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獸的眼淚

無論如何也要除掉涉谷夏雄。惟有這件事,才是他為了今後活命的首要條件。

然而,在這個法制社會裏,要除掉別人,自己也要被除掉。即使不判死刑、無期徒刑等重刑,至少也逃不脫刑法的制裁。

縱然采取非法手段除掉涉谷,表面上也要始終作為一個“健全的社會人”活下去。

若是受到國家的制裁,除掉涉谷就沒有意義了。

消滅一個人,自己卻平安無事地活著。戰國時代姑且不論,在這個法治完備的社會裏,怎麽會有那麽便宜的事?

“完全犯罪”(原注:毫無漏洞可查的犯罪)是犯罪者和預備犯罪者做不完的夢。但是,他們大多數,不,可以說全體,由於完備的警察組織和自己的失誤而終遭失敗。

巖村元信把全部腦筋都用在除掉涉谷的計劃上了。當然,殺人的事,他還是第一次幹。

首先,他想盡量多搜集些犯罪記錄,吸取“前人”遺留下來的“寶貴教訓”。

當然,公開的記錄都是失敗的記錄。但是,沖動性犯罪--暫且稱之為殺人吧--除非殺人,壓根就沒有人擬定被捕計劃。但犯人各個為自己的活命想方設法。由於疏忽而招致的微細過失或巨大的疏忽,終於使完全犯罪轉化為非完全犯罪。

不過,透徹地分析失敗的記錄可以避免重蹈前人的故轍;仔細研究他們暴露自己的線索,可以使自己今後的作為臻於完善。況且,今天的科學,搜查犯人的方法遠比前個時代進步。所以必須做到用顯微鏡也找不到漏洞才行。

必須把一個人的消失和自己行為的因果關系徹底斬斷,讓他們用任何科學搜查方法也查不清。

巖村把凡是能搜集到的失敗記錄全都找到,這回他著手研究完全犯罪的記錄了。話是這麽說,不可能把完全犯罪的公開記錄弄到手,只得耐著性子,依靠想象中產生的虛構的犯罪事實。

他涉獵了古今東西的推理小說。發現盡管理論上具有可能性,但在現實生活中很不適用。總之,缺乏現實性。

書上描寫的多半是利用死板的圈套和心理上的錯覺,的確展開了驚險而又典型的完全犯罪的故事。可是,實際上殺人,除了用槍彈和刃器等原始方法,是毫無辦法的。

然而這絕對辦不到。即使消滅涉谷的決定已經煌如懸日,也必須避免用朋友的手去殺朋友的慘局。

同樣是殺人這一事實,但不能采取朋友的血濺汙了罪人手的辦法。

使用毒品和爆炸物?這只能是從生物學上看,不流血而已,和對朋友的身體直接下手則沒有任何不同。

雇人幹?這樣幹不行!相應提高了同犯的可能性。

最安全的辦法是假裝過失。殺人動機(殺意)是內心裏的事,外界看不見。即使事實上有殺人動機,只要沒有足夠定罪的證據,也只能算是過失。

從結果來看,事實上制造出了一具屍體,沒有任何不同;但是,過失犯和故意犯在法律量刑上則有天壤之別。想要殺人而殺人和過失致死,其罪犯的反社會性有霄漢之差。

然而,巖村連過失罪犯也不肯當。巖村是值得誇耀於天下的“菱井人”。哪怕作為過失犯受到懲處,那就不配做個“菱井人”。

所以,他的動機也不能披上一層過失的外衣。當然,更不能使用同犯。

既不能直接下手,又不能假借過失。

他冥思苦想,正在發愁,腦海裏忽然響起盛川達之介的一句話:

“還有天災地禍嘛。”

“對呀!”

巖村不由得喊出了聲。可以把涉谷卷進自然界的天災地禍之中。暴風也好,地震也行。還有洪水也可以把涉谷扔進自然災難之中。有誰能懷疑這樣的死亡會是他殺呢?

問題在於如何人為地制造一場天災呢?這,只要有錢就不是辦不到的事。反正背後有“菱電”……

山!好啦,山才是自己的舞台!並且對於涉谷來說,也該是愛山者葬於山。一定要用遇難而死的形式加以解決。躺下涉谷的屍體、又不會引起任何疑問的場所,不正是山嗎!那裏正是個充滿雪崩、隕石、凍死、累死、餓死、摔死……種種兇險的空間。而且首先,只有高山,才能很自然地把涉谷誘惑出來。

巖村終於找到了安全的殺人方法。他松了一口氣。他發現了自己的活命之路。他對長期計劃思考後所得出的結論很滿意。巖村愕然一驚的事就在做出結論之後。

“我對於殺害涉谷竟然感到高興。”難道在這個競爭社會裏,人如果不充當野獸,就無法生存嗎?要生存,是生物的自然稟性。難道因此就對於自己苟活而殺害朋友事,絲毫也不感到悲哀嗎?

即便當野獸也要活下去。野獸就野獸。然而,至少在成為野獸之前,還是一個人的時候,對如此的苟活應該感到悲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