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證據與證言

五月三十日早上八點二十分,發現枝村幸子遭人勒斃的屍體。

“枝村小姐的房間從二十九日晚上就沒關過燈,窗簾裏的燈光一直亮到早上。”

大廈裏同一層樓的主婦表示。

“她雖然晚睡,可是從來沒有開過一整晚的燈。我本來以為是有客人來訪,不過,到了早上八點燈還是沒關。我不確定她是不是整晚都開著燈,至少從我十一點睡前跟三點起床上廁所,往窗戶看到的情形,她應該是開了一整晚的燈。她的房間裏沒有講話聲,一點聲音也沒有。我覺得奇怪,到了她家門前按鈴,可是沒有響應。於是我通知管理員,跟管理員一起進了她的房間。”

“我一接到通知就帶著鑰匙過去了。”管理員說,“我看到窗簾裏的燈開著,那時候大概是早上八點二十分,外頭太陽很大。門沒上鎖,根本不需要鑰匙就能打開門。我和橫山太太(通知人)一起進了房間,天花板上的吊燈開著,房間裏沒看到人。我們到處找,終於在客廳沙發旁邊發現躺在地上的枝村小姐,而且走近一瞧,她的脖子上纏著一條藍色絲巾,嚇得我們連忙打110報警。

“我的工作不包括夜間巡邏,不知道枝村小姐整晚沒關過燈。住戶為顧及隱私,反倒不希望晚上有人到處巡邏。不過,最近大廈裏開了一間奇怪的夜店,外來訪客變多,住戶也嫌吵,叫我想想辦法。我還在傷腦筋,不知道該怎麽解決。”

一位住在同一層樓名叫小野的酒吧媽媽桑說:“七點十分那時候枝村小姐房裏的窗簾是暗的,燈確實關著。我不知道燈是原本就關著,還是曾開過又關,而且後來我就去店裏了,不知道什麽時候開了燈。我在半夜十二點半回家,經過她的房間前面,看到裏面已經是亮著燈的了。”

警方到現場勘驗,發現屋內擺設整齊,沒有財物遭竊的跡象。枝村幸子獨居,原就難以判斷是否有財物損失,但由現場狀況分析,強盜殺人的可能性極低。

解剖報告指出,死因為絞殺,死亡時間約為五月二十九日晚間七點至九點。死者身上無明顯外傷,只有頸部皮膚留有應為絞殺時造成的輕微擦傷,沒有掙紮和遭人性侵痕跡。胃及血液中沒有毒物反應,亦即未服用安眠藥,根據胃的消化狀態,判斷死前未進食。血型O型。於窒息時流出鼻血及少量嘔吐物。

現場采集到被害人枝村幸子及三枚新殘留的指紋,其中兩枚為管理員及通知人橫山太太,發現地點為大門及其把手,另有一枚指紋隨處可見,經檢驗證實與岡野正一的指紋相符。

另外到處都可采集到佐山道夫的指紋,時間則略為久遠。

“我在二十九日晚上八點十五分,從三樓走上四樓的時候,遇到了一位下樓的男子。”

四樓住戶裏一位名叫巖下的年輕女子指出。

“他下樓的時候神色慌張,我印象很深刻。那個人的年紀三十四五歲,膚色黝黑,身材矮小,戴眼鏡而且留長發,穿著黃色運動衫,上面有褐色格紋,下半身是條淺褐色長褲。他故意避開臉,匆匆忙忙下樓,因為四樓有一家夜店,我還以為那裏出事了,總覺得有點不安。”

枝村幸子與發型師佐山道夫訂婚這消息,不只有部分雜志報道,大廈管理員也知情。警方由管理員口中得知後,隨即聯絡佐山。

佐山由青山趕至案發現場,臉色蒼白地望著未婚妻撒手人寰,淚水奪眶而出。

“下樓的可能是我的朋友岡野正一,他常穿有褐色格紋的黃色運動衫和淺褐色長褲……幸子曾說過,岡野他瞞著我,三天兩頭就往她家裏跑。一開始是我有事拜托岡野聯絡幸子,給了他接近幸子的機會。幸子因為岡野是我的朋友,無所適從,一直沒說出口,可是岡野的舉止越來越誇張,她終於忍無可忍,才把這件事情講了出來。

“岡野不斷糾纏我的未婚妻,我們就快結婚了,我又聽說他的行徑怪異,最近正想警告他別輕舉妄動。為了讓他專注本業,別再癡心妄想,我幫他爭取到了A航空的工作機會。他起先接到工作的時候簡直是樂不可支,可是一直沒有交出滿意的作品,反而是不時到幸子家裏,或是打電話約她出來,時間跟心力都耗在這上面了。”

岡野正一在二十九日晚上穿的那件衣服左手袖口上,沾有十日元銅幣大小的血漬,血型為O型,而岡野的血型為B型,這便成了推測他為兇手的決定性證據。

另他的右手袖口上有些許斑點,經檢驗得知為幹燥後的嘔吐物。O型血為被害人的鼻血,嘔吐物則由被害人口中流出。由於這些都是被害人遭絞殺時,受壓迫所造成的現象,可以想見岡野當時人正在現場。房內並有多處驗出他的指紋,而且都是最近才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