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霧中血案

黑暗裏響起了電話鈴聲,鈴響了三遍之後,床墊彈簧才吱吱嘎嘎響了。手指在木頭上摸索,一件小小的硬東西噗的一聲掉在鋪著地毯的地板上,彈簧又吱吱嘎嘎響了。一個男人的聲音在說話:

“喂……是啊,你說吧……死了?……嗯……十五分鐘。謝謝。”

開關卡嗒一聲,天花板中心由三根鍍金鏈條吊著的藍白色碗形吊燈照亮了屋子。斯佩德光著腳穿著綠白格子的睡衣坐在床沿上。他沉著臉望著桌上的電話,從電話旁拿起一刀棕色卷煙紙和一袋達勒姆[1]牛頭牌煙草。

水汽濛濛的冷空氣從兩扇敞開的窗子裏吹進來。傳來了阿克塔拉茲島[2]上的霧號。單調的號聲一分鐘響六下。一只小鬧鐘擱在一本杜克寫的《美國著名罪案錄》的書角上,好像隨時會掉到地上;書的封面朝下,時針指著兩點零五分。

斯佩德十個粗指頭不慌不忙、小心翼翼地卷起煙來。他挑出一撮定量的棕色煙草,放在卷彎的紙上,把煙草鋪得兩頭一樣平,中間稍微癟下去,兩個大拇指從紙的內沿把它往外一卷,食指在外層撚緊,大拇指和另外幾個手指滑到煙卷兩頭把它挾住,舌頭隨即舔了舔紙邊,左手食指和大拇指夾住煙頭,右手食指和大拇指就把舔濕的縫口捋平,把煙頭一擰,另一頭就塞到自己嘴裏。

他撿起那只掉在地上的豬皮套鎳殼打火機,按了一下,嘴角叼著點燃的煙卷站起身來。他脫掉睡衣,雙臂雙腿和身體光溜溜的,粗壯有力,勻稱的寬肩膀往下坍,看上去真像一只熊的身子;像一只剃光了毛的熊:他胸前沒有毛,皮膚像孩子一般柔軟,呈粉紅色。

斯佩德搔搔脖後根,開始穿衣服。他穿上一套薄薄的白色連衫褲,灰襪子,黑吊襪帶,深咖啡色皮鞋。系好鞋帶後,他抓起電話,接通了格雷斯通街[3]四千五百號,要了一輛出租汽車。接著穿上一件白底綠條子的襯衫,一條白軟領,一條綠領帶和白天穿的那件灰上衣,套上一件寬大的粗呢大衣,戴上頂深灰帽子。正當他匆匆把煙草、鑰匙和錢塞進口袋裏時,大門鈴響了。

布什街[4]是條山路,有一段路面正好覆蓋著斯托克頓街地道[5],然後通往山下的唐人街。斯佩德就在這段路口付了車錢,下了車。舊金山的夜霧是淡淡的,濕黏黏,冷氣入骨。街上一切都影影綽綽。離斯佩德下車的地方幾步路,有一堆人聚在一起,朝一條小巷裏張望。布什街另一面站著一男兩女,也朝這條小巷張望,窗子裏也有人往外看。

那些有鐵欄杆的窗口,就開在難看的山路階梯高處。斯佩德穿過兩邊都是窗口的人行道,來到扶墻旁,手擱在濕漉漉的墻頂上,俯視著山下的斯托克頓街。

一輛汽車突然從下面地道口出現,馬達隆隆,嗖的一下馳過,一陣風似的開走了。地道口不遠處有個男人蹲在一塊電影廣告牌前面。一根煤氣管橫亙在兩家店鋪當中的空地前。那蹲著的人為了往廣告牌下張望,把腦袋幾乎彎到人行道上。他一只手撐在地上,另一只手抓牢廣告牌的綠框子,保持著一個奇形怪狀的姿勢。另外兩個人尷尬地一起站在廣告牌另一頭,朝廣告牌與另一頭一所房子之間幾英寸的空隙處探頭探腦,那所房子有一道光禿禿的灰色邊墻,墻下就是廣告牌後面這塊地方。燈光在墻上晃來晃去,人影也在燈光中忽隱忽現。

斯佩德轉身離開扶墻,沿著布什街朝人們聚集的小巷走去。一個穿制服的警察嚼著口香糖,站在一塊白底藍字印著布裏特街[6]的搪瓷路牌下面,伸出一只胳臂攔住他,問道:“你到這兒來幹什麽?”

“我是山姆·斯佩德。湯姆·波勞斯打電話給我來著。”

“果真是你,”警察放下胳臂。“我剛才沒認出你來。好吧,他們在後面。”他伸出大拇指朝肩後一指。“事情真糟糕。”

“糟透了,”斯佩德附和道,朝小巷走去。

走進巷口不遠,半道裏停著一輛黑色的救護車。救護車後面,小巷的左面,有一道齊腰高的柵欄。那是用粗糙的橫木條築成的。柵欄跟前那塊黑沉沉的地面通向下面斯托克頓街上的廣告牌,形成個陡坡。

柵欄頂上一根十英尺長的木條連根拔起,吊在旁邊的木條上搖搖晃晃。斜坡往下十五英尺的地方矗出一塊扁圓的大石頭。邁爾斯·阿切爾仰面朝天躺在大石頭和斜坡之間的凹處。有兩個人緊緊看著他。一個人把電筒光照在死者身上。另一個拿電筒在斜坡上來回照看。

有人向山姆打招呼道:“嗨,山姆,”一面往上爬到小巷裏來。這個身影在他前面的斜坡上跑著。他是一個大肚子的高個兒。一對機靈的小眼睛,厚嘴唇,兩頰都是沒刮幹凈的胡子茬。他的鞋、膝蓋、兩手和下巴頦兒都給黃泥弄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