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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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京R區官署建築科,包括監察股長在內,總共只有五位工作人員。

監察的主要任務是發現並取締違章建築。近年來,地價暴漲,人口稠密,導致東京的違章建築大幅增加,尤其在建築密度要求保持在百分之四十以下的地區,這種現象尤為突出,有些甚至連基本的環境綠化都得不到保障。在老城區,小歌廳、小餐館、小工場、小賣店等違章建築比比皆是。不過,R區是個例外,此處以前屬於閑適優雅的住宅區,建築密度都在百分之四十以下。

根據行政部門對地區用途的規劃,建築法結合對環境保護的原則,對建築物防災、衛生等方面制定了相關規定。

但是,最近商品住宅不斷增加,開發商無視建築規章,見縫插針般的蓋房子。他們建造的大多是二層住宅,住宅與住宅間只留一米間距,僅能容一個人通過,甚至還發生過棺材運不出來的悲劇。

專業開發商團隊負責建房出售。他們先向區公署建築科提交符合規定的建築圖紙,申請施工許可。圖紙上的施工方案當然都符合法律規範,但建出的房屋卻不按要求,完全違反建築規範。開發商拿到施工許可時,房子往往已經上梁,很多時候,工程已經基本完成,只剩粉刷墻壁的工作。開發商這樣的操作使工程進展神速,所花時間恐怕連普通施工的三分之一都不到。

這樣的開發商一般都沒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因此他們的資金周轉非常快,必須抓緊時間把現有的住房賣出去,用銷售得來的錢迅速投入其他的住房建築工程中。這些開發商的建設過程經常是昨天還在打地基,轉眼之間好幾棟二層小樓就赫然矗立,外觀看上去也相當漂亮,給人以強烈的購買欲。

監察局難以掌握所有的違章建築信息。雖然他們平時的工作就是在區內巡視,揭發違章建築,可畢竟管轄區域面積廣闊,僅憑這五個人的力量無異於杯水車薪。

因此,整治違章建築主要還是依靠人們的舉報。舉報者基本都是居住在違章建築附近的居民,他們發來信件或打來電話,尤其以匿名電話居多,因為他們擔心會遭到開發商的怨恨和報復。

接到舉報後,監察人員會立刻趕往現場查看。這時,建築基本已經成型,甚至都鋪好了瓦,進行外立面塗裝。監察人員只能將事先準備的“停止施工”的紅色告示貼到柱子上。現場的木匠和泥瓦匠都是開發商雇傭來的,監察人員沒法向他們直接發布命令,訓斥他們也無濟於事。

監察人員希望開發商看到通知後能盡早露面,可對方往往以沒收到通知為由,與監察人員玩捉迷藏。就算開發商知道了,也不會立即派人交涉,多數都要經過四五通電話的催促。

能出面的開發商還算是不錯的,至少可以對話商量。而有些老滑頭會玩人間蒸發。

監察人員命令施工方按照規劃施工,但老老實實表示服從的少之又少。受到警告後,他們反而會加快工程進度,然後火速將房子租售出去。等房子裏有人入住,監察人員也就無計可施了。因為購買或租賃房屋的人都是無辜的受害者。從人情事理上說,總不能把這些支付了高額首付、每個月還需繳納分期付款的人從房子裏趕出去。這就給了那些開發商以可乘之機。

上田喜一是R區官署的一名建築監察人員,負責聽取居民對違章建築的舉報。曾經有一名家庭主婦打來電話舉報,歇斯底裏地高聲叫嚷:“我要反復打給你多少次啊?怎麽打到現在他們還沒有停工?是不是你們拿了他們的錢就幫著他們?是你們貪汙受賄,所以他們才敢如此囂張吧?”

行政機構稱這類電話為“陳情”,有相當多的陳情者認為,區官署的監察人員和開發商們沆瀣一氣,從中漁利。

但監察人員也有一肚子苦水,因為至少在查處違建這個問題上,往往是欲速則不達。

舉個例子。

有位名叫A的男子搭了一棟違章建築。監察人員於九月三十日接到匿名電話的舉報後,立刻趕到現場,見工人們已經在澆築一樓的水泥,便委托對方轉告建築物的所有權人,第二天早晨雙方進行協商。可是次日建築物的所有權人沒有露面,於是監察人員再度趕赴現場,口頭通知工人停止施工。

十月二日,為整治此違章建築,建築科監察局向協作部門的負責人發出處置建議。

四日,再次給建築物的所有權人打電話,要求對方於七日上午九點半出面協商。

七日,A終於露面,監察人員向對方指出該建築不符合規劃,要求對方在擴大占地面積或縮小建築物之間二選一。

八日,趕赴現場,貼上紅色的“停止施工”告示。

二十五日,匿名人士打來電話,告知違章工程還在旁若無人地進行。於是建築科長親自趕赴現場,又到建築物的所有權人家拜訪,建築物的所有權人不在,委托其老父轉告,要求對方次日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