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 合約(第4/4頁)

而在整個的一張大專輯裏——等到出來,大概會定價20或30之類的——彭向明僅憑目前的三首歌的詞、曲、編曲和監制,已經一共可以占到5.1%的分成:三首歌本身的創作,每首1.5%,作為監制,每首歌又可以得到0.2%。

當然,之後大家還會再簽三份合同,在那三份合同裏,會視霍銘這位音樂總監,到最後在這張原聲碟裏到底采樣了幾段彭向明的歌曲,來計算他那些被采樣的部分,所應該獲得的分成。

總之,挺復雜的。

折算下來就是,截止到目前的談判成果,一張售價很可能是20塊錢的《三國》原聲大碟,每賣出去一張,彭向明能拿到1.02元。

如果霍銘在配樂和隨後的三國原聲碟出版中,大規模的采用彭向明這三首歌的旋律做采樣的話,那麽毫無疑問,他能拿到的比例會再多一部分。

能拿到這個最終結果,其實已經大大超出了彭向明原本的期待了。

他對胖哥的工作相當滿意!

看看,15%的經紀人也很好用嘛!

啊……對了,我這馬上要到手的90萬,必須得分給他……13萬5千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