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他的樣子(第4/8頁)

方木終於知道在得知陸海燕已經皈依佛門的時候,廖亞凡為什麽忽然對她表達出善意。

在她的心目中,米楠、陸海燕和邢璐都是她的競爭對手。如今,陸海燕已經不存在威脅。米楠的生活圈子和她毫無交集。唯一可以接近並“打敗”的對手,就是同樣年輕的邢璐。

對廖亞凡這種幼稚到近乎愚蠢的想法,方木卻不覺得可笑。在她出走的那幾年之中,險惡的環境和生存條件讓她的本性中僅留下動物般的掠奪和占有欲。把握住方木這樣一個男人,無疑是廖亞凡唯一的生活目標,其他的異性對她而言,統統可以當做敵人。

好在她沒把年近五十的楊敏也視作情敵——方木悻悻地想到,否則指不定會在醫院裏弄出多大的亂子。

想到楊敏,方木的心情更加低落。如果她把廖亞凡的話轉述給趙大姐,趙大姐又會作何反應?

剛剛理順的生活軌跡,又被攪得像一團亂麻。

淩晨3點左右,方木才迷迷糊糊地睡著。再睜開眼睛,已經是天光大亮。

他睡眼惺忪地爬起來,一眼就看到餐桌上的粥和煎雞蛋。方木想了想,推開臥室的門看看,廖亞凡已經不見蹤影。方木有些發慌,以為廖亞凡又出走了,可是看到衣服和鞋子什麽的還在,稍稍放下心來。

他給廖亞凡發了一個短信,只有三個字:在哪兒?

廖亞凡很快回復,也只有兩個字:上班。

方木徹底安心,呆坐了一會兒就匆匆洗漱。喝了一碗粥,吃了兩個煎雞蛋之後,他出門上班。

今天的目的地不是公安廳,而是寬城分局。雖然市局已經認可對系列殺人案進行串並案偵查,但是方木在陳述理由時仍然有所保留。因為他不能確定,那個神秘的膠底足跡是否再次出現在火災現場。

米楠看到方木的時候,神色明顯一怔。

“你怎麽了?”她看著方木臉上大大的黑眼圈,“臉色這麽差?”

方木無心跟她解釋,直截了當地問道:“有發現麽?”

米楠搖搖頭。

“室內現場經過焚燒和水龍撲救,已經被徹底破壞了。”米楠的語氣也顯得很無奈,“走廊裏和樓下也被多人踩踏過,一點勘驗價值都沒有。”

“那輛車附近呢?”方木不甘心,又追問道。按照警方的推測,兇手本人將車開到消防車道上,那麽,在車輛附近也許會留下足跡。

“我考慮過這種可能。不過,兇手在作案時肯定戴了腳套,因為在駕駛座下方只提取到死者吳兆光的足跡。另外,火災發生後,多人到車輛附近查看,最後還把那輛車生生撞開,地面痕跡肯定被破壞掉了。”

方木大失所望。米楠察覺到他的表情變化,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沒發現那個足跡,並不意味著他沒到現場,不是麽?”

這只是安慰。從證據的角度來看,只有發現並提取到那個足跡,才能證明系列案件為同一人所為,而不是相反。

再留下也沒什麽意義,方木起身告辭,米楠送他到門口,問道:“心理畫像做得怎麽樣了?”

“分析得差不多了。”方木隨口說道,“明天開案情討論會,你去麽?”

“去。”米楠的神色猶豫,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方木心裏一動,停下腳步,用眼神詢問她。

“你有沒有想過,”米楠斟酌著詞句,“像兇手那麽謹慎的人——甚至在有些現場還用了腳套——怎麽會留下足跡呢?”

自本年度9月份起,本市接連發生三起手法詭異的殺人案,經警方分析認定,可初步判斷三起案件系同一人所為。

從生理屬性來看,兇手為男性,年齡在25歲—35歲之間。身高在170—175cm之間,體重在75—80公斤左右。體格健壯,體表特征及步幅特征不詳。慣用手為右手,肢體無殘疾。

對兇手的生理屬性的分析結論較為模糊。原因在於兇手除了半枚殘缺足跡外(在第47中學殺人案現場提取),並沒有在現場留下可供鑒證的痕跡。因此,只能大致描繪出兇手的身高及體重。不過,從三起兇殺案件的現場來看,兇手曾有徒手制服死者及負重等情節,方木據此推斷兇手為體力較好的青壯年。從其中兩起案件中,束縛死者手腳的膠帶纏繞方向,可推斷出兇手的慣用手為右手。

從社會屬性來看,兇手未婚或已離異,沒有子女,獨自居住,或另有住處。居住地物品擺放有序,環境整潔。經濟狀況尚可。主要依據是兇手往往要為犯罪做大量準備活動,如果與他人同居會有諸多不便。另外,現場的種種痕跡表明兇手擁有可自行支配的機動車輛,據此可推斷兇手的經濟狀況。

兇手有較高學歷或通過自學而具有相當文化程度。關注社會動態。有閱讀報紙及新聞的習慣。可能從事技能型工作或自營職業,有一定可供自由支配的時間。其中,兇手所處的環境可能接觸到非常用類藥品,例如乙醚等強效麻醉劑。兇手有相當程度的反偵查能力,可能專門學習過刑事偵查策略或曾受過打擊處理,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比較偏愛刑偵涉案類題材的文藝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