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4/6頁)

塞林托接了一個電話。他擡起頭,閉上眼睛。“我的上帝。”

“壞消息來了。”萊姆喃喃地說。

塞林托擦了擦臉上的汗水,點點頭說:“總部接到九一一報案電話,報案人是中城公館飯店的值班經理。他說有位婦女帶著小女孩,在勒瓜迪亞機場打電話到飯店,說她們馬上搭出租車抵達。但已經過了很長時間,這對母女遲遲沒有出現。由於現在所有媒體都在報道這起綁架案,所以他覺得有必要趕緊報告警方。那位婦女名叫卡羅爾·甘茲,從芝加哥來。”

“媽的,”班克斯憤怒了,“還有一個小女孩?應該把街上所有出租車都攔下來,直到抓住那混蛋為止。”

萊姆感到非常疲倦,頭痛得要命。他想起有一次在一家炸藥工廠勘察犯罪現場時的情景。一些制造炸藥的硝化甘油流了出來,滲進一張扶手椅裏,萊姆在檢查這條線索時,被硝酸熏得頭痛欲裂。

庫柏電腦的熒光屏閃動起來。“電子郵件。”他說著按鍵調出郵件,仔細閱讀。

“他們已經把特勤小組收集來的玻璃紙樣本全做過偏光測試了。他們認為,我們在珍珠街現場的骨頭裏找到的那一小塊碎片,是來自夏普瑞超市。那塊碎片與這家超市使用的最為接近。”

“很好,”萊姆說,扭頭指向墻上的一覽表,“劃掉其他連鎖店和超市,只留夏普瑞,看看還剩哪些地點?”

他看著托馬斯用筆一個個劃掉圖表上的店名。最後剩下四個:

百老匯大道與八十二街路口

格林尼治大道與銀行街路口

第八大道與二十四街路口

休斯敦路與拉斐特路路口

“剩下的地點分別在上西區、西村、切爾西區和下東區。”

“但他也有可能到任何地方的夏普瑞超市買這些東西。”

“哦,他當然可以,薩克斯。他可能在到白原市偷車時,順便買回這些東西,或者在去克裏夫蘭探望他老媽的時候。不過你要知道一點,當嫌疑犯覺得他們的計劃天衣無縫的時候,就會懶得再去處處掩蓋痕跡。最笨的——或者說最懶的——甚至會把還在冒煙的手槍往他們家屋後的垃圾車裏一扔,就出去尋歡作樂了;稍微聰明一點的,會把槍裝在水泥料桶裏,丟進地獄門水道;更精明的,會悄悄溜進煉鋼廠,把槍丟進五千度高溫的熔爐裏。不錯,我們這位嫌疑犯是很精明,但他就像有史以來世界上所有的罪犯一樣,也一定有他的局限。我敢打賭,他認為我們沒有時間、也沒有心思去尋找他或他的藏身地,因為我們會全身心地投入到他刻意設計的線索上。顯然他錯了,這正是我們最終會找到他的原因。現在,讓我們抓緊時間看看,能不能離他的巢穴再接近一點。梅爾。你在上一個受害人的衣服上,有沒有什麽發現?”

然而,潮水幾乎把威廉·埃弗瑞特衣服上的所有東西都沖刷幹凈了。

“你說他們發生過打鬥,薩克斯?嫌疑犯和那位埃弗瑞特先生?”

“也算不上什麽打鬥,埃弗瑞特只是抓住他的襯衫而已。”

萊姆咂了一下舌頭。“我一定是太累了。剛才應該想到叫你刮刮他的指縫,雖然他泡在水裏,但總還能……”

“在這裏。”她說著,舉起兩個小塑料袋。

“你刮過了?”

她點點頭。

“但為什麽會有兩個袋子?”

她先舉高其中一個,然後又舉起另一個。“左手,右手。”

梅爾·庫柏大笑起來。“林肯,我看即使是你也想不到要把左右手分開裝吧?真是一個好點子!”

萊姆咕噥說:“區分左右手,也許會有一點兒刑事鑒定價值吧。”

“哈哈,”庫柏仍笑個不停,“萊姆這麽說,表示他也覺得這個想法很漂亮,只是慚愧自己沒有早點想到。”

庫柏接過袋子檢查。“裏面有一些磚頭碎屑。”

“排水管附近沒有任何磚塊。”薩克斯說。

“碎屑很小,上面還沾有什麽東西,不過我看不出來。”

班克斯問:“有沒有可能是來自牲畜場的坑道?那裏不是有很多磚塊嗎?”

“全靠我們這位安妮·奧克麗【注】。”萊姆脫口而出,又帶點歉意地對薩克斯點點頭,“不過,別忘了,在她拔出左輪手槍一通狂射之前,嫌疑犯早就離開了。”然後他皺起眉頭,發現自己的身體繃得太緊了。“梅爾,我想用顯微鏡看看這些磚屑,你有辦法嗎?”

【注】:安妮·奧克麗(Anne Oakley,1860-1926),十九世紀末的美國女神槍手,隨馬戲團巡回演出,生平事跡曾被拍成電影《飛燕金槍》。

庫柏過來檢查了一下萊姆的電腦。“我想應該可以聯上。”他先用一根纜線插入復合式顯微鏡的影像輸出端口,另一端接上自己的電腦。然後,他打開那個大手提箱,翻找了半天,取出一根又粗又長的灰色纜線。“這是傳輸線。”他連接起兩台電腦,把一些軟件傳到萊姆的康柏電腦上。五分鐘後,萊姆就能在自己的屏幕上看到庫柏在目鏡中看到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