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樟木頭的大雜院(第2/7頁)

那條老來大雜院的狗是條公狗。它老是到下水道口吃那些亂兒糟八的東西。這當然影響不了它的英雄氣。韓信不是也乞食於瓢母嗎?他之所以後來成為英雄,是他當時還有羞恥心。靈非認為這狗英雄氣十足的理由就是:它在下水道前就餐時總流露出掩飾不住的羞愧。它總在東張西望,一見有人過來,就飛快地曳尾而去,瞬間便淹沒於風中。

那天的風裏,過來一位白衣女子。

這個女子就是紫曉。

白衣的紫曉成了靈非生命的一個圖騰。它永遠鮮活著。日後許多年裏,無論紫曉穿啥衣服,黑的或是別的顏色,但活在靈非心裏的,總是白衣的紫曉。後來,他才知道,紫曉喜歡穿白衣的原因,是她老是夢到那個自稱“白輕衣”的女子。靈非偷偷寫了一首詩:“很想與你偕行江湖/一手執劍/一手摟定白衣的你/挽長弓/射下你聲聲笑語。”日後的某一天,靈非把它給了紫曉,紫曉說:“得了吧,你是寫給林青霞的。”靈非笑了。那時,他只知道林青霞是個女人,演過電視。

紫曉的出現使靈非感到了驚喜。在進這個破舊院落前,他就知道這兒會遇到一個女子,他尋了半生的女子。

紫曉一出現,他就認定:就是她。

紫曉明顯異於靈非以往遇到的東莞女子。他接觸的多是文人。女人太文了,就像玉石上塗了銀粉,亮則亮耳,惜乎掩蓋了本色。含蓄的女性還看不出文之害,善於賣弄者便惡心了。她們總自做聰明地賣弄。內容雖豐富,可惜沒消化,半是原物,半是粘液,像醉後的嘔吐物。--女人味因之沒了。

紫曉沒那種酸掉牙的文味,但也沒淺薄到只剩下一個肉體。也許這就是那種被稱為“尤物”者了。一顰一笑間,她總有種搖晃心旌的美。那美,永遠是鮮活的。靈非身居下水道旁三月而不聞其臭,就因了紫曉邪惡而奇異的美。

那時的常昊形瘦如病鬼,一口溫州腔,說話似醉鬼。玲形容他口中含了泔水。柳鶯也老是沖他皺眉。可咋會叫紫曉拋棄父母,跟他私奔呢?

這是個謎。

3

那個六月天的許多都模糊了,除了紫曉的出現和玲的罵娘。

紫曉來那天早晨,玲把大行截在門口,問他為啥夜裏敲門?

這是個極有戲劇性的場面。

“說呀!”玲緊逼一句,“為啥敲我的門?”

“要水……要……一些……水。”大行滿面通紅。

“為啥把窗紗撕爛?”

院裏人都憋了笑。玲的聲音很大。“半夜裏,敲門不說,還要翻窗子。我說你翻,翻進來給你點好看。”

“喲,別罵了……瞧,人家臉都紅了。”蔡奶奶笑嘻嘻說。

“就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嘛。”老王爺說。

玲便憤憤住了口。這是個形神酷似巫婆的女子。因了這事,日後許多天裏,靈非不和她說一句話。這個早晨發生的故事,影響了他和玲的交往。半年後,玲明顯地對他表示了親密,並多次暗示。

但靈非的興趣在那天早晨就死了。

4

紫曉倦曲在陰暗的墻角裏看書的那個場面很美。她仿佛很專注。身邊的一切都進不了她。常昊在收拾屋子。屋裏蒼蠅很多,像轟炸倫敦的納粹飛機。這是那時小巷裏的夏季景致。愛情少不了的。蒼蠅少不了。攪天的臭味也少不了。愛情,詩意,臭味,就是生活。

常昊瘋狂地唱:來呀來個酒啊,不醉不罷休,東邊我的美人,西邊黃河流。靈非不喜歡這個曲調,也聽不清含了泔水的常昊口裏吐出的詞。日後的某一天,他終於聽清了詞並愛上了它。是的,東邊美人,西邊黃河,多壯美。江山好,美人更好。

紫曉是另一個世界。

紫曉總在若有所思地翻一本書。那本書很舊,似乎是毛套紙制的,但她保護得很好。她似在閱讀,又似在亂翻。但顯然,愛江山更愛美人的常昊們並沒影響她。常昊很喜歡她這樣,摟過來,親一口。紫曉才合了書,咯咯笑。

紫曉的笑很真,很純,仿佛不黯世事的孩子天使般的笑。最美的語言也形容不了這笑。也許,只有一個詞可以形容出萬一。

那個詞叫“燦爛”。

正是草青柳綠的季節。

這個季節的一切都美,掩蔽了所有的醜。歲月像那條黃狗一樣溜走了,那縷溫馨卻印在靈非的心頭。

靈非對紫曉印象最深的除了她很美的笑,還因為她的呻吟。此前,靈非不會想到一個女孩會在做愛時那樣呻吟。那呻吟貫穿始終。而尋常女子,只在高潮時才那樣。

由於那房子不太隔音,紫曉的呻吟,總驚醒隔壁的靈非。那呻吟很水,很柔,很有節奏,伴著床的響動。很怪的是,靈非無絲毫的情緒波動,只覺得那呻吟很美,是柳浪聞鶯般的天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