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莫洛克的信徒 Chapter 1 樂善好施的有錢人(第3/8頁)

贊德可沒這麽聰明。他保留了每個受害者的一只鞋,他滿心以為一大筆錢和上了鎖的門就能保住他的秘密。

真夠嗆。難怪壞蛋們都名聲不好,這簡直太傻了。鞋嗎?這麽不聖潔的玩意兒?我盡量對別人的癖好保持寬容和理解,可這回有點兒過分了。一只帶著汗味、黏糊糊、二十年高齡的球鞋能有什麽魅力?而且就那麽把它放在光天化日之下,簡直是侮辱。

當然,或許贊德認為萬一被逮住,他能花錢買到世上最好的法律服務,到頭來肯定只需做做社區服務了事兒。有點兒諷刺的是,整件事情正是以服務社區為幌子開始的。可有一件事兒是他沒想到的,那就是他不是被警察逮住,而是落入德克斯特手裏。對他的審問只會在黑夜行者的交通法庭7裏進行,不會有律師在場——盡管我希望有一天能逮住個把,一經裁決,不得上訴。

不過,一只鞋真的算證據充足嗎?我不覺得贊德無辜。即便在我盯著鞋看的時候,黑夜行者並沒有在一旁高唱詠嘆調,我也很清楚這些藏品的意義。如果讓他由著性子來,他還會收集更多的鞋子。我相當有把握他就是壞蛋,而且非常渴望和他來一場月夜傾談,給他一些尖銳的忠告,但我必須絕對肯定——這就是哈裏準則。

我總是遵循哈裏定下的嚴謹規則。我那做警察的養父,他教我成為今天謙虛謹慎的我;他教我怎麽讓犯罪現場保持整潔,那種整潔只有警察才能做到;他還教我用同樣一絲不苟的精神來挑選舞伴。哪怕有一絲不確定,我都不能把贊德叫出來一起跳舞。

那麽現在呢,憑他那些鞋子展品,世上沒有法庭能證明贊德有罪,頂多說他有不大衛生的戀物癖而已。可是世上也沒有一個法庭能像黑夜行者那樣給出專家級的證詞,用那柔和而急迫的內心低語發出采取行動的指令,而且,他從來沒有失誤過。有他在耳邊噝噝說著,我很難保持平靜和不偏不倚。我迫不及待地想把贊德找來,跟我跳那最後的舞蹈。

我很確定自己的想法,但也清楚哈裏會怎麽說。光想是不夠的,最好親眼看到屍體,以確保萬無一失。贊德已經煞費苦心地把它們都藏了個嚴實,讓我找不著。沒有屍體,怎麽想都沒用。

我重新審視自己的研究結果,想看出他可能把屍體藏到了哪裏。他家是不可能的。我去過那兒,除了看到一個鞋子博物館以外沒發現其他線索,而黑夜行者通常很善於辨認出收藏屍體的地方。另外,房子裏沒有放屍體的地方——佛羅裏達的房子沒有地下室。他的房子左右還有人家,他不可能在後院挖坑或扛著屍體進門而不被察覺。與黑夜行者進行一番短暫的交談後,我相信一個把紀念品收藏在核桃木展示櫃裏的人會把殘局收拾得很幹凈。

農場裏的房子有很大的可能性,我去那裏快速地查看過,卻一無所獲。那裏年久失修,連門前的車道都長滿了荒草。

我繼續深挖。贊德在茂宜島8有一個公寓,可那太遠了。他在北卡羅來納州有幾英畝地,有點兒像藏屍體的地方,可是帶著屍體驅車十二個小時不大可能。他持有一個公司的股份,那個公司打算開發佛羅裏達角南端的叫多羅嶼的小島。但公司所在地自然不可能,太多閑雜人等遊來逛去,會隨手翻騰出點兒什麽。我還記得自己前些年有一次試圖在多羅嶼上岸,看到那裏有荷槍實彈的警衛四處巡邏,閑人免進。一定是另外的地方。

在贊德的眾多資產中,只有一樣似乎有點兒意思——他的船,一艘四十五英尺長的香煙船9。我憑以前和某個壞蛋打交道的經驗,知道船是丟棄廢物的得力工具。只需將屍體拴上重物,從船舷上翻過去,就可以跟它揮手說拜拜了。幹脆利落,不慌不忙,不留痕跡。

這讓我沒辦法拿到證據。贊德的船停在椰樹林區最隱秘的私家港口,叫皇家海灣遊艇俱樂部。他們的保安措施非常嚴密,光憑萬能鑰匙和微笑,德克斯特可混不進去。那是給頂級富豪提供全套服務的海港,在你駕船歸航後連系船帆的繩套都為你清洗幹凈並上光打蠟。你甚至不用勞煩自己給船加滿汽油,只需事先打個電話,一切就會安排妥當,甚至駕駛艙裏冰鎮香檳都準備好了。還有容光煥發滿臉笑容的武裝警衛日夜待命,他們對貴賓們彬彬有禮,對膽敢爬上柵欄的不速之客則會拔槍射擊。

船無法接近。我完全確定贊德就是用它來丟棄屍體的,連黑夜行者也這麽認為,這更有說服力,但就是沒辦法上船。

想象中的情景讓人難受和沮喪:贊德帶著他最新的戰利品,戰利品被整齊地綁著放在鑲金邊的冰櫃裏;他得意揚揚地給碼頭管家打電話,吩咐給船加滿油,然後兩個咕咕噥噥不知所雲的保安將冰櫃擡上船,畢恭畢敬地揮手道別。我卻不能上船,不能證明這一切。沒有明確的證據,哈裏準則不允許我往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