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怪人哈特曼 1971—1980年·夏初(第4/12頁)

“你們誰趕跑他,今天的工錢加倍!”

她尖著嗓子對著其他九個人大喊。這句話一出口,我看見站得最遠的尼克率先彎下身子撿起地上的石頭往我這裏用力砸過來。那顆石頭準確地擊中了我的胸口,爆裂的疼痛馬上在身上炸開,我的知覺突然有了現實感,那個痛讓我拔腿轉身跑開,邊往前奔跑,邊聽見那叫罵臟話的南部方言從身後傳來。

這是我第一次找工作的經驗,而這個經驗,仿佛是之後不祥命運的預兆。

就這樣,從十八歲離家到兩年後遇見肥奇,我已經無法回想起當時是怎麽熬過來的,或者能活到現在是個奇跡。在各種混亂、肮臟的地方度日,撿垃圾桶裏的食物吃,想辦法結識餐館裏的服務生與廚師,低聲下氣地討好他們,希望他們給我至少幹凈的菜飯,那段時光就像一段一段破碎且卑微的影像記憶。

它們有時候會動搖我的生存意志,有時候什麽都沒有發生,我的身體滿溢著各種疲憊與病痛,意識裏充滿了對這個世界與生命的無法理解。

有時候我會想起我媽說的關於上帝考驗這件事。老實說,我始終不懂這考驗背後的意義究竟是什麽,是比一般人更難以生存下去嗎?還是我注定就是要待在世界的角落邊緣忍受著所有的寂寞?

我第一次把自身獨立的肉體丟進到世界裏一起轉動,結果卻是如此悲慘不堪。

遇見肥奇的前三個小時,我正經歷著人生中最古怪的一件事。

當我到達S鎮時,那時剛好是正午太陽高照的時刻。至於我為什麽會選擇來S鎮,只是出於後來學到的生存法則。應該說在這段時間中,我已經明白大城市對我這樣有著破爛皮膚的怪人是異常殘忍無情的。街道上的路人越是衣著華麗整齊,我的模樣就越被放大,遭遇也就越淒慘。還不如隱藏在落魄的鄉下或者名不經傳的小鎮中,怪樣的我才能在其中好好存活著。

我記得自己當時又熱又渴,所以一看見泛著晶瑩光芒在陽光下閃動的潭亞河,馬上脫光身上的衣服跳下去遊泳。河水沁涼,河底的石頭又是踩上去非常舒服的鵝卵石,不像一般凹禿不平的巖石紮腳,所以我遊了好久。爬上岸時,四肢與身體已經體能殆盡地發出疲倦的酸軟感,於是我靜靜地躺在岸邊曬著太陽。

這裏的風景美得像詩篇。我覺得自己仿佛置身明信片中裏的風光一般,有清澈見底的河流和翠綠得像是夢中才會出現的森林。我終於放松一路以來的緊張與焦慮,悠閑慵懶地享受著這片美好的景致。

我猜自己把雙臂枕在頭殼後躺下沒多久便睡著了。不知睡了多久,耳畔邊持續響著規律的河水流動聲,醒來時臉上還留有陽光灼熱的痕跡。但是我倉促地捂著臉,迅速抓起旁邊的衣服,來不及套上就奔跑到河旁的大樹後頭。吵醒我的是槍聲,響徹雲霄的槍聲,如巨型爆炸的鞭炮聲一般,充斥了原本安靜的空間。大約過了十秒鐘,我看見兩個壯漢朝這裏奔來。

他們高大的身型遠超過我記憶中屬於高大類型的任何人。我想那陣槍聲應該是他們發出來的,但很巧的是,他們追趕對方到達這裏,站在我剛剛悠閑地躺著的那塊草地上時,兩人的槍裏已經都沒有子彈了。

“喂,我算過了,你的槍沒子彈了!”其中一個舉著槍,撇頭往地上吐了口口水。

“你的也是。”另一個冷笑著,仍沒有放下舉槍的手。

我小心翼翼地不要發出聲音,屏住呼吸,專注地看著兩個人。他們氣喘如牛,鼻與口皆噴出短促的呼吸。我看著他們兩人仍舉著手上的槍對著對方,雙方距離不到三步遠。兩個壯漢約有兩米高,穿著藍色的格子襯衫,一模一樣的棉襯衫,底下套著一樣的深色牛仔褲。

或許因為他們兩人身型一樣高大、穿著完全相同的關系,那畫面看起來很古怪,好像鏡中人正把手上的槍對著自己。我眯起眼睛,試圖讓視線穿越刺眼的陽光與極近的距離,仔細看清這兩人的長相。兩人大約四十歲出頭,濃眉大眼的兇惡樣,看著對方的眼神銳利有神,粗糙的皮膚呈褐色,深咖啡色的頭發紮在後頭成一個馬尾,人中與下巴處留有濃密的胡子……我的天,我在樹後倒吸一口氣,他們倆長得一模一樣!是雙胞胎!

他們就這樣對峙了不到一分鐘,同時拋下手上的槍,往對方身上撲去,像兩只兇猛且訓練有素的大型鬥獸,從身體底層湧出原始、暴力的戰鬥本能。兩人的動作完全一致,每次出拳的重擊幾乎都要致對方於死地,拳頭像一枚鐵錘重砸在對方身上,肉體被重擊的悶響與不時發出的哀嚎聲震動了寧靜的河域。潭亞河兩邊的森林裏不時有驚慌的鳥群飛離時發出的鳥鳴聲,腥膻的血味與莫名的暴力感籠罩了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