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防禦

第一章 進攻和防禦

1.防禦的概念

什麽是防禦?抵禦進攻。防禦的特征是什麽?等待進攻。只有具備這種特征的軍事行動才叫防禦行動,也只有依據這種特征才能夠在戰爭中區分防禦和進攻。

然而,單純的防守和戰爭的概念是完全矛盾的,因為純粹的防守便讓戰爭成為一方的戰爭。事實上,防守在戰爭中只是相對的。因此,防禦的這個特征只是對防禦而言,並不是針對防禦的各個部分說的。

在一次戰鬥中,倘若我們靜候敵人發起攻擊,那麽防禦就是防禦戰鬥;在一次會戰中,倘若我們等候敵人的進攻,那麽防禦便是防禦會戰;在一次戰局中,倘若我們靜候敵人攻擊我們的戰區,那麽防禦便是防禦戰局。

在上述情況下,對防禦來說,等待和抵禦這個特征都是從總的方面來說的,所以它並不與戰爭的概念發生矛盾,因為等待敵人發起進攻對我們是有利的。不過,我方若是想進行真正的戰爭就必須給敵人以反擊,我方采取的進攻行動依舊是在戰場的範圍內進行。這樣一來,在防禦戰中,進攻行動是存在的,而在防禦會戰中,任何一方可以動用某些師發動進攻,而那些在陣地上等待敵方發動沖鋒的部隊,也可以開槍阻擊敵人。因此,防禦這種作戰形式絕不是單純的盾牌,而是由巧妙的打擊所組成的盾牌。

2.防禦的優點

防禦的目的是什麽?是據守。據守往往比奪取更為容易。如果以此進行推斷,我們可以說,倘若運用的是同一支部隊,那麽進行防禦比發動進攻容易得多。為什麽呢?因為防禦方可以利用進攻方沒利用的時間,防禦方可以坐享其利。只要是進攻方因為判斷錯誤、恐懼或者遲鈍而沒有利用的時機,都是對防禦方有利的。比如七年戰爭,普魯士憑借防禦的優點多次讓自己逃脫滅頂之災。

抵禦與據守所帶來的優點都存在於防禦的性質中。在現實中的其他領域,尤其是跟戰爭極其類似的訴訟中,早已通過“占有者得利”這一拉丁諺語肯定下來。此外,防禦方還可以有限享用由戰爭帶來的地形之利。

明確了這些概念後,我們要來談談防禦本身。在戰術範圍內,只要是我方讓敵人主動進攻,等待敵人前來攻擊我們的戰鬥,都屬於防禦戰鬥。從敵人來到我方陣地前開始,我方都能夠采取一切進攻的手段而不失去防禦的優點:等待敵人的好處和占據地形之利。

在戰略範圍內也是如此。只不過不同的是,戰鬥變成了戰局,陣地變成了戰區,甚或是戰局變成了整個戰爭,戰區變成了全國國土。在這兩種情況下,就如同在戰術範圍內一樣,如果采用進攻手段,依舊不會失去防禦的優點。

防禦比進攻容易,這點已經談過了。不過,防禦具有消極的目的(據守),而進攻則具有積極的目的(占領),占領可以增加己方的作戰手段,而據守則不行。

因此,為了讓表達更加確切,我們必須這麽說:防禦這種作戰形式就其本身來說比進攻這種作戰形式要強。這也是我們的結論。盡管它徹底由事物的性質決定的,且被經驗屢次證明,但流行的說法卻徹底同這個結論相反。這也說明,著作家從表面去看問題會給概念造成混淆。

既然我們說防禦是一種較強的而帶有消極的目的的作戰形式,那麽我們自然只會在力量較為弱小且需要這種形式時才會運用它。一旦我們的力量強大到能夠到達積極目的,就應該立刻放棄它。

由於人們在防禦中取得勝利往往能夠獲取對自己比較有利的兵力對比,所以,以防禦開始而以進攻結束,是戰爭的自然進程。將防禦當成最終的目的,就如同不僅在總的方面把防禦看成是消極的,還將防禦的各個部分也看成是消極的一樣,這跟戰爭的概念是矛盾的。換句話說,在戰爭中,單純地將因防禦而獲得的勝利拿來抵禦,卻不積極進攻,就像在會戰中讓純粹的防守(消極性)在各種措施中占據主導地位一樣,是十分荒謬的。

也許有人會列舉許多防禦方從頭到尾采取防禦卻不考慮反攻的戰例來否定它。的確,這些戰例可以引用,只不過它們只能被當作反攻的可能性還未到來的具體場景,而反駁者往往忽視了,在這裏我們僅僅是從總的方面來說。

比如七年戰爭,至少是在戰爭的最後3年,腓特烈大帝絲毫沒有想過進攻,我們甚至這樣認為,他只將進攻當成一種較好的防禦手段,而他當時面臨的處境讓他別無選擇,只能做那種最符合他當時處境的事,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過,如果我們不將他有可能對奧地利進行反擊的想法當成他整個行動的基礎,如果反擊的時機直到那個時候還沒有到來,那麽我們所做的就不是聯系總的情況來考察這個戰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