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4頁)

“關於這一點,周峰發現了足夠多的痕跡和證據。”

張棟問:

“這能說明什麽?”

“這說明,眼前這案子或許與六年前那案子有著某種聯系,再或許,六年前那案子的真正兇手至今都逍遙法外!”

此刻,我忽然想起六年前那案子帶給我的榮耀,正是那件轟動一時、新中國成立以來罕見的連環殺人案,使我成為本市乃至全國最優秀刑警中的一員,並在不久之後成為大案隊三隊的隊長。

“因此,我認為,由我們隊和二隊組成聯合辦案組,是最合適的。”

張棟說:

“看來,連你自己也開始懷疑了!”

我無言以對。

張棟又問:

“對於那個案子,你認為自己犯錯的幾率是多少?”

我默然,鑒於這個上午我所知道的信息,我忽然發現,這是一個我在過去幾乎不會猶豫,如今卻難以準確回答的問題。

張棟又丟給我一支煙,然後給自己也點上一支,他仔細地想了想說:

“你有什麽思路?”

我說:

“即使我們真的斃錯了人,這個錯誤也該由我們自己糾正,責任應該由我來承擔。我認為,我應該從六年前的那個案子查起,從頭來過,不放過任何一絲細節,認真地復核一遍。只要那個案子是鐵案,經得起推敲和時間的檢驗,那麽這次的兇手,就必定另有其人。”

張棟把才吸了幾口的香煙在煙缸裏使勁撚滅,說:

“至於誰來承擔責任,那是後話。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如果真的辦了錯案,責任就不是你一個人的。不說這些了,你放手去幹吧,記住,要對自己有信心!不過呢,在細節上我們要做一些調整。局裏的決定是,由三隊主要負責這個案件的偵破工作,二隊予以協助;而我個人也認為,這樣更有利於工作的開展。”

我看了看谷志軍,誰都知道,偵破這樣的案件,對刑警來說,意味著什麽。

谷志軍頗有些失望地說:

“好吧,既然局裏已經決定了,我沒有反對意見。我下午就開始移交材料。”

我點點頭,在這寒冷的冬季裏,內心忽然湧現了一絲溫暖!還有對谷志軍的歉意。

“抱歉啊,老谷。”

在走廊裏,我對老谷說。老谷擺了擺手。

“現場在哪裏?”

谷志軍神情有些心不在焉地說:

“第一個被害人被拋棄在北京通往張家口高速公路附近的一條山溝裏,第二個被害人被拋棄在京承高速公路附近的一條山溝裏,第三個,也就是我們上午看到的這個,目擊者發現她的時候,她正在京沈高速公路的一個橋洞下。”

我很詫異。

“高速公路?她們是怎麽被發現的?”

“還記得我說過的話嗎?發現這些被害人完全是一種巧合。第一個目擊者是附近的農民,他養了不少羊,冬季缺草料,他趕著自家的羊去更遠的山溝裏找草吃,途經那條山溝的時候,他發現了那具屍體。第二個被害人是被一群登山者發現的,他們打算登上附近一座山峰的峰頂,想選擇一條前人從未走過的路,所以,他們選擇了一條人跡罕至的路,結果,在一條山溝的一個亂石堆旁邊,發現了屍體。”

果然是巧合。我現在知道,為什麽從法醫檢驗鑒定中心離開的時候,谷志軍說發現這些屍體純屬巧合了。巧合,果真是一系列巧合,如果沒有這些巧合,她們能否被發現呢?

谷志軍說:

“可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兇手恐怕做夢都不會想到,他才拋屍不久,就被人發現了,還真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啊!”

我接著問:

“第三個呢?”

谷志軍笑了笑,說:

“至於第三個,有個公司的員工開車去沈陽出差,其中一個女同志忽然要拉肚子,實在忍不住了,高速公路光禿禿的,她只好下路,打算找個橋洞湊合湊合,結果,在橋洞裏發現了一具屍體。”

“這麽說,如果不是這些巧合,她們能不能被發現都是一個問題?”

谷志軍點點頭,說:

“那些地方基本都是人跡罕至的地方。可見,兇手選擇這些地點的時候,是作了精心準備的。”

“對了,屍體被發現的時候,是裸露的,還是被什麽東西包裹著?”

“當然是被包裹著的。她們被裝在兩個藍色的旅行包裏,屍體被保鮮膜覆蓋著。保鮮膜是超市裏用來包裹鮮肉的那種,旅行包嘛,是那種可以雙肩背的旅行包。”

“我想去現場仔細看看,你現在有時間嗎?”

谷志軍很詫異。

“現在?去看現場?關於這些情況,在我移交的材料裏都有。”

“我想親自去現場體會一下,這有助於我進行犯罪現場重建。”

谷志軍猶豫了片刻,很不高興地答應了。然後,他回自己的辦公室,交代了一下移交材料的事情。於是,連午飯也沒吃,我們就驅車前往拋屍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