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縣治安官是在那個星期天中午時分帶著路喀斯·布香抵達監獄的,不過全鎮的人(說起來全縣的人也是如此)在前一天晚上就都知道路喀斯殺死了一個白人。

他[1]在那兒等待著。他是第一個到那兒的人,正懶洋洋地站著,努力裝得若有所思或至少是一無所知的樣子,站在關了門的跟監獄隔街相望的鐵匠鋪子前面的棚子裏,如果舅舅穿過廣場走向郵局去取十一點鐘到達的郵件的話,更確切些說,在舅舅穿過廣場去郵局取十一點鐘到的郵件的時候看見他的可能性不會太大。

因為他也認識路喀斯·布香——這就是說,跟任何白人一樣知道他。也許除了卡洛瑟斯·愛德蒙茲以外(路喀斯就住在愛德蒙茲離鎮十七英裏外的農場上),他比別人更熟悉路喀斯,因為曾在路喀斯家吃過一頓飯。那是四年前的初冬;當時他才十二歲,那事是這樣發生的:愛德蒙茲是他舅舅的朋友;他們在同一個時候在州立大學上學。舅舅是從哈佛和海德堡大學回來以後去州立大學的,為的是學到足夠的法律以便當選做縣檢察官,而就在出事的前一天,愛德蒙茲進城來看舅舅談一些縣裏的事務並且在他們家住了一夜,那天晚上吃晚飯的時候,愛德蒙茲對他說:

‘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2]接著對他母親說:‘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來。他拿著槍出去的時候我會派個童仆跟著他。’接著又對他說:‘他有條好狗。’

‘他已經有個童仆在伺候他呢。’舅舅說。然而愛德蒙茲說:

‘他那個童仆也會逮兔子嗎?’於是舅舅說:

‘我們可以保證他不會跟你那個搗亂的。’

於是第二天早上他和艾勒克·山德跟著愛德蒙茲回家。那天早上天氣很冷,是冬天的第一場寒流;灌木樹籬掛了霜變得硬邦邦的路邊排水溝裏的死水結了一層薄冰就連九裏溪的活水表面都亮晶晶的像彩色玻璃似的仿佛一碰就會碎從他們經過的第一個農家場院和後來經過的一個一個又一個場院裏傳來不帶風的強烈的木柴煙味他們可以看見後院裏那些黑鐵鍋已經在冒熱氣而還戴著夏天遮陽帽的女人或戴著男人的舊氈帽穿著男人的長外套的女人在往鍋底下塞柴火而工裝褲外面圍著用鐵絲系著的黃麻袋片做的圍裙的男人在磨刀或者已經在豬圈附近走動圈裏的豬呼嚕嚕地咕噥著不時尖叫著,它們不太驚慌,沒有張皇失措只是有點警覺仿佛已經感覺到盡管只是模模糊糊地感覺到它們豐富多彩而又與生俱來的命運;到了傍晚時分整個大地將會掛滿它們那鬼怪似的完整的油脂色的空蕩蕩的屍體它們是在腳跟處被固定起來其姿態猶如在瘋狂地奔跑仿佛筆直地沖向地球的中心。[3]

他並不知道那事是怎麽發生的。那個童仆是愛德蒙茲一個佃戶的兒子,年紀和個子比艾勒克·山德要大,而艾勒克的個子又比他要大,盡管他們年紀一般大,這時正在大屋裏帶著他的狗在等他們——一條真正的逮兔子的狗,有點獵犬血統,相當多的獵犬血統,也許大部分是獵犬血統,是美洲赤和帶有褐色斑點的黑狗雜交的後代,也許一度還有點那種能指示動物所在地的小獵狗的血統,一條雜種狗,一條黑鬼的狗,一眼就能看出來它的本性跟兔子特別親近,就像人們說黑人跟騾子特別友好一樣——而艾勒克·山德已經拿了他的飛鏢——一個釘在一小段掃帚把上的拴鐵路路軌的粗螺母——艾勒克·山德能把這飛鏢嗖嗖地頭尾相接地旋轉著投向在奔跑的兔子,其準確性跟他用獵槍差不了多少——艾勒克·山德和愛德蒙茲的童仆拿著他們的飛鏢他拿著槍他們穿過庭園跨過牧場來到愛德蒙茲的童仆知道的水面上架有一根原木可以踩著過河的小溪邊,而他並不知道那事是怎麽發生的,那種事發生在女孩身上也許可以想象甚至可以原諒但在別人身上就不應該了,這時他踩著木頭走了一半根本沒把這事放在心上因為他在圍欄最上面的木頭上走過許多次而且距離比這個要長一倍可是猛不丁的這十分了解的熟悉的陽光普照的冬天的大地翻了個個兒平展展地倒伏在他的臉上他手裏還拿著槍急速猛撲不是脫離大地而是遠離明亮的天空他還能記得冰面破裂時輕微而清脆的碎裂聲記得他怎樣竟然沒有感到水面的沖擊倒是在浮出水面呼吸到空氣時才激靈了一下。他把槍也掉了只好紮猛子再潛到水裏去尋找,離開冰涼的空氣又回到水裏他還是對水沒有感覺,既不覺得冷也不覺得不冷連他濕漉漉的衣服——靴子和厚褲子和毛衣和獵裝外套——在水裏也不覺得沉重只是有點礙事,他找到了槍又使勁摸找水底然後一只手劃著水遊到河邊一邊踩水一邊拽住一根楊柳枝把槍往上遞直到有人接了過去;顯然是愛德蒙茲的童仆因為這時候艾勒克·山德正使勁向他捅來一根長木杆,那簡直是根原木,剛一捅過來就打在他腳上使他站立不穩把他的腦袋又弄到水底下差一點讓他松開了手裏抓著的柳樹枝後來有個聲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