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有限目標的進攻戰

就算在不能以擊垮敵人為目標的情況下,戰爭依舊有一個直接的積極目標。當然,這種積極目標只能是占領敵國的一部分領土。

這種積極目標能帶來這樣的好處:首先,它會削弱敵國的國家力量,削弱它的軍事力量;其次,它能增強我方的國家力量和軍事力量;再次,它可以將我方進行戰爭的負擔轉嫁給敵人;最後,在簽訂和約時,我方可以將占領區當成一種純利,我們可以占有這些地區,或者拿它作為交換物。

占領敵國領土是非常合理的,如果不是進攻後一定會出現的防禦狀態通常讓進攻方焦慮不安的話,這種觀點本身是不會自相矛盾的。這點我們在《關於勝利的頂點》一章中已經作了詳細的論述。

我方的軍事力量因為占領敵人的領土而遭到的削弱在程度上是不一樣的,至於削弱的程度如何,主要依據我方所占領地區的地理位置。如果這些占領區越是能作為我方國土的補充部分,即它被我方國土包圍或者與我方國土相毗鄰,越是處於我方主力的方向上,我方軍事力量的削弱就越輕。以七年戰爭為例,在七年戰爭中,薩克森是普魯士戰區的一個自然的補充部分,因此,腓特烈大帝的軍隊在攻占這個地區後,他的軍事力量非但沒有受到嚴重的削弱,反而得到了增強。究其原因在於,薩克森距離西裏西亞比距離馬克還要近,此外,它還可以掩護馬克。甚至1740年和1741年腓特烈大帝一度占領的西裏西亞情況也是如此,腓特烈大帝的軍事力量並沒有遭到削弱,因為從它的地形、位置及邊界的狀況來看,西裏西亞這個地區在奧地利尚未占領薩克森之前,它不過是奧地利一個狹窄的突出部分,而且它還處於兩國主力進行主要打擊的方向上。

如果占領區位於敵國的其他各地區的中間,位置僻遠且地形對我方極其不利,那麽它將對我方的軍事力量造成明顯的削弱,而敵人將容易獲得會戰的勝利,甚至完全不戰而勝。

當奧地利軍隊從意大利進入普羅凡斯時,總是不經過會戰就被迫撤軍。法國軍隊也是這樣,他們在1744年沒有打敗仗就撤出波希米亞。1745年,腓特烈大帝雖然在西裏西亞及薩克森打過勝仗,但他在1758年用同一支軍隊卻未能守住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

一句話,占領區讓軍事力量受到削弱而造成軍隊無法守住占領區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我們沒必要再舉其他的例子了。

所以,能否將占領敵國領土作為目標,主要依據有無守住這個地區的可能,或者暫時占領所獲得的成果是否足以抵償為此而付出的代價,尤其是是否會因此而遭到敵人的猛烈還擊而完全失去平衡。

至於在每個具體的場合決定這個問題時需要考慮哪些問題,我們已在前文討論過了,現在我們只進行一個簡單的補充說明。事實上,這樣的進攻行動並不總是能夠抵償在其他地方所遭受的損失。

在我們施行攻占敵人的部分國土的計劃時,可能敵人也正在施行攻占我方國土的計劃,而且除非我方的行動具有重大的意義,否則敵人不會改變計劃,停止行動。所以,在采取這樣的行動時務必考慮到,我方進行這種行動所獲得的成果是否會超過我方遭到的損失。

就算兩個地區的價值相同,敵人攻占我方某個地區給我們造成的損失往往會超過我方攻占敵人某個地區所獲得的利益,因為攻占敵人的地區會讓許多力量變成冷火而不能發揮作用。不過,這點也適用於敵人。

所以,這點原本是不應該成為重視自己地區及輕視占領敵人地區的理由。然而,實際上,它卻是這樣的理由——保持自己的地區和自己的關系往往更密切些,而且只有在對敵區作戰能夠獲得大的利益時,對敵報復才能夠消除或者在某種程度上抵消自己國家所遭受的巨大損失。

綜上所述,與以敵國的重心為目標的進攻相比,這種有限目標的戰略進攻對於不在進攻直接掩護下的其他地點來說不得不進行防禦。所以,它也絕不可能像在以敵國的重心為目標的進攻中那樣,可以在時間和空間上集中優勢兵力。

就算只打算在時間上集中兵力,也只能在所有適於這樣做的地點同時進攻。如此一來,部分地區本來可以用較少兵力進行防禦所獲得的利益便消失了。所以,存在於這種有限目標的進攻戰中的一切即沒有了輕重之分,所有軍事行動無法集中成為在一個主要的計劃指導下的主要行動,整個軍事行動將更加分散,阻力隨處可見,戰爭的偶然性便急劇增加。

這是事物的自然趨勢。這種趨勢影響著統帥,讓他越來越失去作用。一般而言,如果統帥越自信,越有力量,他就越能想盡辦法擺脫這種趨勢,力求讓某個地點都具備特別重要的意義,就算這麽做會冒很大的風險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