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真相(第2/12頁)

他咽了口唾沫:“好像是軀幹。”

馬健緊緊地閉了一下眼睛,旋即睜開,轉身沖駱少華揮揮手:“走吧。”

被害人梁慶蕓,女,29歲,生前系本市第一百貨大樓售貨員,1992年10月27日晚九時許下班後失蹤,次日淩晨,死者的右大腿在東江街和延邊路交會的路口處被發現,隨即,其余屍塊在本市各地區陸續被找到。死者生前被性侵,死因為機械性窒息。屍塊均由黑色塑膠袋包裹,袋口纏繞黃色膠帶。現場沒有發現死者的衣物,也沒有提取到手印或者足跡。

“10.28強奸殺人碎屍案”的案情分析會足足開了一下午。散會後,馬健又被叫到局長辦公室,閉門密談。

半小時後,馬健一臉陰沉地走出來。在門口等候多時的駱少華急忙迎上去。

“馬隊,怎麽樣?”

“暫時封鎖消息,拒絕媒體的采訪要求。”

“就這些?”

“什麽叫‘就這些’?”馬健的表情頗不耐煩,起身朝辦公室方向走去,“你還想要什麽?”

“是他幹的?”

“不是。”馬健否定得斬釘截鐵,目不斜視,大步向前走著。

“怎麽不是?”駱少華急了,一把拽住馬健,“那手法……一模一樣啊!”

“不是!”馬健甩開駱少華的手,繼續向前走,“那王八蛋已經被槍斃了。”

“馬健!”駱少華快步追上他,“我們在自欺欺人!”

馬健突然停下腳步,低下頭,雙眼緊閉,兩頰的肌肉在突突跳動,似乎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緒。

“馬隊,”駱少華看看四周,低聲說道,“也許杜成說得對,我們真的抓錯……”

“沒有!”馬健驟然大吼一聲,轉身揪住駱少華的衣領,把他牢牢地按在墻壁上,“我們沒抓錯人,就是許明良!”

“那你怎麽解釋這個案子?”駱少華拼命撕扯著,臉憋得通紅,“強奸後殺人、機械性窒息、黑色塑膠袋、黃膠帶……”

幾個路過的警察聞聲向這邊望來,露出或好奇或疑惑的神色。

馬健看看他們,松開手,站在原地,不住地喘著粗氣。

“是模仿犯罪。”馬健的聲音中還帶著急促的呼吸,“許明良的案子被媒體渲染得太離譜了,難免有人會效仿,所以這次要封鎖消息。”

駱少華伸手撫平被弄皺的衣領,死死地盯著馬健,胸口劇烈地起伏著。

“所以,我們得盡快抓住他。”馬健叉著腰,看著地面,既像是說給駱少華聽,又像是自言自語。

冷不防地,他又撲過來,伸手揪住駱少華剛剛撫平的衣領。

“你聽到沒有?我們要抓住他!盡快!”馬健的眼神仿佛一只狂暴的野獸,牙齒咬得咯吱作響,“抓住他,就知道我們錯沒錯了!”

同樣的黑色塑膠袋。指紋。白色廂式小貨車。車廂裏的血跡。許明良的口供。

這些就是警方向檢察院移送的主要證據。如果仔細推敲的話,黑色塑膠袋乃家用常見之物;車廂裏的血跡經過清洗,並且和豬血混合在一起,雖然證明其存在,但由於受到汙染,已經沒有勘驗價值;至於許明良的口供,駱少華很清楚那是用什麽樣的手段獲取的。

想來想去,除了那個指紋之外,其他的證據都不能直接將兇手指向許明良。

那麽,許明良的指紋為什麽會出現在包裹屍塊的塑膠袋上?

兩種可能:第一,兇手就是許明良;第二,兇手是和許明良有接觸的人,其中,曾購買過許明良豬肉的人嫌疑最大。

許明良所在的春陽農貿市場毗鄰一片很大的居民區,可能購買過他的豬肉的人數以千計。逐一排查所需時間難以估量,而馬健等人只有區區二十天的時間。

所以,馬健選擇了第一種可能性,而第二種可能性,在駱少華的心中,越來越大。

楊桂琴沒有出攤,站在攤床後面的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正在奮力劈開一扇排骨。駱少華走上前去,問道:“楊桂琴呢?”

“她沒來。”年輕人放下菜刀,“現在這個攤床歸我了。”

“她怎麽了?”

“病了快一年了。”年輕人好奇地打量著駱少華,“你是哪個飯店的?以後買肉就找我吧,一樣的。”

駱少華沒作聲,掏出警官證在他面前晃了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