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第4/8頁)

“現在只剩下布洛爾。如果你以為是布洛爾先把維拉吊死,然後走到屋外,用繩子拉下大理石把自己砸死——我可不相信。沒有人會用這種方法自殺,更何況是布洛爾這種人。我們都了解布洛爾,他絕不是那種會為正義獻身的人。”

萊格爵士說:

“你說得對。”

梅因探長接著說:

“所以,長官,除了他們十個人之外,還有一個人在島上。這個人殺光了所有人,之後做了善後工作。問題是,他一直藏在什麽地方?現在逃到哪兒去了?斯蒂克爾黑文鎮上的人異口同聲地說: ‘不可能有人在救援船抵達士兵島之前離開。’照這麽說的話——”

他停住口。

萊格爵士說 :

“如果是這樣的話——”他長嘆一聲,搖了搖頭,挪了挪身體。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他說,“到底是誰殺死了他們?”

拖網漁船愛瑪·珍號船主寄給蘇格蘭場的手稿

從小時候起,我便認識了自己的本性。我是各種矛盾的集合體。首先要說的是,我喜歡浪漫的幻想,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兒時閱讀探險小說的時候,每當看到有人把重要的文件裝在瓶子裏投入大海,我總會莫名的激動萬分。時至今日,這種激動的感覺仍在,所以我就用了這種漂流瓶的方法,寫下我的自白,裝在瓶子裏,把瓶子密封,投入大海。我的漂流瓶或許有百分之一的可能被某個人拾起來,如果真能如此幸運的話——也許我太過樂觀——這起懸而未決的神秘謀殺案就能大白於天下。

除了浪漫幻想,我的性格中還有其他矛盾之處。死亡總能激起我的興趣,我喜歡親眼看見或者親手制造死亡。我依然記得用黃蜂做解剖實驗,還解剖花園裏的各種蟲子。從小時候起,我就知道自己對殺戮有著無比強烈的欲望。

但是,與上述性格特點矛盾的是,我同時還擁有一種強烈的正義感。我痛恨因為我的所作所為讓無辜的人或生物遭受磨難或者死亡。我一直深深地感到,正義應該戰勝一切。

因此,不難理解,至少心理學家很容易理解,我之所以選中法律作為終身職業,正是基於自己的這種心理狀態。法律工作幾乎可以滿足我本性的每一個特點。

罪惡和懲罰永遠吸引著我。我酷愛閱讀各種偵探小說和恐怖故事。我想出各種極為巧妙的謀殺方法作為消遣。

過了許多年,我成為一名法官。蟄伏在我體內的另一類天性受到了鼓舞,逐漸浮出水面。每當我看到一個倒黴的罪犯在被告席上痛苦掙紮,受盡折磨,死亡一步步向他逼近時,我總能感到莫大的快樂。不過,如果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個無辜的人,我不會產生半點兒快感。至少有兩次,我因為明白被告是無辜的,而中止了審判,並向陪審團提出對被告的指控不能成立。不過,我要感謝警察部門的公正和效率,絕大多數被押到法庭上受審的被告都是有罪之人。

現在我想談一談愛德華·塞頓的案子。他的外表和行為舉止很容易誤導別人,讓人產生錯覺,所以他給陪審團留下了良好的印象。但是根據我這麽多年來對罪犯的了解,雖然證據並不是明顯確鑿的,但我確定對這個人的犯罪指控絕對屬實: 他殘忍地謀殺了一位信任他的老婦人。

我被人稱為“穿法袍的劊子手”,但我覺得這樣的稱呼對我並不公平。我辦案時一向秉公執法,結案時措辭十分嚴謹。

我需要做的是避免陪審團感情用事,讓陪審團免受某些律師具有煽動性的辯護詞的影響。我總會引導陪審團的注意力,讓他們關注事 實。

久而久之,我發現自己的內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越來越不能控制自己,我想不受法官身份的約束,自己行動。

讓我坦白說吧,我想親手殺人。

我意識到這就像一位藝術家極力想表現自我一樣!沒錯,我想變成一個犯罪學藝術家。我被法官這個職業所束縛,我的想象力被壓抑著,逐漸變成一股巨大的力量。

我一定要親手殺人!

最重要的是,我不想用普通的方式殺人。我的殺人方式必須與眾不同,具有藝術感與儀式感,讓人感到奇妙,非常震撼。在這方面,我自認為具有非凡的想象力。我想做出極具戲劇性的事,把異想天開變為現實。

我要殺人……沒錯,我要殺人……

但是,有人會覺得我很矛盾,因為我仍受到與生俱來的正義感所帶來的約束和壓抑,我認為無辜的人不應該死。

後來,我心中湧出一個絕妙的想法。這個想法是在一次與人閑聊時,他人偶然的一句話帶給我的靈感。與我聊天的是一位醫生,一位普通的無名醫生。他偶然提到,有的兇手犯下的罪不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