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章 合約(第3/4頁)

說白了,就是怕這件事會出什麽岔子。

在他而言,重要的是這個機會,重要的是讓自己復制出來的這三首歌成為這一部《三國》的主題曲、片尾曲和插曲!

至於錢多一點、少一點,其實真的並不重要。

當然,談成現在這樣,他只會更高興。

一共拆出了十份合同。

一份是彭向明受聘擔任《三國》劇組音樂副總監的工作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授權使用合同。

三份是三首歌的采樣授權合同。

還有三份,則是三首歌在將來出版原聲碟之後的銷售授權合同。

就這,還差三份呢,分別是三首歌在原聲碟中的采樣授權的銷售合同。

每一份合同,都是一份錢。

彭向明代表自己,劉星語代表大鐘影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十份不同的加起來厚達至少幾十頁的合同上簽了字,然後互相交換,又簽字,隨後就被劉星語接過合同,交代給同事,拿去相關部門蓋章。

直到這個時候,她也才是露出一副松了口氣的樣子,面帶苦笑,對彭向明說:“你從哪裏找來這麽個經紀人?要不是真的比較看中你這幾首作品,我真是……”

沒等彭向明介紹,小白胖子滿臉堆笑,把自己的名片遞過去了,一口一個姐的叫著,“星語姐,你可別生氣啊,咱倆幹的這一行,可不就得掐嘛!現在掐完了,沒事兒了,我晚上請您吃飯,給您賠罪您看怎麽樣?”

劉星語倒是把名片接過去了,但是卻擺擺手,“得了吧,不跟你吃飯!跟你這麽一談,你知道我多開出去多少錢嗎?夠我吃多少頓大餐了?”

孔泉嘿嘿地笑著,忙不叠地又奉承起來。

還別說,他居然把人家的微信號要過來了,倆人就當著彭向明的面,掃碼加了微信——彭向明還是有點小目瞪口呆的!

……

劉星語是執行制片,一手掌握著《三國》劇組的財政大權,雖然現在劇組尚在籌備階段,但幾乎所有的事情,都離不開她,終於應付完這一場談判,她很快就告辭離開,又過了十幾分鐘,屬於彭向明的那一共十分合同在蓋好了公司印章之後,終於又回到了他的手裏。

這才算是徹底完成簽約了。

這個時候,人家公司的員工都已經開始紛紛下班了。

倆人要去找劉星語要告辭,卻被告知劉總已經出門了。

於是倆人直接走人——剛一進了電梯,在會議室裏始終做淡然事外狀的彭向明,已經迫不及待地打開了合同,一邊看,一邊問孔泉,“胖哥?你這一共是給我談下來多少錢?”

孔泉看看他,扭頭看看電梯,直接按了一個二十一樓。

電梯旁邊標著呢,二十一樓有一家茶餐廳。

等到了二十一樓,找個僻靜的角落,點上兩杯茶,要幾樣點心,兩人坐住了,孔泉這才逐一的給彭向明盤賬——

首先是彭向明馬上就能到手的授權費。

三首歌的詞、曲,以及彭向明必須在限期內完成的編曲,同時授權給電視劇使用,授權費60萬,每首歌20萬。

以上三首歌的旋律授權給電視劇配樂采樣使用,授權費30萬,每首10萬。

這是合計90萬,對方必須在七個工作日內打入指定賬戶。

也就是說,這部分是穩穩落袋,徹底到手了的——雖然編曲還沒給。

除此之外,就是他接受對方的聘請,擔任《三國》的音樂副總監、擔任三首歌的監制等等事務性工作,對方所支付的報酬。

音樂副總監的報酬,三萬塊,三首歌的監制,每首兩萬塊,共六萬。

這筆錢加一起才九萬塊錢,但事先敲定這件事情的時候,彭向明自己定的基調就是“跟著學習”,所以也不可能嫌少。

而且不光少,這筆錢甚至還需要分期支付。

以上,總共是99萬,都是預期中會很快拿到的。

接下來,就是極為細分原聲碟銷售分成。

那個實在太復雜,你想想光合同都好多份,細說起來極為繁瑣,但歸總來計算,倒也大致條目清楚。

一旦原聲帶上市銷售,首先是單曲。

彭向明拿出來的這三首歌,他將獨占詞、曲、編曲和監制這四項的分成,可以說,只有一個歌手分成是他拿不到的,所以,每首歌每銷售出去一份,他都將獲得15%的銷售分成——針對這個版本,三國原聲,這是永久性的分成。

至於歌手能拿到多少,那就是別人的事情了,他沒資格參與。

在事實銷售中,一首歌的網絡定價,一般都是兩塊錢——像許志君那樣的偶像,人家敢定價五塊一首,關鍵是還不愁賣,動輒銷售額破億,那是人家的本事,並不是市場的常例,兩塊錢到三塊錢一首才是正常價——按兩塊錢一首計算,這三首歌每有一個人購買了其中一首,彭向明都能得到三毛錢的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