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耳語娃娃 第三章 在夢中(第2/4頁)



  “是的。”賽斯對這一質疑顯得極為冷淡。

  “聽著,我的朋友。你快要走火入魔了!你不相信證據,還是打算假裝不相信、不接受?即便那把刀就三文森特的,而它上面也帶有文森特的指紋,但那絕不會形成血指紋。你對此很清楚,我們都見過那東西,雖然只是遠觀而沒有經過我的親自檢驗,但這不等於說普利茅斯的鑒證科人員都是吃幹飯的。”

  “我冒犯了你嗎?那麽我因此對你道歉,我從沒說過他們做出的工作是錯誤的,也許漢考克別有用心,但這並不表示滿意其他的鑒證人員。”

  “那麽你在耍什麽花招呢?如果血液流過肉眼看不到的指紋,那麽只會留下一片血汙,而永遠不會成為肉眼可以分辨的血指紋。你對此了如指掌,但是你不肯接受現實,你不原意假設,萬一文森特就是兇手,你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會影響到什麽?”

  “我從未否認過那個證件,冷靜些,斯皮德。想想看吧,我們能做些什麽?至少我的意思是,別讓審判下來的太快,我們得多撐些時間,放慢漢考克的加速過程。即使文森特承認了,與你同樣是鑒證科的工作人員仍然會像你剛才那樣質疑,這就是問題所在。他們得重新檢驗,因此爭取了更多的時間,我的目的就在於此。”

  斯皮德不說話了,賽斯攬住他的肩膀:“走吧,我們得讓陳舊的屍體重新說話。”

  ……

  兩人馬不停蹄地東奔西走,利用手中所有能用到的關系和權力,開始翻出過去的案件,可這些資料——近乎歷史陳設的資料,不但沒有使案情簡單化,反而向著更加無法預知的方向,如同雪球一般越滾越遠。

  時光回溯到一九六九年春季。某天下午,在城裏的一家武器專賣店,老板正在悠閑地看著色情雜志。他聽見了輕微的腳步聲,他擡起頭,立刻驚愕得合不攏嘴。一個個子矮小的黃種女孩兒站在他的櫃台前,手裏攥著一卷鈔票,她一語不發,指指其中一把槍……

  隨後,即第二天,一九六九年五月二十日,震驚全國的新聞是:一名十六歲亞裔女孩兒槍殺了收養她的姑媽一家三口,並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三年前,她的父母曾因涉嫌搶劫銀行雙雙被捕,這是否說明,犯罪因子作為一種遺傳……這個女孩名叫帕米拉。

  這次審判拖了好幾個月,一方面是由於兇手的年紀過小;另一方面是社會影響過大。當然,還有一些外在因素,其影響力卻更甚——一些由華人、黑人組成的有色人種團體在不斷地遊行和抗議。認為政府借此在實施他們得種族歧視政策,短時間內,形成了全部範圍的抗議鬥爭。警方被迫一次又一次地重新檢驗證據——可結論只有一個:槍柄上的指紋屬於年輕的女孩帕米拉。

  要做出一個公正道德、特別是能夠平息風波的判決因此有為重要。陪審團與法官,甚至州政府、國會為此找到了一個萬全之策——他們給她做了精神檢查,而後宣稱,這個可憐的小帕米拉,患有精神分裂症。這樣,他們便有理由將她送到精神矯治中心去。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他們確實把她監管起來,而不至於讓這個小殺手繼續在社會上到處亂跑。另外,由於她的父母也有犯罪記錄,而不少人懷疑這女孩卻是存在精神問題,種族風波也的確因此而平息了。

  帕米拉因此被送進麥迪遜少年犯罪矯治中心,而那兒的負責人,正是菲瑪太太所說的,文森特的生父——肖恩·阿爾佛萊德。

  實際上沒,這份歷史紀錄是賽斯最後才翻出來的,他們本來是沖這肖恩的案件來的。

  肖恩的案子發生在一九七0年三月,這位前麥迪遜矯治中心的心理學家,忽然莫名其妙地跑到華爾遜醫療機構,幹掉了那裏的三個人,而槍上的指紋作為鐵證導致了五月十七日的審判:經過陪審團一致裁決,前麥迪遜少年犯罪矯治中心矯治人員肖恩·阿爾佛萊德一級謀殺罪名成立。他殺害了華爾遜醫療機構的兩名保安人員和一名護士,被判處終身監禁。

  說實在是難以解釋的,雖然州立法中有死刑,可自一九六八年之後從未真正執行過,因此肖恩被判終身監禁倒是可以理解。問題是,他為什麽要去殺人呢?档案中並沒有記載,而即使當年抓獲肖恩、現在尚在世的老警官也沒搞懂他那麽做的理由。

  賽斯懷疑是肖恩的工作出了什麽問題,於是便和斯皮德一起,花費了整整兩天時間,在浩瀚的資料中翻出了帕米拉德案子。他們也由此查出了一些更深層的內幕——帕米拉進入麥迪遜矯治中心之後,被監測出懷有身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