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第2/3頁)

這其實不太可能發生。如果你走運的話你的話可能傳出去。這該死的城裏大概有八百萬人,不過大家竟然都在互相談論著彼此,這可真奇怪。如果我做事得法,大概不需要多久會有八百萬人聽說有個慘死的妓女交過男友,而現在有個叫斯卡德的人正在找他。

連著兩輛出租車都不肯載我到哈勒姆區。法律明文規定他們不得拒絕。任何服裝整齊、言行正常的乘客如果要求前往紐約市所屬五區的任何一個地點,司機都必須接受。我懶得跟司機引述相關法律條文,想想還是再走一條街去搭地鐵比較省事,這個車站沒有通往外地的地鐵線,月台空無一人。售票員坐在上鎖的防彈亭裏。我懷疑她坐在裏頭是否真覺得安全。紐約市的出租車都裝有厚實的隔離樹脂玻璃保護司機,但我剛才攔下的出租車就算有保護玻璃也不願開往城北。

前不久,一名售票員在票亭內心臟病發作。醫護人員無法進入上鎖的亭子裏急救。那可憐的家夥只有坐以待斃。但話說回來,我想售票亭保護的人應該還是比它們害死的人要多。

當然,它們並沒有保護到百老匯地鐵站那兩名女人。幾個小孩因為不滿一名售票員報警說他們在十字旋轉門上跳來跳去,便拿了個救火器灌滿汽油,把汽油噴進售票亭裏.然後點上火柴。整個亭子立刻爆炸,裏頭的兩名女人被活活燒死。又多了一種死亡方法。

這條新聞是一年前上報紙的。當然,沒有法律規定我非看不可。

我買了票,車來了,我上車往城北去。我在萊諾克斯大道上的凱爾文·斯莫爾酒吧和其他幾個地方打探消息。在一家無上裝酒吧我碰到羅亞爾·沃爾登,和他談的話已經不知重復了多少遍。我在一百二十五街喝了杯咖啡,一路走到聖尼古拉斯大道,然後在喀麥隆俱樂部的吧台喝了杯姜汁汽水。

瑪麗·盧公寓的雕像來自喀麥隆。那是一座他們先人的雕像,身上鑲滿貝殼。

吧台那兒我找不著熟到可以交談的人。我看看腕表,時間不早了。禮拜六晚上紐約市的酒吧都提早一個鐘頭打炸,不是四點而是三點。我一直不懂為什麽。也許是要讓酒鬼早點清醒過來好上教堂。

我對酒保點點頭,問他有沒有超時營業的酒吧。他只是冷冷看著我,面無表情。我發現自己已把錢塞到他手上,告訴他我在打聽有關金男友的消息。我知道他不會給我答案,也知道他沒打算讓我滿意,但至少我的口信傳出去了。他聽到我的話,我兩旁坐的人也是。他們都會把這話告訴大家,這正是我的目的。

“恐怕幫不上忙。’他說,“不管你找的是準,你來得可真是夠‘北邊’的。”

我猜那男孩是尾隨我走出酒吧的。我沒注意到,這實在是犯了大忌。幹我這行的對這種事應該隨時保持警覺。我沿著街走,思路跳來跳去——從金的男友一直想到戒酒聚會上自稱殺死他性伴侶的演講人。等我察覺到不對時已經來不及了。我要轉身,他的手已經扣住我肩膀,把我推進巷子口。

他緊跟我走進來。他比我矮差不多一寸、但蓬松的非洲爆炸頭補償了兩寸。也許更多。此人年約十八或二十或二十二,留兩撇八字胡、臉頰上有個灼傷的疤。他身穿飛行外套,拉鏈式口袋,下身則是條黑色繃緊的牛仔褲,而且他手裏還握了把槍,槍口正對著我。

他說;“操他媽的,你他媽的操他媽的。把錢拿來,操你媽的。拿出來,全拿出來,不拿你就完蛋了,操你媽的。”我在想,為什麽我沒去銀行?為什麽我不在旅館留些錢?我在想,老天爺,我兒子米基矯正牙齒的錢泡湯了,要捐給聖保羅教堂那十分之一的薪水再見了。

明天的生活費沒著落了。

“操他媽的狗雜種,操他媽的大爛貨——”

他打算要殺我。我把手伸進口袋要掏皮夾,看著他的雙眼,還有他按在扳機上的手指。我知道,他正在熱身,他體內已經裝上了火藥,所以不管給多少都無濟於事。他這回真是中了大獎,足足兩千多塊,可是不管有多少我都完蛋了。

我們站在一條約莫五尺寬的小巷子裏,只是兩棟磚房中間的一道窄縫。一盞街燈的光瀉進來,照亮我們面前十到十五碼的地方。地上有雨淋過的垃圾、紙片、啤酒罐以及碎瓶子。

歸西的好地方。歸西的好“方法”——甚至連創新都談不上。遭搶匪槍殺,街頭犯罪,社會版一則不起眼的小新聞。

我從口袋掏出皮夾。我說:“給你,我的東西全給你,歡迎來拿。”可是我知道多少錢都不夠。

不管我有五塊錢還是五千塊,他已經打定主意要打死我。

我遞過皮夾,手直抖,把它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