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個月零十天 第一節

陣痛每隔二十分鐘一次,還不能進待產室。在這兒談也沒關系嗎?深夜,在綜合醫院的候診室,陰森可怕,但如果就想兩個人談談那次兇案,不想被人打擾,這樣的環境反而比較適合。還有自動售貨機……你喝過罐裝咖啡嗎?

哦,喜歡。沒想到。

今天晚上除我之外還有五個人,陣痛已經開始十分鐘一次,可能因為太忙,護士明顯露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說:“這麽早來幹什麽……”我也不想來的這麽早,只是想先打個招呼而已,你不認為她們太沒禮貌了嗎?一直以為生孩子很神聖,應該是值得祝福的事情。生育率的日益下降和這種醫療態度是不是也有一定關系?

體檢的時候還沒有這麽多人,不明白為什麽獨獨今天人這麽多。在人生中,不管做什麽,我似乎都只能充當配角,沒想到連生孩子也得接受這種流水作業般的待遇。一定是我運氣不好。

離預產期還有一段時間,上周定期檢查的時候醫生還告訴我:“說不定會推遲。”平時很少夜間外出,今天忽然出去一次,所以受到月亮盈虧的影響。經常能聽到這種說法,對吧?

預產期是八月十四日。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為什麽偏偏是這一天,你不覺得很奇怪嗎?哪怕錯過一天也好,可是沒辦法,醫生說是這一天。

不知道預產期的正確算法的人還真不少,說妊娠期是“十個月零十天”,這才是錯誤的根本。

比如醫生告知預產期是十月十日,於是簡單地減去十個月零十天,斷定夫妻生活是一月一日,據說這麽算的人很多。而實際上不是這麽回事。預產期不是從過夫妻生活那天算起數十個月零十天,而是最後一次月經的日子加上四十周,也就是二百八十天。看起來有些復雜,不過只要在最後一次月經的月份上減三,不能減的時候就加九,再在日子上加七就可以了。

那麽,這種情況下,最終月經的第一天就應該是一月三日,而實際上導致妊娠的夫妻生活是例假一周結束後,再過一周到排卵時間,也就是一月十五日到十九日的可能性最大。

其實沒必要給生過孩子的你講這些。大部分人不會在意是什麽時候過夫妻生活懷上孩子的,不過我高中時的朋友山片就差點兒因此離婚。

山片嫁給一個老實認真的男人,當她出現妊娠預兆的時候,去醫院做了檢查,被告知已經懷孕三個月,她高興地告訴丈夫。丈夫也很高興,問明預產期,興奮地在日歷上畫上記號,忽然又想知道到底是什麽時候懷上的,就在日歷上往回數“十個月零十天”,結果一看那個日子上面標著“出差”,於是產生懷疑。

他不相信是自己的孩子,懷疑妻子是在他出差期間和別人偷情懷上的,當即逼問道:“老實交代,給我看你的手機。”兩個人吵了起來。山片只是聽醫生說起日子,並不知道計算方法,無法向丈夫解釋清楚,只是拼命辯解:“我絕對不會偷情。”後來,她也開始懷疑起丈夫,覺得是不是因為他自己心裏有鬼,所以不相信別人,結果兩人大吵一架。

雙方誰也不讓步,最後丈夫提出,如果不是自己的孩子就離婚,雖然不知道懷孕三個月能不能查出來,兩人還是決定第二天去醫院做DNA鑒定。

最後從護士那裏聽說了預產期的計算方法,他們這才知道自己犯了大錯。夫婦倆讓大家虛驚一場。說起來,山片也在足立制造廠工作……哦,這跟命案沒有什麽關聯。不過,像他們夫婦那樣直率地發泄情緒也挺好,懷疑在一天之內就消除了,如果因為預產期一直心存毫無來由的懷疑而不發作,結果可想而知。

然而,反過來,也有人因為錯誤的推算而大為放心。

我的姐夫就是如此。

八月十四日減去十個月零十天是十一月四日,和我發生關系實在十一月二十一日,所以不是他的孩子。他是這麽認為的,或者他是這麽說服自己的。

我沒有對他說過:“這是你的孩子。”我告訴父母和姐姐,孩子的父親是和我相好的男人的上司,不能透露他的名字。大家都相信了我,姐夫也信了。

我肚子裏的孩子百分之百是姐夫的,但是,我不能責怪姐夫,因為是我主動引誘了他。四年前,姐姐第一次帶他到家裏來,我就喜歡上了他。

你問我喜歡他什麽?與其說喜歡他的長相或者性格,不如說是喜歡他的工作……準確地說是職業。姐夫是警察,所以我喜歡他。我很早以前就喜歡看刑偵片,而特別傾心警察是從惠美理被殺那天開始的。

可能你已經聽其他三人說過,那天我聽從真紀的安排去了派出所。派出所在上學那條路線途中,雖然每天從那裏經過,進去還是第一次,因為我既沒有撿到過失物,也沒有幹過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