擬好的奏報呈遞禦前,向趙疏稟報道。

“曲不惟後利用陵川與中州的商路買賣,把所得紋銀悉數轉移到了中州私宅存放。昭化十三年,洗襟台坍塌,曲不惟唯恐名額買賣的秘密暴露,授意封原、岑雪明滅口了一批人,其中包括了洗襟台下幸存士子沈瀾、竹固山百余山匪、以及勘破洗襟台名額買賣內幕,意圖上京告禦狀,揭發曲不惟惡行的秀才徐述白。”

“另外,“大理寺卿道,“曲不惟還以雙倍奉還洗襟台登台名額為條件,勸服了包括上溪蔣萬謙在內的數名涉案人員三緘其口,直至今年春,昭王殿下通過竹固山山匪之死的疑點,到陵川上溪縣查證,找到了葛翁葛娃兩個山匪遺余,事情才敗露。被迫協助岑雪明進行名額買賣的孫誼年、秦景山二人已在縣衙暴亂中被殺害,據玄鷹司稱,縣令孫誼年臨終前留下供詞,真正指使他們販售名額的人正是曲不惟,岑雪明只是中間人。爾後昭王殿下為了獲取證據,追查岑雪明的下落,發現岑雪明為了躲避曲不惟追殺,已於昭化十三年秋冒名頂替流放犯蒙四,躲去了脂溪礦山,後死於嘉寧元年礦山的一次炸山事故當中。

“好在岑雪明未雨綢繆,死前留下了曲不惟犯案的罪證,這些罪證爾後被中州衙門典薄石良轉移去了礦山入山口,存放硝石油罐的巖洞,及至兩個月前,昭王殿下查證到此,與封原叛軍發生沖突,小章大人、曲校尉、以及重犯嶽魚七拼死保下罪證,由玄鷹司護送上京,昭王殿下親自呈遞朝廷。”

禦史大夫緊接著道:“昭王殿下呈遞的這一批罪證中,除了曲不惟與岑雪明的往來私函,還有收取銀子的賬簿流水,及曲不惟存放在岑雪明處的一枚私章。此外,臣還根據到京證人葛翁、葛娃,葉氏祖孫的證詞,以及東安尹家、沈瀾孤女沈氏——現更名為尹婉,陵川州尹齊大人通過昭王殿下轉交的供狀,重新梳理過案情,發現洗襟台買賣名額一案的經過,與昭王殿下所述的一般無二,鐵證如山,容不得半句辯駁,眼下案犯曲不惟、封原等人已對所犯罪孽供認不諱,只待畫押。”

“不過……”大理寺少卿孫艾接話道,“雖然曲、封等人已經認罪,臣等商議後以為,洗襟台名額買賣一案仍余兩個疑點,並不能草率結案,其一,曲不惟售賣的名額究竟是從哪裏來的?我們都知道,洗襟台最初只是洗襟祠,後來先帝決意讓士子登台紀念滄浪洗襟的事跡,才改祠為台,昭化十二年,先帝授意翰林挑選登台士子,也就是說,所有的登台名額都應該由翰林分發。自然,翰林身處廟堂,對地方士情並不了解,讓地方呈遞士人名錄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六年前,名額分發到陵川,挑選士子的責任最初落到了州尹魏升身上,不過據臣所知,魏升對挑選士子一事並不熱衷,很快便扔回給翰林不管了,可是,根據曲不惟的供詞,他聲稱自己是與陵川魏升合謀,進行的名額買賣,這一點與我們已知的事由有出入,而魏升已死,我們無從查證。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陵川州尹齊大人在供狀中稱,曲不惟用來售賣的洗襟台名額,極可能是從樞密院章大人手中得來的,乃至於幸存的士子沈瀾,其實是由章大人派人滅口的。可是,臣等翻遍了所有證據,包括昭王殿下從脂溪礦山尋來的岑雪明遺證,都無法找到任何章大人卷入此案的蛛絲馬跡,臣等審過曲不惟數回,曲不惟一口咬定此事與章大人無關,稱是與他合謀的只有魏升,說句不好聽的,齊大人指認章大人,實在是空口無憑。”

孫艾說著,猶豫了片刻,“齊大人素有青天之名,臣等自然不能把他的話當耳旁風,商議過後,覺得是不是該從翰林院查起,畢竟這是登台名額的源頭,只是……當年負責遴選陵川登台士子的幾個翰林院士要麽早已不在世上,要麽不知情,僅剩一個老太傅可查問,老太傅德高望重,已是耄耋之年,昭王殿下說……暫不要打擾太傅。”

倒不是孫艾要幫著章鶴書說話,自從謝容與從陵川帶回罪證,洗襟台買賣名額一案已由趙疏親自督辦,謝容與主審,三法司從旁協理,所有人都是看證據辦事,證據上沒有的事,他們絕不妄加揣度。

趙疏聽了這話,深思了片刻,曲不惟拒不指認章鶴書這事他早已聽謝容與提過了,“不打擾老太傅也是朕的意思,翰林那邊該怎麽查,待朕與表兄商議後再說。你們方才說這案子有兩個疑點,另一個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