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3/5頁)

“你說花岡靖子在你的答錄機留言,請問她說了些什麽?如果方便的話,能不能告訴我?”

“當然就是說找我有事,叫我打烊之後回她電話。”

“她找你什麽事?”

“也不是什麽大事,她說想跟我打聽以前我治療腰痛的那家指壓按摩院……”

“指壓啊……。之前她也會為了這種小事,主動打電話給你嗎?”

“其實每次都不是為了什麽大事,只是想找對方聊聊天。無論是我,或是她。”

“每次也都是這樣在半夜聊天嗎?”

“這沒什麽稀奇的,因為我幹這一行,總是得忙到深夜才有空。不過平常我會盡量選假日再打,那次是因為她先打來。”

草薙點點頭,但是難以釋懷的疑慮並未抹消。

出了酒店,草薙一邊走向錦系町車站,一邊動腦筋。杉村園子最後那段話令他耿耿於懷。三月十日深夜,花岡靖子和她講過電話,而且接的是家裏的電話。換言之,這表示那個靖子正在家裏。

事實上,專案小組內部也有人認為犯案時間應該在三月十日晚間十一點之後。這當然是假設花岡靖子就是兇手才擬出的推論。就算去KTV唱歌的不在場證明是真的,難道不可能是唱完歌才犯案嗎?

然而沒人強力支持這個推論。因為,縱使一出了KTV就立刻趕往現場,抵達時也快十二點了。之後,就算真的動手行兇,事後也沒有交通工具可以回家。通常這種犯人在這種時候絕不會搭乘會留下犯案線索的計程車。況且現場附近,也罕有計程車經過。

此外這也牽涉到那輛腳踏車的失竊時間,車子是在晚間十點之前失竊的。如果是故不疑陣,靖子在那之前必須去過條崎車站。如果不是故不疑陣,而是富堅自己偷的,那他偷車之後,直到快十二點和靖子碰面之前,這段時間去了哪裏?做了什麽?就成了一大疑問。

基於以上的考量,之前草薙他們並未積極調查靖子深夜的不在場證明。不過這下子就算真的著手調查,花岡靖子也有了不在場證明。這點令他耿耿於懷。

“你還記得我們第一次去見花岡靖子的情形嗎?”草薙邊走邊問岸谷。

“記得,有什麽不對嗎?”

“當時,我是怎麽問她不在場證明的?三月十日在哪裏——我應該是這樣問的吧?”

“細節我已經記不清楚了,不過我想應該是這樣。”

“然後她回答:一早就去工作,晚上和女兒出門。去看了電影,然後吃拉面,唱KTV。回家應該已經過了十一點——她是這樣說的沒錯吧?”

“我想應該沒錯。”

“據剛才媽媽桑的說法,隨後靖子就打了電話給她。而且明明沒什麽大事,還特地在答錄機留言叫她回電。媽媽桑打過去時已過了一點,然後又聊了三十分鐘左右。”

“那有什麽不對嗎?”

“那時——我問她不在場證明時,靖子為什麽沒提到這件事呢?”

“為什麽……應該是覺得沒必要吧。”

“為什麽?”草薙佇足,轉身面對刑警學弟,“用自家電話和第三者說過話,這可以證明她在家喔。”

岸谷也停下腳,嘟起嘴,說道:

“是沒錯,可是從花岡靖子的角度來看,只要說出外出地點,應該已經足夠了。如果草薙先生進一步追問回家後的事,我想她應該會說出打電話的事。”

“真的只是這個的理由嗎?”

“不然還能有什麽理由?如果是隱瞞自己缺少不在場證明那還有話說,現在她可沒提自己有不在場證明喔。前輩追究這點未免太奇怪了。”

草薙將目光從一臉不滿的岸谷身上轉開,徑自邁步走出。這個刑警學弟,打從一開始就同情花岡母女,向他征求客觀意見或許本來就錯了。

今天白天和湯川的那番對話,又在草薙的腦中復蘇。那個物理學者堅稱,如果命案和石神有關那就決不可能是計劃性殺人。

“如果是他策劃的,他不會用電影院當作不在場證明。”湯川首先舉出這點,“因為正如你們所懷疑的,去看電影的這種供述太沒說服力了。石神不可能沒想到這一點。此外,還有個更大的疑問:石神沒理由協助花岡靖子殺害富堅。就算她被富堅苦苦折磨,以他的個性應該也會另謀解決之道,絕不會選擇殺人這種方法。”

你的意思是石神不是那麽殘酷的人嗎?草薙問。湯川帶著冷靜的目光搖頭。

“不是感情上的問題,而是企圖用殺人逃離痛苦的方法不夠合理。因為殺人之後,又會因此產生別的痛苦。石神不會做那種蠢事。反過來說,只要合乎邏輯,就算再怎麽殘酷的事他也做得出來。”

那麽湯川認為,石神到底是以什麽方式涉及本案?關於這點湯川的回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