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雨夜尋蹤

富民小區殺人案的現場過於詭異,警方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也為了偵查的順利展開,並沒有向新聞媒體透露更多的情況。然而,無孔不入的媒介還是掌握了關於本案的大量情節。的確,在這個信息產業高度發達的時代,想瞞住一件事,比登天還難。

案發後第三天,逆子姜維利慘死的消息就已經在各類媒介載體上鋪天蓋地。之前喊打喊殺的民眾更是一片歡騰。“罪有應得”、“報應”之類的詞匯前所未有地集中在這起案件上。

人人都成了預言家。

也許唯一一個沒有叫好的,恰恰是姜維利傷害最重的人。

案情分析會剛剛散會,一幹人等紛紛下樓,各自回到崗位上幹活。還沒走到電梯口,就看到一個值班民警扶著一個老太太從電梯裏出來。老太太衣衫破舊,身形佝僂,滿眼都是淚水,一只手死死抓住值班民警的衣袖,似乎怕他跑了一樣。

值班民警指指剛剛散會的人群,一臉無奈地說:“他們負責查辦你兒子的案子。”說罷,他沖分局長撇撇嘴,舉起右手在腦袋上畫圈,無聲地做著口型:“老太太有點魔怔了。”

老太太一臉茫然,似乎面對這樣一大群穿著制服的警察,讓她有點懵。猶豫了幾秒鐘之後,她不由分說地抓住離她最近,也最年長的法醫老鄭,撲通一聲就跪了下去。

“政府啊,你一定要給我做主啊。”老人哭喊起來,“我兒子死得冤啊。”

老鄭嚇了一跳,一邊躲,一邊指著分局長:“政府在那兒,我就是小兵。”

老太太急忙跪爬過去,拽住分局長的褲腳,連喊政府給我做主。

老人的哭喊聲在走廊裏回蕩,不少科室的人都探出頭來觀望。分局長一臉尷尬,伸手扶起老人,轉頭對值班民警喝道:“這怎麽回事?”

值班民警說:“她是姜維利的媽媽,一大早就來了,說要幫咱們破案,給他兒子報仇。”

老太太忙不叠地點頭,抽噎著說道:“我兒子是個好孩子……就是交了些壞朋友……欠了點錢……他們我都認識……他死得冤啊……”

老人又大哭起來。分局長的嘴張了張,分明把一句“冤個屁”咽了回去。他扶著老人,對值班民警說道:“找人給她做筆錄,把那些‘壞朋友’都列出來,挨個排查。”

在老人的千恩萬謝中,值班民警把她扶進了電梯。分局長的情緒很壞,揮揮手,說了句散了吧,就回辦公室了。

走廊裏的人很快就消失得一幹二凈,只剩下方木和楊學武相視苦笑。

很明顯,郭桂蘭提供的所謂線索不會對偵查有什麽幫助。盡管姜維利的社會關系中多是公安機關重點監控的人口,但是方木相信本案絕非他們所為。如果動機是復仇,大可不必采用這麽復雜的手法;如果是為了追債,姜維利的拆遷補償款尚未到手,殺了他也沒用。分局長讓郭桂蘭去做筆錄,只是平息老人的激動情緒的權宜之策。大不了就浪費點時間,總比被人指責不作為要好。

真正讓方木郁悶的是,警方並不認為方木的分析有多麽大的參考價值。盡管兇手的手法明顯有別於一般的兇殺案,但是方木提出的“子宮”的說法更讓警方難以置信。會有人冒著接受刑法處罰的風險,大老遠地拎著水桶和水囊,費時費力,就為了報應姜維利的一句狂言麽?就像會上一位老警察所說的那樣:“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的確,如果從作案動機入手,本案幾乎無跡可尋。盡管從種種跡象來看,最大的可能是報復。那麽,郭桂蘭老人的嫌疑最大。然而,她對姜維利被殺的悲痛人所共睹。在方木看來,那絕非有意掩飾或者誤導,完全是一位母親痛失獨子後,對其之前的逆行的一種無原則的原諒。

在會上,那位老警察提出一種可能性,即負責拆遷的公司為了達到迅速清理園區的目的,雇兇殺害了姜維利。一來,姜維利是所有“釘子戶”裏最讓拆遷方頭疼的一個,幹掉他,之後的拆遷就再無阻礙,此外也可以對其他“釘子戶”起到殺雞儆猴的效果;二來,姜維利對其母的驅趕和虐待已經引起強烈的社會憤慨,幹掉他,至少在道德層面上,會獲得相當一部分人的認同,不至於對拆遷方和開發方形成過多的不利影響。至於那些詭異的手法,不過是障眼法而已。

有人提出反對意見:在拆遷過程中死過人,以後開發的樓盤還會有人買麽?這麽做無疑是自斷後路。

老警察對此嗤之以鼻:拆遷方就負責拆樓、清人、拿錢,至於開發方怎麽賣樓,那就是他們的事兒了。再說,在全國範圍內,拆遷出人命的事多了去了,可是,那些所謂的“血房”,哪一棟沒賣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