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也許是你記錯了。”

我搖搖頭:“紀念戒指連個寶石都沒鑲。我來這兒以前去過那兒,只是想確定我沒搞錯。那是一枚典型的班級戒指,模樣很蠢,刻字太多,不是我看過的那枚。她穿著貂皮,塗著酒紅色的指甲油,怎麽可能配這樣一枚戒指。”

我不是惟一這麽說的人。我從碎玻璃得到啟示以後,就直接跑到金的公寓,用她的電話打給唐娜·坎皮恩。

“我是馬修·斯卡德。”我說,“我知道現在很晚,但我想問你有關你的幾行詩。”

她說:“哪幾行?什麽詩?”

“你那首關於金的詩,你給了我一份。”

“哦,對。給我一分鐘就好,行嗎?我還昏昏沉沉的。”

“抱歉這麽晚打來,但——”

“沒關系。哪幾行?”

“將酒瓶砸碎/在她腳邊,讓綠色的玻璃/在她手中閃爍。”

“‘閃爍’這個字眼不對。”

“我手上就有這首詩,上頭說——”

“噢,我知道我是那樣寫。”她說,“但寫得不對,我想得改改才行。你有什麽問題?”

“你綠的玻璃是哪來的靈感?”

“打碎的酒瓶啊。”

“為什麽綠的玻璃會在她手上?指的是什麽?”

“噢——”她說,“噢,我懂你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綠寶石戒指,對不對?”

“沒錯。”

“她帶了多久啦?”

“不知道。”她想一想,“我頭一回看到是在寫詩前不久。”

“你確定?”—棒槌學堂·E書小組—

“至少那是我頭一回注意到。事實上,正是戒指給了我寫詩的靈感。她眼睛的藍和戒指的綠構成鮮明的對比,但我動手寫詩的時候卻忘了那藍色。”

她第一次拿詩給我著的時候,就說過類似的話,只是當時我沒聽懂。

她不確定那大概是什麽時候。這詩她塗塗改改到底寫了多久?是金被害前一個月開始的嗎?還是兩個月?

“不記得。”她說,“什麽事情發生在什麽時候。我永遠對不上號。我沒有記時間的習慣。”

“不過你記得那戒指鑲的是綠寶石。”

“嗯,對。我印象深刻。”

“你知道戒指怎麽來的?是誰送的?”

“戒指的事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說,“也許——”

“請講。”

“也許她打破了個酒瓶。”

我對德金說:“金有個朋友寫了首詩,提到那只戒指。另外還有桑妮·亨德裏克斯的遺言。”

我取出筆記本,翻開。

我讀道:“‘瘋狂世界無路可逃。她緊緊抓住銅環,結果手指變綠。無人願意為我一擲千金。’”

他拿走我手上的本子。

“她指的是達基嫩,我猜。”他說,“下頭還有:‘無人願意與我共結連理。無人願意救我一命。’達基嫩和桑妮都沒懷孕,這有孩子什麽事?兩人的命的確也都沒人能救。”

他合上本子,越過桌子遞還給我。

“可我搞不懂靠這個你能查出什麽名堂。”他說,“我看沒什麽用處。天知道這是亨德裏克斯什麽時候寫的?也許是酒精和藥片開始起了作用以後,誰知道她雲遊到哪兒了。”

我們身後,兩名便衣警察正把一個白人小孩關入禁閉室,隔張桌子,一名拉長臉的黑人婦女則在回答問話。我拿起那張照片最上頭的一張,看著金·達基嫩慘遭屠戮的身體。德金打開電動刮胡刀,刮胡子。

“我不懂的是,”他說,“你自以為握有重要線索。你認為她有男友,而他給了她那只戒指。好吧。你推測她有男友,他給了她那件貂皮外套。之後你循線追查,看起來你是對的,結果外套沒有引出男友,因為他沒留下姓名。如果拿著一件在我們手上的外套你都找不到他,那拿著一枚不在我們手上的戒指你又能找到什麽?你懂我意思?”

“我懂你意思。”—棒槌學堂·E書小組—

“福爾摩斯說,不叫的狗是線索。不過你手頭上有的只是一枚行蹤不明的戒指,這能證明什麽?”

“它不見了。”

“對。”

“哪兒去了?”

“跟浴缸塞環去了同一個地方,沖進他媽的下水道去了。我怎麽知道它跑哪兒了?”

“它消失了。”

“那又怎麽樣?不是它自己跑掉,就是有人拿走。”

“誰?”

“我怎麽知道是誰?”

“讓我們假設她戴著它去了她被害的那家旅館。”

“你又沒看見。”

“咱們先假設這樣,行嗎?”

“好吧,姑且這麽說。”

“是誰拿的?有個警察從她手上擼下來的?”

“不對。”他說,“沒有人會那麽做。散置的現金自然有人拿,這點我們都知道,但謀殺案受害者手上的戒指?”他搖搖頭,“再說,沒人跟她單獨一起過。這種事沒有人會在有旁人的時候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