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城市之光(第2/12頁)

楊學武想了想,說道:“如果發帖人事先把文档存在郵箱裏,再粘貼到網站上呢?同樣也不需要有寫字及按鍵的動作。”

方木搖搖頭,指指錄像畫面說道:“這幾個人,都沒有掩蓋自己外貌特征的任何行為。如果他能想到用無線網絡,而不留下固定IP地址的話,就不可能不考慮監控視頻帶來的風險。”

換句話來說,方木的意見和小毛一樣,發帖人當時應該就位於麥當勞餐廳之外,利用覆蓋過來的wifi信號上網發帖。

遺憾的是,那條路上並沒有安裝視頻監控設備。所以,對發帖人的其他情況依舊一無所知。

方木問小毛:“發帖人使用的電子設備是否還在繼續連接網絡?”

“沒有。”小毛搖搖頭,“我們一直在監控這台設備。發帖後,它就斷開網絡了。”

這是一個明顯要掩蓋自己身份和位置的行為。

而那個投票帖,依舊處於在線論壇的首頁。早上八點之後,訪問論壇的用戶開始激增,投票人數已達3445人,從投票結果來看,九成以上的網友都選擇了“3”。

無良判決再次拉低道德底線,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法官”、“齊媛案”、“判決”這幾個詞讓方木感到似曾相識。他擡頭看看楊學武,後者顯然已經對他的疑問心領神會。

“就是那個案子。”楊學武擡手指指投票帖題目下的網頁鏈接,“都在這裏了。”

打開網頁鏈接,是“C市信息港”網站對不久前發生的一起民事案件所做的新聞專題,包括案發始末、當事人資料以及庭審、宣判的整個過程。發帖人似乎想讓網民先了解本案的具體情況再投票,看上去還有一絲客觀公正的味道。

案件發生在今年9月初,一名67歲的胡姓老太乘坐208路公共汽車前往南京街,下車的時候,被身後急於下車的乘客撞倒。另一名也在本站下車的女乘客齊媛(女,20歲,C市稅務學院會計系大三學生)見狀,急忙將胡老太攙扶起來。此刻,撞人的乘客已經不知所蹤。胡老太起身後,感到右臂和腰部疼痛難忍。公交車隨即開走,其余乘客也無人伸以援手。齊媛在征求胡老太意見後,用自己的手機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待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後,方才離開。

不料幾日後,齊媛忽然接到了來自胡老太的兒子熊某的電話,得知胡老太已被診斷為右前臂尺骨骨折,右側胯骨骨裂。不過,熊某來電的意圖並不是對齊媛表示感謝,而是要求齊媛賠償醫療費用、營養費用、精神損失等共計12萬元。齊媛大為吃驚,忙追問對方索賠的理由。熊某答曰,胡老太認為正是齊媛撞倒了自己。

從救人者一下子淪為撞人者。氣憤、委屈之余,齊媛斷然拒絕了熊某的索賠要求。不過,事情並未就此偃旗息鼓。五天後,齊媛接到了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的傳票,胡老太將齊媛告上了法庭。

只能應訴的齊媛在老師和同學的幫助下,找到了C市公交公司208路車隊,要求案發時當班的司機為自己提供證詞,以證清白。公交司機以沒看到事發經過為由拒絕作證。眼見開庭日期漸近,絕望中的齊媛只得求助於新聞媒體。

C市電視台新聞欄目及本地的多家媒體對齊媛進行了采訪。齊媛堅稱自己是做好事,而不是撞人者。在講述整個事發經過之後,齊媛還通過電視節目,懇請當天的目擊者能為自己出庭作證,如果撞人者肯出來承擔責任,則再好不過。

鏡頭中,已明顯消瘦的女孩委屈萬分,聲淚俱下地懇求當天在場的好心人能還自己一個清白。觀者無不動容。然而,幾天過後,撥打電視台公布的熱線電話的觀眾倒是不少,但都是表達憤怒心情的,願意作證的目擊者仍然沒有出現,至於真正的撞人者更是杳無音信。

這是一個讓人不得不承認的現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已經是大多數人的生活信條。

女孩不甘心,來到事發地點,打出橫幅尋找目擊證人。然而,圍觀者大多表達出同情和憤怒,甚至還有當場捐款的,就是無人願為齊媛作證。

而原告胡老太一方則始終拒絕接受采訪,聲稱一切以法院的判決為準。

今年10月,備受媒體和民眾關注的齊媛案在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一庭開庭審理。庭上,原告胡老太一口咬定是齊媛撞倒了自己。拿不出證據的被告齊媛則百口莫辯。當時詢問胡老太的一句“大娘你沒事吧?”也被原告認為是齊媛承認撞人的證據。庭審結束前,主審法官任川問雙方當事人是否願意接受調解,原告胡老太表示同意,被告齊媛則堅決拒絕調解。庭審當日,沒有當庭作出宣判。

據媒體報道,當原告一方走出法院時,遭到院外民眾的圍堵和辱罵。胡老太在兒子熊某的攙扶下,狼狽不堪地上了一輛出租車。當司機得知這兩位乘客就是齊媛案的原告時,當即表示拒載。胡老太和兒子只得再次躲進法院,待人群散盡後才敢出門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