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4/10頁)

六日清晨兩點,我在大和礦山開始作業。一個人挖一百五十公分的大洞,的確是超乎想像的辛苦。我一直挖到黎明時分才挖好,挖好之後就累得倒頭就睡。

傍晚時,我忽然感到有點異樣,睜開眼睛一看,有個奇怪的男人用布巾包住臉,只露出兩只眼睛,正在向車裏面窺探,我嚇得差點停止呼吸。心想:這下完蛋了。不過,對方顯然是智障兒,我一跳起來,他就溜掉了。當時屍體用布覆蓋著,也沒什麽臭味。由於當地人煙罕至,而且就算心裏發急,也沒辦法做任何事,只得等到黃昏才出發。

生野的工作也非常辛苦。不過,我自我安慰地想:深的洞只剩下這裏和另外一個了。

回程的七日那天,我在大阪加滿了油,連帶來的汽油罐都裝得滿滿的。回到家已經是八日下午了。只埋了兩具屍體,就花掉四天時間。我的休假只到十日止,看來是來不及了。於是在家飽餐一頓之後,交代太太說若有電話,絕對不可以接,當天晚上又載了另外四具屍體,踏上旅途。預計十日到達花卷後,立刻和警局裏聯絡,推稱太太的病勢惡化,等病情穩定之後,立刻打電報或寫信回去報告。幸好接下來的十一日、十二日正好是周末和周日。

九日清晨,終於抵達高崎附近。這裏是人跡罕至的山徑,連睡覺的地方都很難找。九日傍晚我再度出發,半夜抵達群馬礦山附近,又開始挖洞理屍。和一百五十公分的洞比起來,這次的工作著實太輕松了。因為依照指示,只要剛好把屍體蓋住即可。接下來,從十日淩晨起,就馬不停蹄地趕路,經過更曲折崎嶇的山路,終於到了白河。

十一日淩晨三時左右,終於抵達花卷。我在當地的郵局寄出一封限時信,信上說預計十五日可以回去銷假。如果按照這個速度,不可能提早完成,所以我決定不用電報。

十二日的清晨,完成了小板礦山的工作。當時因迷途而耽擱不少時間,所幸後來也如期完成任務。

十三日淩晨,完成了巖手縣釜石礦山的工作,十三日半夜,最後的宮城縣細倉礦山的任務也圓滿達成,至此,總算大功告成了。根據信上指示,棄置在細倉的屍體不一定要掩埋,所以我也樂得輕松。不過,該處離林道不遠,可能很快就會被發現。果然不出所料,那具屍體十五日就被發現了。

十四日的淩晨,我回到福島附近。這一個禮拜來,幾乎是不眠不休,也不曾進食。到了後半段,我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近乎瘋狂,只知拼命工作,根本無暇思及自己在做什麽。

總之,十四日深夜,我終於平安地回到東京。當天晚上,我整個人癱在床上,像一團爛泥。

回想起來,當初騙妻子病重的謊言,實在很高明。當我十五日回到警局時簡直判若兩人。我的眼眶深陷,兩眼布滿血絲,下巴變尖,身體也瘦了一圈,不但妻子深感訝異,同事及部屬也驚詫不已,都認為我是為了照顧病重的妻子,而勞累過度。當時的我雖然年輕力壯,也禁不起這種折騰,後來還因此多次在執勤時昏倒或作嘔。大約過了一個星期,體力才逐漸恢復。我想,要是棄屍的指定地點再多一個,那我一定會完全崩潰。不管怎麽說,完成了那個工作之後,我人生中的劫難算是已經消除了。幸好當時我年輕力壯,才能完成任務。要是在那之前或之後,恐怕就沒有那麽順利了。因為,在那之前,年紀尚輕,又無地位,根本不可能休那麽多天假;在那之後,則體力不濟,無法完成任務。而自此之後到退休離職,我再也沒有缺勤過。

不過,我內心的不安,卻並未隨著體力的恢復而消除。當陷入忘我之境的時刻過去,心中隨即閃過一絲疑問,我是否中了圈套?雖然那封信上說我是兇手,不過實際上對方知道我並非真兇,只是把一枝遇害的情況,造成兇手就是我的假象。然後再利用我,要我把屍體運到各地丟棄。不過,盡管我知道事實如此,又能怎麽樣呢?當時我實在別無選擇。這個疑惑,從十五日早上,最後被我棄置的屍體在細倉被發現的消息傳入警察局時,便和突然湧上心頭的心痛一起,不斷地在我心中擴散。

其後,另外幾具屍體也陸續被發現。每一次我都嘗到心悸的恐怖。正如我所想的,埋得較淺的屍體較早被發現。不過,直到第二具屍體被發現時,我才發現這就是被稱為阿索德命案的梅澤事件。在那之前,我只聽到過梅澤家占星術殺人案的名稱。但是因為公務繁忙,並不清楚一枝姊妹的種種。若由一般人的常識來判斷,這個事件很顯然是滅門血案。可是調查後發現,一枝的丈夫雖是中國人,應該不至於使她的妹妹也被懷疑是間諜吧。這麽說,以地下組織之名,叫我做埋屍的工作,根本是騙人的!自己被利用的事,讓我的自尊受到很大的傷害。因為我一直相信自己之所以答應都麽做,一方面固然是被當時的情勢所逼,另一方面也是受到愛國心的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