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證據(第3/7頁)

婚後諾瑪仍然一直討好他,然而他們的生活卻並不平靜。

我父親自己也很清楚,他並不討女人喜歡,更糟糕的是,諾瑪只相當於他自己年齡的一半,所以他疑心日重。他總是懷疑她背叛自己,然後花大量時間和金錢去驗證。有時他會假裝出遠門,然後突然回來,或者自己真在外面時,就雇一個偵探監視她。他曾在電話裏裝上竊聽器,甚至還出錢雇了個落魄的英俊男演員去勾引她。但是,他這些驗證都失敗了,始終警覺的諾瑪,讓他的所有辦法都失效了。直到最後,一位私人偵探終於發現了她和泰森的秘密,只是還沒等到他向我父親報告,我父親就被殺死了。

我父親住的那棟充滿了懷舊氣息的大廈,在我看來未免有些陰森森的,所以我不喜歡住在那裏,而是自己在布蘭特伍德租了一間公寓。而在我父親被殺、那對情人被捕後,我又搬回了大廈——我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徹底搜查一遍整棟大廈,找出他們犯罪的證據。

顯而易見,形勢對我非常有利。我父親沒有雇用人,他認為他們總是把主人做了什麽、說了什麽都傳出去,所以家裏很清靜。而我雇的用人,也主要是白天來幹活,所以晚上就只有我一個人。我希望能找出一些警察沒有找到的證據。

負責本案的是溫斯特羅姆警官,他對我的想法啞然失笑:他都沒找到,我怎麽可能找得到呢?但他倒不反對我去試試。

我的目標就是那把德國手槍,或者說,槍上的指紋。溫斯特羅姆說我是在浪費時間,因為人們一般不會把兇器留在現場附近,所以那把手槍可能永遠也別想找到了。

可我自己卻始終認為,那把手槍一定還在屋裏,我也不知道為什麽,就是有這樣一種感覺。

是的,預感。就是這強烈的預感,令我一閉上眼睛,就仿佛能看到它正躺在某個黑暗隱蔽的角落裏,等著我去找到它。

於是我翻遍了整棟大廈,就差把墻推倒了,可仍舊一無所獲。我有點兒相信溫斯特羅姆的話了,也許它根本就不在屋裏。更掃興的是,我也沒能發現其他能證明諾瑪和泰森有罪的哪怕一片紙、一塊布、一點兒血跡甚至一根頭發。

審判離結束越來越近,我簡直要瘋了。我甚至躺在床上,夢想著能夠制造他們犯罪的證據。

審判結束了,他們被無罪釋放了,永遠逃脫了法律對他們應有的懲罰。我幾乎能聽到他們在得意地笑。

黃昏時,我離開了酒吧。我想出一個辦法,危險而孤注一擲。可是,只要我能成功,那麽不但可以報仇,還可以順利得到遺產。

那棟大廈就坐落在俯瞰著日落大道的山坡上,像博物館一樣呆板。我沿著山坡向上爬,看到了屋裏的燈光。

我驚訝地發現,屋裏居然就只有諾瑪一個人。她正坐在書房裏的書桌後面核對賬單,簽著支票。現在,她穿著一件天藍色的緊身衣,全身各個部位都顯得一清二楚,頭發也重新梳理過,臉上還化了妝。她現在的打扮與法庭上截然不同,白天的她更像一個羞怯、呆板的修女。

“歡迎回家,諾瑪。”我悄悄走進去,跟她打招呼。她驚訝地擡起頭,眼中卻沒有任何恐懼。她確實很有膽量。

“在計算戰利品嗎,諾瑪?”

她微笑著,卻冰冷地說道:“坐吧,卡爾,我知道你會來。”

“知道我會來?”我邊說邊坐進一張椅子中。

“那當然。你本來就住在這裏,不是嗎?”她頗有些諷刺地說。

“是呀,”我說,“我希望你不會覺得我礙事。”

“你一直都那麽恨我,卡爾,你把我想得很壞,就跟那些自以為是的記者一樣愛捕風捉影。既然十二位聰明的男人都認定我無罪,為什麽你就不能懷疑一下自己的判斷呢?”

我伸出一根手指,指著她說:“你知,我知——因為,你謀殺了我父親!”

“根本沒這回事!”她臉色鐵青地叫道。

“泰森舉著槍,”我描述著,“但我認為,是你扣動了扳機。”

“卡爾,”她有些無力地說道,“我,我愛你父親,可是你……”

“別來這一套,諾瑪!你跟我一樣不愛他,”我說著言不由衷的話,“他是個討厭的老古董,一個固執又愚蠢的暴君。他從來都不為別人考慮,他的眼中就只有他自己。在他那個小王國中,他就是一個小‘希特勒’。不用糊弄我——我們倆都痛恨他!”

這些謊言未必全是假的,有一些倒確是真話。我覺得她在籌劃謀殺我父親時,腦子裏大致也會這麽想。

“卡爾!”她喊道,看得出來她確實非常驚訝,“這太難以置信了!你,你忘恩負義,要知道,你父親幫過你很多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