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從“上帝的選民”到社會“異端”(第3/6頁)

腓德烈大帝在位期間,1763年,普魯士科學院舉行過一次征文比賽,參加者中有人們熟悉的德國古典哲學奠基人伊曼紐爾·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5),但最終獲獎的卻是一個名叫摩西·門德爾松(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的猶太人。為此腓德烈大帝特意宣布他為“特予恩典的猶太人”(privileged Jew),在德國哲學史上他是一位重要人物。作為猶太人,他又特別致力於使猶太人既適應日耳曼社會、又保持他們自己原有的價值觀,由他發起,在猶太人中產生了一個可以和“啟蒙運動”相比擬的讓猶太人融入歐洲社會的運動,希伯來語稱“Haskalah”。有人把摩西·門德爾松稱作“猶太人中的蘇格拉底”,蘇格拉底被認為是把哲學從“天堂”帶到“人間”的人,摩西·門德爾松所起的大概也正是這樣的作用。

繼普魯士之後,奧地利國王約瑟夫二世(Joseph II,1741—1790)也於1781年頒布一個信仰寬容法令,對基督教各教派實行寬容政策。第二年又把寬容範圍擴大到猶太人,這樣奧地利便得以產生一位著名猶太人作曲家古斯塔夫·馬勒(Gustav Mahler,1860—1911)。中國人對他比較熟悉,因為1908年他依據翻譯成德文的七首中國唐詩創作了他自己稱為“交響樂”、但並不遵循交響樂通常四樂章格式的《大地之歌》。接著,其他一些日耳曼語諸侯國也效仿普魯士和奧地利頒布類似法令,巴伐利亞和符騰堡在1803年,巴登在1818年,黑森在1831年,薩克森在1841年。

總體上說,猶太人文化素質本來就比歐洲其他民族略高一些,這得益於他們重視教育的傳統,每個具有一定規模的社區都建有自己的學校。對18世紀60年代開始的“工業革命”,他們普遍持積極態度,這使他們在科學技術、經濟、文化教育等諸多領域占得先機,成為那個時代“現代化”的率先受益者。如果看看諾貝爾獎獲得者名單,人們會發現那裏面有很多猶太人,所占比例遠遠超過他們在世界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過在歐洲,上到王室貴族下至普通民眾,都把猶太人看成世風敗壞者。19世紀在歐洲正式提出“反猶主義”,自有其社會基礎。進入20世紀,反猶主義仍然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歐洲許多地方都發生過大規模迫害猶太人的事件,1927年巴黎的“夢想者案件”就反映了這一點。

1926年5月25日下午,巴黎學府聚集的拉丁區拉辛街吉爾伯特書店門前,一位中年紳士正拄杖走著,突然,一個年輕人上前用烏克蘭語問道:“您是彼特留拉先生嗎?”未等回答,他便掏出左輪連開五槍,中年紳士應聲倒下。年輕人還不住手,又把槍內剩下的兩顆子彈也打在他身上。警察聽到槍聲趕來“夠了?”“夠了。”“那就請把左輪交給我。”年輕人照做了。警察俯身查看,搖搖頭說:“他已經死了。”年輕人掩飾不住內心的喜悅跳起來,上前擁抱那位並不相識的警察,高喊:“我殺了一個大殺人犯!”。

警察隨即將他逮捕,經過一年多調査取證,1927年10月28日將他送上法庭。原來,他是一個用意第緒語寫作的詩人。1920年曾在巴黎以“Bal Haloymes”(意“夢想者”)為筆名出版詩集《夢想與現實》(Troymen un virklekhkeyt),後來又在美國芝加哥出版《與自己的戰爭》(In krig mit zikh aleyn)和《走過那一年》(Inem loyf fun yor)。

“夢想者”真名所羅門·施瓦茨巴德(Sholem Schwarzbard,1886-1938),出生在烏克蘭西南部邊界小城伊茲梅爾,當時屬於沙皇俄國比薩拉比亞,現在屬於烏克蘭敖德薩州。施瓦茨巴德審判在法國歷史上十分著名,那本是一樁事實清楚、被告也供認不諱的刑事案件,最終卻演變成對被害者西蒙·彼特留拉(1879—1926)的控訴,指斥他應對1919—1920年發生在烏克蘭的大屠殺負責。

法庭上施瓦茨巴德坦然承認自己是蓄意謀殺,並且說自從知道彼特留拉1924年來到巴黎就開始謀劃剌殺行動,曾計劃在烏克蘭移民為他舉行的生日集會上實施,但被那時也流亡到巴黎的烏克蘭無政府主義者領袖聶克托·馬赫諾(1888—1934)勸阻。還說自己從未見過彼特留拉,是從法國拉克魯斯百科全書上一張彼特留拉與波蘭領導人畢蘇斯基的合影認出來的。他說自己這樣做是為了給親人報仇,1919—1920年間彼特留拉的部隊在烏克蘭大肆屠殺猶太人,各種估計受難者在35,000與50,000人之間,施瓦茨巴德的15個親人全部遇害,無一幸免。這與日後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相比自然還是“小巫見大巫”,但在當時已經夠駭人聽聞的了。

被告辯護律師團以著名左翼律師亨利·托雷(Henry Torrès,1891—1966)為首(托雷自己便是猶太人),他在法庭上對陪審團成員說:民族的聲譽和成千上萬人的命運都系於他們的裁決,假如沒能聽到公正的裁決,“法蘭西將不再是法蘭西,巴黎也將不再是巴黎。”審訊歷時8天,最後陪審團卻只經過35分鐘討論便宣告被告無罪。法不容情?法也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