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一口(第3/15頁)

現在,他們倆走過門廊,雷布思手裏拎著他的公文包,弗萊特轉過身面對著他。

“你知不知道,”他說,“為什麽人們把我們叫作‘老比爾’?”雷布思聳聳肩膀,不知道答案。“有人說,這麽叫我們是因為某一個倫敦的地標,我們去找瓦特克斯的路上你可以猜一猜。”說完這句話,弗萊特重重地推動了酒店的旋轉門。

老貝利[1]和瑞博斯想象中的不太一樣,著名的圓頂依然在那兒,穹窿頂上,蒙著眼睛的正義女神雙手拿著天秤,但是法院建築的大部分都是富有現代感的設計。安保是最重要的部分:X射線掃描機放在那裏,門很小,一次只允許一個人進入這棟到處都是保安人員的建築。窗戶都用膠帶貼好,這樣就算有爆炸事件發生,玻璃碎片也不會飛進法院大廳,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裏面的引導員(都是女性)穿著黑色風衣飄擺,跑來跑去,將迷了路的陪審團成員帶到法庭上。

“請問有去4號法庭的陪審員成員嗎?”

“去12號法庭的陪審員請跟我來!”

公共廣播系統不斷廣播著走失了的陪審員名字,真是另一個審判日的忙碌開始。抽著香煙的目擊證人,看上去憂心忡忡的出庭律師們,被面前山一樣的各種文件壓得喘不過氣來,和他的那位長著牛眼的客戶不知道小聲低語著什麽,幾位警官緊張地等在那兒,準備提供證據。

“這兒就是決定我們輸贏的地方,約翰。”弗萊特說。雷布思不敢確定他指的是法庭,還是法院大廳。他們頭頂上方的樓層上有很多行政辦公室、換法官服的屋子,還有飯廳。但是這層就是審判各種案件的地方,他們左面的某些門內,就是整個法院建築最古舊的地方。這個地方比他們現在身處的這個明亮的、鋪著大理石地面的廳廊不知道要昏暗多少,而且少有人被允許進入。整個地方回響著皮鞋踏在地面上的聲響,還有高跟鞋踩在堅硬的大理石面上哢嗒哢嗒的聲音,以及持續不斷的低聲談話聲。

“來吧。”弗萊特說。他領著雷布思走向其中的一間法庭,他和門口的警衛說了句話,又和門口的一位文職人員說了一句話,接著他們就被引領進了法庭。

如果說法院大廳都是用黑色的皮質裝飾物裝潢的話,那麽裝飾法庭的就是木板和綠色的皮質裝飾。他們倆人坐在了一進門的兩把椅子上,加入了萊姆警員的行列,他已經就座了,面無表情,雙手交叉地坐在那兒。他並沒有和雷布思以及弗萊特打招呼,卻把身子靠過來,小聲低語道:“我們就要把這個招人厭的家夥繩之以法了。”然後他就又恢復了原來強硬的坐姿。

屋子的另一端坐著十二個陪審團成員,他們看上去已經很無聊了,面部表情僵硬麻木。法庭的後方站著被告人,雙手放在前面的欄杆上。他大概四十歲,好像鐵絲一樣的黑發已經有一部分變白了,他的臉好像是直接用石頭砍出來的,棱角分明,身上的開領襯衫說明他是一個自大的人。他一個人站在被告席上,旁邊沒有任何警官。

他前面稍遠一點兒的地方,律師們正在整理各自的文件,助手和助理律師在一旁靜靜地看著。被告律師有點胖,看上去一臉疲憊,他的臉發灰(頭發也是灰色的),嘴裏咬著一支廉價的圓珠筆。但是公訴人看上去則更自信,很高(很強壯),穿戴幹凈整潔,臉上洋溢著正義的光芒。他用的是一支精致的鋼筆,寫的字是花體。他的嘴唇看上去剛毅不屈,好像是著名的雄辯家丘吉爾附體。看見他,雷布思就想起了為什麽電視裏願意放那些關於英國王室禦用大律師題材的電視劇了,比如魯波爾之類的[2]。

頭頂正上方就是公眾座席,他甚至能夠聽見隔著一層地板發悶的混亂的腳步聲。雷布思總是擔心,那些在公共座席裏的人們能夠清楚地看見陪審團成員。在這兒,法庭的布局被精心設計過,你可以直直地、居高臨下地看著陪審團,這就讓陪審團暴露在各種提問和被認出的危險中。雷布思自己就曾處理過幾個這樣的案子,審判結束的時候,被告人家屬手裏握著一卷文件,或者是手攥成了拳頭朝著陪審團沖過來。

法官盯著他前面的一些文件陷入了沉思,看上去專橫而傲慢。在他下方,法庭公職人員正小聲對著電話聽筒說著什麽。就在等待開庭的這段時間裏,雷布思注意到兩件事。一件事是,法庭剛才是中斷了,正準備繼續,而不是開庭;另外一件事就是,某些法律條文已經被放在法官面前,現在他正在嚴肅地考慮。

“這兒,看見了嗎?”萊姆遞給弗萊特一份小報。報紙被疊成了原來大小的四分之一,萊姆把報紙遞給他的上司,手指著一個欄目。弗萊特快速地瀏覽了一遍,偶爾擡起一兩次頭看看雷布思,接著,他把報紙遞給雷布思,嘴邊浮現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