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噩夢(第2/5頁)

就好像她一直在凝視他。

香煙燃盡,他把煙頭摁熄在煙灰缸裏,又抿了一口酒。身體漸漸熱起來,只有一雙露在外面的赤腳還有微微的寒意。他下意識地裹緊睡衣,伸腳在吧台下尋找拖鞋。忽然,在一塊地毯下,他感到了一塊半圓形凹陷。

他的心一緊,隨即就放松下來,臉頰上浮現出一絲淡淡的微笑。

索性,他半靠在椅子上,用赤腳細細感受著那塊凹陷及裏面的拉環,仿佛在挑逗,又好像在炫耀。

喂,你,今晚睡得好麽?

按照局裏的布置,警方開始對負責富民小區拆遷的相關單位展開調查。經查,2010年底,C市政府將富民小區附近地塊的開發建設工程交給了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該公司將整體拆遷工程承包給宏達房屋拆遷公司。宏達房屋拆遷公司將工程再次分包,其中,負責富民小區整體拆遷工作的是企盛房屋拆遷公司。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拆遷公司必須具有相關行業資質。企盛房屋拆遷公司並無相關資質,而是掛靠在宏達房屋拆遷公司名下開展業務活動。

企盛房屋拆遷公司的負責人叫薛企盛,男,44歲,曾因敲詐勒索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刑滿釋放後,薛企盛糾集一些社會閑散人員組成了企盛房屋拆遷公司。掛靠到宏達房屋拆遷公司之後,企盛房屋拆遷公司參與了市內多地段的拆遷工作。調查結果顯示,薛企盛和他手下的拆遷人員主要充當暴力拆遷及截訪的角色。在富民小區拆遷的過程中,原居民與拆遷公司多次發生肢體沖突甚至結夥械鬥,其中都有薛企盛等人的參與。據富民小區原居民講,拆遷人員為了達到迅速迫使拆遷戶離開園區的目的,可謂無所不用其極。比如在淩晨時分,忽然在拆遷戶門口燃放鞭炮;或者向拆遷戶門上潑灑糞便等汙物;更有甚者,在拆遷戶外出時,強行破門後入室進行打砸,房主聞訊趕回時,室內已是一片狼藉,打砸者早已逃之夭夭。

有些原居民在遭遇暴力及騷擾後憤而報警。然而,由於部分拆遷人員都是臨時雇傭來的外地人,“幹完活兒”,拿到傭金後就離開本地,根本無從查找。即使抓到了人,口徑也出奇的一致,都說和拆遷公司沒關系。查無實據,警方也只能對這些人處以治安處罰了事。此外,拆遷往往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當地派出所也承受著來自有關部門的壓力,對暴力拆遷引發的沖突和流血事件大多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唯恐避之不及。

這次出了人命,想回避也不可能了。

企盛房屋拆遷公司的負責人及其人員構成的身份引起了警方的興趣。這是一些只認錢的主兒,只要有利可圖,什麽事都做得出來。一般的拆遷工程都不會超過三個月,而根據企盛房屋拆遷公司的預算,對富民小區的整體拆遷工作,即使是作為二包,利潤也會超過300萬元。用一句話形容,那就是時間短,見效快,利潤高。在這樣的利益誘惑下,不排除他們會做出殺人害命的勾當。

警方立刻傳訊了薛企盛及其手下員工共十余人。薛企盛本人拒不接受傳訊,並試圖外逃,警方依法對其進行了拘傳。

薛企盛企圖外逃的消息曾一度引起警方的高度關注,並視為是其做賊心虛的表現。方木卻並沒有這麽樂觀,如果薛企盛真的與姜維利被殺一案有關,早就逃跑了,根本不會等到警察找上門來。而且,在方木看來,讓這群烏合之眾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都不在話下,但是讓他們去有計劃地殺人,恐怕絕大多數成員都會打退堂鼓。即便是“幹活兒”,他們依靠的也是人多勢眾。單獨拎出來,恐怕個個都是慫包。而從現場提取到的痕跡物證來看,作案人應該不會超過兩個。此外,薛企盛等人從經濟條件和身體條件來看,的確符合警方的推測。但是,如果要起到恐嚇其他拆遷戶的目的,殺死姜維利就足夠了,完全沒必要用費時費力的溺死的方式,更沒必要布置那麽詭異的現場。再者,姜維利在某種程度上,和這些拆遷人員有相似之處。即,都是所謂的“江湖人士”。既然都是同一類人,就有處理類似問題的辦法和江湖規矩。如果拿出一筆錢滿足姜維利的要求,相信姜維利會痛痛快快地搬離園區,同時對其他拆遷戶守口如瓶。這麽做,風險和成本都比殺人要小得多。

楊學武在這一點上和方木有所分歧。他覺得,所謂江湖規矩,利字當頭。如果價錢談不攏,對於姜維利這樣混不吝的主兒,痛下殺手是有可能的。但是,他同樣認為對薛企盛等人的傳訊不會對案件獲得大的突破。薛企盛也算是個老江湖,按理來說,不會做這種蠢事來引火燒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