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前台有個口信要我打電話給“男孩”丹尼。我撥了留言條上的號碼,接聽的人說:“普根酒吧。”我說找“男孩’丹尼,然後一直等到他拿起電話。

他說:“馬修。我看你該來這兒一趟,讓我請你喝杯姜汁汽水。我看你該這麽辦。”

“現在?”

“還有更好的時間嗎?”

我才走出門,又馬上轉身上樓回房裏,從梳妝台的抽屜拿出點三二手槍。我倒也不是以為“男孩’丹尼會設計害我,但我可不想把小命賭上。無論如何,誰知道會有什麽人在酒吧喝酒。

我昨晚就接到警告,卻置之不理。給我“男孩”丹尼口信的前台主動表示,另外有幾個人打來,但拒絕留名。他們也許是穿粗呢格子夾克那人的朋友,好心想告訴我“識時務者為俊傑”。

我把槍放進口袋,揮手叫輛出租車。

“男孩”丹尼堅持由他請客,他點了伏特加,為我點了姜汁汽水。他看來跟往常一樣光鮮,而且上回碰頭以後,他又上過理發廳。他服貼的卷發比上回更貼近頭皮,修剪過的指甲塗上一層透明的亮光指甲油。

他說:“我有兩樣東西給你。一個口信,外加一個意見。”

“哦?”

“先說口信。是個警告。”

“我已經猜到。”

“你最好把金·達基嫩忘掉。”

“否則怎樣?”—棒槌學堂·E書小組—

“否則怎樣?否則你自己想想吧。我猜,也許是你跟她下場一樣,總之就是這一類的。怎麽?你非得講明是哪種警告,才能決定值不值得忘掉?”

“是誰發出的警告,丹尼?”

“不知道。”

“那是誰跟你說的?魔鬼附身不成?”

他喝掉一些伏特加:“甲跟乙講,乙跟丙講,丙再跟我講。”

“真能繞彎了。”

“可不是嗎?我可以告訴你跟我講話的是誰,可是我不幹,因為我不作這樣的事。而且就算我說了,對你也沒好處,因為你可能找不到他;再說就算找到了,他也不會跟你講話,同時還可能有人要把你大卸八塊。再來杯姜汁汽水?”

“這杯還剩大半呢。”

“噢。我不知道警告打哪兒來的,馬修,不過,他們用的信差,我想應該是什麽重量級人物。有趣的是,達基嫩除了跟咱們的朋友錢斯以外,沒跟別人一塊兒在公共場合出現過——這可是我千辛萬苦幫你打聽來的。我是說如果她男友真有這等權利,他應該會帶著她四處招搖,對不對?有何不可?”

我點點頭。而且如果確有其人,她為什麽還需要靠我擺脫錢斯的控制?

“總之,”他又說,“口信就是這樣。要聽意見嗎?”

“當然。”

“意見是,我認為你該聽從警告。不是我老得太快,就是這個城市在過去幾年裏變得太壞。大家扣扳機的速度好像比以前要快。他們以前殺人總還需要找個理由。你懂我意思?”

“懂。”

“除非有理由不動手,否則他們會放手去幹。他們寧可濫殺,這已經是反射動作,老實跟你說,我很害怕。”

“誰都會怕。”

“前幾個晚上你在城北出了點事對吧?這該不是誰瞎編的吧?”

“你聽到什麽?”

“說是有個兄弟在暗巷偷襲你,結果自己被打得遍體鱗傷。”

“消息傳得挺快。”

“本來就是這樣。當然,小小的朋克族吸食迷人的海洛因,還不是這城裏最危險的事。”

“他攻擊我是因為吸了毒?”

“那種人渣不全都這樣?不知道。我只管重要的事。”他喝口伏特加來強調這句話的重要性,“關於達基嫩,”他說,“我可以幫你帶個口信回去。”

“什麽樣的口信?”

“說你願意放手。”

“這個口信可能並不屬實,‘男孩’丹尼。”

“馬修——”

“你記得傑克·班尼嗎?”

“我記得傑克·班尼嗎?我當然記得傑克·班尼。”

“記得他表演那個搶匪的笑話吧?人家說:‘要錢還是要命?’中間停了好久,真是久,然後班尼說:‘我得慢慢考慮。’”

“你就是這個回答?你得慢慢考慮?”

“我就是這個回答。”

出來走到七十二街上,我站在一家文具店門口的陰影下,等著看有沒有人跟我走出普根酒吧。我在那兒站了整整有五分鐘,同時想著“男孩”丹尼的話。我站著的時候,有幾個人離開普根酒吧,但他們看來不像我得擔心的人物。

我走到路邊想叫出租車,然後又決定幹脆走半條街到哥倫布大道,招輛順道的出租車。到了拐角,我想想夜色不錯,我又不趕,沿途慢慢穿過十五條街走到哥倫布大道對我也許會有好處,讓我比較容易入睡。我過街往城中方向走去。還沒到下一條街。我發現我的手已經伸進外套口袋,緊緊握著那把手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