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編碼

回到家,已經是深夜。

方木輕手輕腳地開門,客廳裏還亮著燈,緊閉的臥室門裏毫無聲息。方木看看鞋架,廖亞凡的鞋子還在。

她應該已經睡了吧。

整整一天,方木都留在分局的物證科,面對一桌子亂七八糟的物證冥思苦想。他試圖去把握兇手站在水囊前的心態,卻始終一無所獲。從陽光明媚到暮色深沉,抽掉了整整一盒半香煙,如果不是夜間值班員的提醒,恐怕他會一直坐到天明。

從兇手作案手段的縝密和冷靜來看,他無疑是十分自信的。一般情況下,犯罪人作案後都會盡快逃離現場,而他幾乎是有條不紊地把現場打掃得幹幹凈凈。的確,從當時的情況來看,富民小區幾乎就是無人區,這給他充分的時間和安全的環境來清除一切痕跡。但是,他不可能完全在黑暗中打掃現場,勢必需要一些光線。即使用手電筒,也可能會引起其他原居民的注意,更何況他還在水囊前佇立過。

欣賞自己的“作品”?那他未免太過急切了。這樣詭異的手法,這樣敏感的區域,新聞媒體肯定會大肆渲染。通過電視、廣播或者網絡,在萬眾矚目的情況下回味自己的“壯舉”豈不是更能滿足他?

擦去水囊上的指紋?以兇手的冷靜心態和反偵察能力而言,他在作案時肯定戴了手套。在第一現場,也就是405室內沒有留下任何指紋就可以證實這一點。對於這樣一個人,不會愚蠢到赤手去碰觸那個水囊。要知道,尼龍橡膠布是很好的承痕載體。

確認姜維利的死亡?這種推測更站不住腳。一般人在水下存活的時間不會超過三分鐘。更何況姜維利被裝入水囊前已經處於麻醉狀態,很可能因自主呼吸導致肺內吸入液體,死亡的時間也會提前。此外,兇手仔細清理現場的時間肯定遠遠超過三分鐘,待他清理完畢,姜維利的死亡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完全沒必要冒著留下足跡的風險去再次確認。

那麽,兇手在姜維利被裝入水囊,已經發生失禁之後——亦即完成殺人後的一段時間內,為什麽還要面對水囊停留了一段時間呢?

這真是一個讓人捉摸不透的家夥。

方木把衣服脫掉,隨手扔在椅子上。看看手表,已經臨近午夜了。坐了一整天,腰背酸疼無比。他縮在沙發上進行了一番小小的思想鬥爭,決定不洗漱,直接睡覺。

閉上眼睛,方木立刻感到太陽穴在突突地跳動,伴隨著一陣緊似一陣的刺痛。睡覺睡覺。他不停地告誡自己,不要再思考了。

讓精神完全放松顯然不是方木自己能控制的,不過,身體已經徹底放棄了抵抗。幾分鐘後,方木的軀體已經與床鋪合二為一,腦子還在時快時慢地運轉著。他陷入一種意識部分渙散的狀態中,周圍的一切也漸漸遠去……

忽然,一些輕微的聲音在房間裏響起。方木下意識地微微睜開眼睛,余光中出現一道窄窄的光線,從方向來看,正是從臥室裏透出的。

隨即,一雙赤足出現在視線裏。一個人影躡手躡腳地穿過客廳,走到餐桌前,拿起方木的衣服湊到眼前,似乎在尋找東西,又像在分辨味道。

方木徹底清醒過來,他半坐起身,問道:“你在幹嗎?”

人影發出一聲小小的驚叫,手中的衣服也落在了地板上。

方木打開台燈。驟然亮起的客廳裏,廖亞凡穿著睡裙,光著兩條長腿,筆直地站在餐桌旁。

她用手遮住額頭,咕噥了幾句,問道:“有煙麽?”

方木把台燈調暗,扭過頭去說:“衣袋裏,右側。”

廖亞凡撿起衣服,翻出煙盒,卻不回房間,而是點起一根,靠在餐桌邊抽起來。

方木沒法再睡,又不知該和她說什麽,只能縮在被窩裏,看著天花板發呆。

吸了半根煙,廖亞凡忽然問道:“你吃飯了麽?”

“吃了。”

“哦。”廖亞凡沉默了幾秒鐘,“我給你留晚飯了。”

方木這才注意到,餐桌上有兩個蓋好的瓷盤。他有些意外,更有一絲小小的歉疚。

“謝謝了。”他想了想,又補充一句,“明天當早飯。”

廖亞凡沒做聲,依舊低著頭抽煙,長長的頭發垂下來,大半張臉都隱藏在發簾後面。一根煙吸完,方木以為她會回房間,沒想到,她又拿出一根。

“別抽了。”方木忍不住說道,“太晚了,早點休息吧。”

廖亞凡擡起頭來看了方木一眼,然後挑釁似的點亮打火機。

長長的火苗噴射出來,女孩的雙眼明亮如水。

然而,這光芒稍縱即逝,很快,她又低下頭,默不作聲地吸煙。

方木沒有辦法,只能耐心地等著她,同時暗自希望她不要再抽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