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扔了可樂,狼吞虎咽地吃下了三明治,同時不斷地瞥向後視鏡,希望再次看到哺哺,但過了二十分鐘都沒見到,便決定返回倫特街。此時已將近四點半,我得趕回家了!看來本·辛克萊的遺物還是得露絲·弗萊希曼來處理。

我按了門鈴,卻沒任何反應,從前面的窗子往裏看,等待著兩只耷拉的耳朵及一只濕濕的黑色鼻子從門簾後鉆出來,可什麽動靜都沒有。也許她出去遛狗了吧。我摸出筆來,找到一張加油站的收據,草草寫成一張便條;然後蹲下,把字條從下面的門縫裏塞進去——突然,我注意到了什麽。

門框底部,有一根擋風雨的銅條,本來是被紗門遮住的;我看到銅條後面是空著的——原來,門微微開著!我站直了身子,伸手去握門把手,輕轉一下,門開了!

我糾結著是否應該進屋。我與弗萊希曼太太只有一面之緣,並沒有熟到可以隨意進入她家的程度,但我又不想僅僅為了退還兩個紙箱再跑一趟。

“弗萊希曼太太!”我大聲喊道。“我是艾利·福爾曼。你在嗎?”這時我記起了那條狗兒。“布魯諾!我在這兒,布魯諾!快來呀,好孩子!”我打了幾聲口哨。還是沒動靜。

我跨過門檻。屋裏毫無動靜,令人壓抑,靜得可怕!似乎什麽東西被擾亂了,還沒恢復平靜,就連灰塵也不敢動一下。直覺告訴我即刻離開,帶著紙箱子回家。不過好像有什麽別的東西也觸動著我——或許是好奇心,或許是一開始讓我接下紙箱子的責任感。我朝著本·辛克萊的房間,慢慢地走上了樓梯。

地板上躺著一人,四肢攤開——正是露絲·弗萊希曼!

警方趕到時,我坐在門前的台階上大口大口地呼吸著新鮮空氣。其中一個警察很年輕,身穿皮夾克和嶄新的警服襯衣,細細的小胡子像是粘上去的。他的搭档則年紀較大,滿臉皺紋,顯出一副什麽都知道的神態。問了我幾句以後,他們就進了屋子。

他倆幾分鐘後就出來了。年輕的警察拿出手機,開始撥號。

老警察一把抓過手機。“別浪費了。”他的拇指猛地指向屋裏。“用她的;反正她用不著了。”

年輕警察把手機滑進衣袋,進屋去了。

“弗萊希曼她——?”我開口問,但聲音顫抖。老警察點了點頭,他的警徽上寫著“馬奧尼”。我抓緊階梯欄杆。“可我一小時以前還和她在一起,那時她都還好好的。究竟發生了什麽?”

馬奧尼臉上閃出一絲警覺。“你之前就在這兒?”

“三點鐘離開的。”

“鮑爾斯,快出來。”年輕人出來了。“為什麽先前沒說這個情況?”

我一句話才說到一半,老警察就舉手把我打斷。

“記下來,鮑爾斯。必須做記錄。”

鮑爾斯下巴一低,拉出一個記錄本。

於是我就說了,我是如何應弗萊希曼太太的請求來到羅傑斯公園的,又是如何查看本·辛克萊的遺物的,她又是如何說服我帶走箱子,以及我回來是如何發現她在地板上的。我說話時,鮑爾斯運筆如飛,迅疾異常。

馬奧尼打斷了我。“你說她給你寫了一封信?”

“對。”我就說了《歡慶芝加哥》的情況。

“這個節目是你制作的?”他上下打量著我。我緊張了起來。“我看過。我就是在城東長大的。”他臉色頓時轉晴,笑了起來。“你說的完全正確。”我一下子放松了。

法醫的車來了,馬奧尼停止了對我的詢問。他們進屋時,我聽見他們說:“沒有刀傷,也沒有擦傷或其他外傷”……“可能是一到兩個小時”……“現場似乎也沒有動過。”看見他指著我,我就站了起來——頓覺天旋地轉,只好再次坐下。

等到護理人員把露絲放上了擔架,人群已經圍上來了。其中一位老太太,穿著皺皺的裙子和毛衣,雙臂緊抱,好像很怕冷;黃褐色的長筒襪卷到了膝蓋。她走過來,介紹自己是雪莉·阿特舒勒,是露絲的老鄰居、老朋友。

“什麽事兒,孩子?”

我唯一見過的另一個死者是我的母親,可那是在醫院裏,因為癌症才不治身亡的。我想要回答,不料眼淚蜇著雙眼。阿特舒勒太太把手放在我的胳膊上,然後看見鮑爾斯緩步走了出來,手拿記錄本。

“警官先生,露絲怎麽啦?”

鮑爾斯看著記錄,好像雪莉並不存在。

“警官,我的朋友究竟怎麽啦?我們剛才還一起喝咖啡,離現在還不到一個鐘頭呢。”

鮑爾斯擡起頭來。“真的?”

她說是三點半過來的,那時我剛走幾分鐘。她倆在一起半個小時。鮑爾斯又開始記錄。

“到底怎麽回事兒?”阿特舒勒太太再次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