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軍事藝術或軍事科學

名稱待定

能力和知識。單純以探討知識為目的的是科學,而以培養能力為目的的是技術。

人們依舊在猶豫不決,不知道究竟是采用軍事科學這個術語好,還是采用軍事藝術這個術語好,也不清楚該用什麽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盡管它很簡單。

我們知道,知識和能力是不同的,二者的差別非常明顯,不容易混淆。能力原本不能寫在書本上,所以技術似乎不該作為書名。但是,人們早已習慣將掌握某種技術所需要的知識叫作技術理論,或簡稱為技術。所以,人們習慣這樣的區分方式,將純粹以研究知識為目的的都稱為科學,比如數學、天文學;將以培養創造能力為目的的都叫作技術,如建築術。

毋庸置疑,這些技術理論中極有可能包含一些獨立的科學。此外,我們還要注意,任何科學也有可能包含技術,比如數學,算術和代數的應用就是技術。不過,這不是二者之間的界限,因為盡管以人類知識的總和為出發點來看,二者的差別非常顯著,但若是在一個人身上,它們就難以分辨了。

軍事藝術

任何思維都是一種能力。當邏輯研究者畫一條橫線,宣告認識的結果已結束,判斷從此開始時,能力就開始發生作用。甚至可以說,通過智力的認識也屬於判斷,也是一種能力。同理,通過感覺的認識也不例外。

一句話,一個人若只有判斷力與認識力中的一種是難以想象的。因此,知識和能力難以分開。二者越是具體體現在世界的外部形態上,它們之間的區別就越明顯。可以說,以創作和制造為目的的屬於技術的領域,以研究和求知為目的的屬於科學的領域。

由此可見,采用軍事藝術比使用軍事科學更加妥當。

之所以要深究這個問題,是因為這些概念必不可缺。不過,我們認為,戰爭既非真正的技術,也不是真正的科學,而人們因為意識不到這點,才會不知不覺地將戰爭等同於其他技術和科學,並進行了許多不正確的對比推理,進而誤入歧途。

人們憑感覺將戰爭當成一種手藝,這是弊大於利的。因為,手藝只是一種比較初級的技術,它只遵從狹隘和較固定的規律。雖然軍事藝術有一個時期曾帶有手藝的性質(傭兵隊長時期),但是它出現這種傾向不是由於內在的原因,而是因為外部原因,更何況戰史也表明,這在當時就是很不正常和很不能令人滿意的。

戰爭是一種人類交往的行為

所以我們認為,戰爭屬於社會生活的領域,而不屬於技術或科學的領域。

戰爭是一種巨大的利害關系,以流血方式進行的沖突。與其說戰爭像某種技術,不如說它像貿易,因為貿易是人類利害關系和活動的沖突。

不過,政治更接近戰爭,它也可以看成是大的貿易,不僅如此,政治還是孕育戰爭的母體。

區別

戰爭和技術或藝術的根本區別在於:戰爭不像藝術那樣,處理的是人的精神與感情這樣的活的、被動的、任人擺布的對象,也不像技術那般,只處理死的對象,它處理的是,既是活的又主動反應的對象。

因此,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技術和科學所采用的機械思維方法很好被應用於戰爭,而企圖從戰爭中尋找類似從死的物質世界所能找到的那些規律必將導致錯誤的發生。

不過,人們在以前的確是以技術作為榜樣來確立軍事藝術的,而以藝術作為榜樣則行不通。因為藝術本身缺乏法則和規則,其現有的法則和規則是不完善的、片面的,且被各種意見、感覺和習慣所左右。

對於在戰爭中發生和消失的這種活的對象之間的沖突究竟是否要遵從一般法則,這些法則可否作為行動的有用的準則,我們暫不討論。不過,有一點是很清楚的,即如能像沒有超出人類認識能力的任何對象一樣,用研究精神的方法也可以闡明戰爭,它的內在聯系多少可以弄清楚,只要做到這點,理論就是名副其實的理論。