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樟木頭的大雜院(第3/7頁)

確是天籟。

靈非從來都認為性愛是上帝送給人類的最美禮物。

那天籟能響許久。

這成為靈非對紫曉之所以愛上常昊的一個解釋。是的。對情竇初開並體驗了性愛甜蜜的女孩來說,最能吸引她的,便是情愛本身。

每夜,那天籟總響起多次。

5

那時,紫曉的風采如日中天。每天,她身邊都圍一群男孩,眾星捧月似的。紫曉老在笑,仍那樣天使般純真,也魔鬼般邪惡。她的牙很白很齊整,一笑,總有種眩目的美。隔壁攪天似喧鬧。男孩的聲音像吵架,一個跟一個過不去,都成江湖豪客了。間或,夾雜著紫曉的咯咯。

夜裏,他們便去學麒麟舞。麒麟舞是樟木頭獨有的一種民間舞,明末清初時,便具規模了。一到農閑時,一些青年便在師傅的帶領下,習拳術,紮馬步,練套路,練至大年初一,便整了裝,舞了那麒麟,去挨家串戶地拜年。這麒麟舞,以家族為主要傳承載體,輕易不外傳的。但常昊認識了一個老頭,很投緣,願意教他。老頭也想造造人勢,按江湖一行的說法:“有錢了幫個錢場,沒錢了幫個人場。”老頭一接納常昊,他那班哥兒們便一湧而來了,時不時給老頭買點酒肉,哄得老頭很開心。

常昊們學這舞,主要是喜歡那麒麟舞的基礎功:李家拳和蔡家棍。那時節,他們老看武打片,都成了武迷。

紫曉一去,院落便墳地似的空寂。當然,這只是靈非的感覺。

此時,玲在聽錄音機。蔡奶奶在唱佛。老王爺屋裏的破電視吱吱哇哇――他的屋裏總是彌漫著一股沸水中的雞毛臭。這些,都進不了靈非的心。靈非的心是墳地。那時,紫曉是心裏的太陽。

一切印象,都遙遠而模糊。也因此,所有回憶都顯示了奇異而朦朧的美。

紫曉一走,靈非就悵然若失地撿起筆,寫一部似乎要流傳千古但總也寫不完的書。

小屋很涼。他的印象中,那個六月天不熱,反倒有種奇怪的涼。太陽是照不進小屋的。一堵墻掠去了所有的陽光。下水道穿過墻角。墻皮因之脫落了。因關緊門窗的緣故,蒼蠅也進不來。小屋裏,老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孤零出陰森的涼。

每天早上三點,靈非就起床了,出了門。在黑黑的晨色中,他擡頭向天,長籲一口氣。一種偉大的感覺彌漫開來--誰能想到,一個小城的大雜院裏,正在誕生一部大作品呢?

他有種惡作劇似的快意。

還有孤獨。

後來,靈非很喜歡談孤獨。他說,孤獨是“舉世皆濁我獨清,舉世皆睡我獨醒。”

紫曉一來,噪鬧隨之而到。執筆是不可能了。他很想去隔壁看看這位女子。只有在這時,他才覺得當一個平常人是多麽幸福。他很羨慕這群無憂無慮的年輕人。

這也是一種活法。

今日有酒今日醉,不管明天喝涼水。

肉常吃。隔壁常響起滋啦啦的聲響。間或,一窩蜂去餐廳。那時,他們闊著呢。有大哥大,有摩托,還有打工掙來的錢,夠花一陣子了。不吃幹啥?不笑幹啥?

一陣子後,咋辦?管他呢。白水下面也成,餓幾頓也成,或者借,或者賣樣東西,又是一陣子。

靈非很羨慕這無憂無慮。他沒這樣活過。童年、少年在貧困中度過。青年後,就進了書堆。

這也是一種活法。

靈非是幸福的。那時的常昊們也是幸福的。後者的幸福一點也不比前者淡。

靈非永遠忘不了一個境頭:在東莞街頭,一對很醜的男女乞丐,忘情地看著對方,讓著一個討來的棕子。誰都不願先吃第一口。

他相信,那一刻,他們是世上最幸福的戀人。

幸福是一種感覺。幸福與財富無關。當窗外一個拾糞老漢躺在地上頭枕土坯香甜地扯起鼾聲時,屋裏的胖子富翁卻懊惱地在席夢思上翻來滾去。很難說後者比前者幸福。

靈非也忘不了涼州的那些鬧社火的農民。他們背個腰鼓,跳、鬧。汗水沖下臉上的塵土,但沖不走笑,那是真正能稱作“笑”的東西。在這世上,一切都成工具了。笑亦然。笑成了戲子臉上的油彩,需要了,就抹他一下。笑於是成了獻媚,成了巴結,成了可以出賣的商品。只有農民的笑,才是發自內心的沒有走樣的笑。

常昊們的笑亦然。他們不偉大,不高尚,不求進步,但他們也是真正活著的。真正活著的人為自己的心靈活著,不為別人的顏色而活。

靈非想,這世上,真正活著的人不多。

6

那個小院裏還有個叫靈非難忘的人物:蔡奶奶。這是東莞人中的異類。東莞人大多憨厚,但蔡奶奶卻刻薄得討厭,天真得掉牙,又有針頭上削鐵的精明。

在靈非的印象中,蔡奶奶成了老東莞的象征,後來,他一想到先前的東莞,就會想到蔡奶奶。那時的東莞人很窮,很窮的人是很計較的,因為她也得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